上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祐銜
上列
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2年度金訴字第583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
辯論終結,茲因被告於上開
期日後提出佛教慈濟醫療財團
法人大林慈濟醫院醫療診斷證明書,表示係因車禍受傷在家休養致未到庭,本院
審酌其提出之診斷證明書,認其未到庭具正當理由,爰命
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續行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 官 謝靜慧
法 官 文家倩
法 官 楊志雄
書記官 林昱廷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