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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2 年度上字第 24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6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上字第241號 上 訴 人 超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均鴻 訴訟代理人 黃志文律師 複 代理 人 林福地律師 被 上訴 人 晶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喬玉 訴訟代理人 陳德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2年1月 7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955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本院於103年5月2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本件被上訴人之法定代理人原為羅台生,嗣雖於原審102年1 月7日判決前之101年6月8日變更為黃喬玉,有公司變更登記 表可憑(見原審卷第203-205頁),惟該訴訟程序因被上訴 人前已委任公司法務人員陳德勳為訴訟代理人,依民事訴訟 法第170條、第173條規定,其訴訟程序不當然停止。原審法 院於102年1月14日將判決書送達被上訴人時,陳德勳之訴訟 代理權消滅,該訴訟程序當然停止(參照最高法院31年上字 第1149號判例要旨)。但,黃喬玉已於102年5月2日具狀聲 明承受訴訟,並追認承受訴訟前所有之訴訟行為(見本院卷 第47頁),核與民事訴訟法第175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其 承受訴訟,其原有之訴訟程序瑕疵亦因黃喬玉予以追認而補 正,合先敘明。 貳、實體方面 一、被上訴人起訴主張:上訴人於民國(下同)100年3月5日以 電子郵件傳送採購單之方式,向伊購買PCI-eCard 43,500片 ,約定貨款總價美金235,194.75元。伊分別於同年4月28日 、5月17日、5月30日、8月12日依約出貨合計31,975片,並 已收訖該部分貨款;其餘11,525片,經雙方確認於同年9月 20日交貨,伊已提出出貨資料,上訴人竟遲不配合告知貨代 (forwarder)之資料拒不受領,亦拒絕支付貨款美金57,62 5元,屢經催討未果,爰依兩造間買賣之法律關係,請求上 訴人給付美金57,625元,及自100年9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並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上訴人則以: ㈠系爭11,525片貨物,原約定之交貨日期為100年7月8日, 嗣 因被上訴人要求,雙方合意將交貨日期變更為100年7月22日 ,惟被上訴人仍延至100年9月20日始提出交貨之通知,因伊 同意加價購買原料,以便提早交期,可見交貨日期於本件交 易至關重要,且伊購入之PCI-eCard,係要供應巴西MICROBO ARD公司(下簡稱巴西MB公司)製造筆記型電腦, 以配合當 地Walmart、Carrefour等大賣場於100年9月份特定節慶之特 賣,具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之性質,事實 上巴西MB公司亦表示不再與伊公司有任何生意上之往來,伊 自得依民法第232條規定,拒絕受領被上訴人之給付, 並依 民法第255條規定不經催告,或依同法第254條規定,經催告 後,於101年7月26日以民事答辯狀之送達向被上訴人解除本 件買賣契約,解約後,被上訴人不得再請求伊給付任何貨款 。 ㈡被上訴人未將系爭11,525片貨物交付,不得請求貨款;被上 訴人處分系爭11,525片貨物,受有利益,亦不得再請求伊給 付貨款;伊於被上訴人交付系爭11,525片貨物前,得依民法 第264條第1項規定,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本件貨款應以開立 信用狀之方式支付,被上訴人不得請求伊給付現金;被上訴 人遲延交付貨物34天,依約應按遲延天數乘以貨款千分之4 計付罰款美金6,890元,伊得就此部分主張抵銷等語, 資為 抗辯。 三、原審對於被上訴人之請求,判決: ㈠上訴人應給付被上訴人美金57,625元,及自100年11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㈡被上訴人其餘之訴駁回。 ㈢本判決第一項於被上訴人以新台幣58萬元為上訴人供擔保後 ,得假執行;但上訴人如以新台幣1,716,187元為被上訴人 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上訴人不服,提起上訴,聲明: ㈠原判決不利於上訴人部分廢棄。 ㈡上廢棄部分,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 被上訴人則聲明:上訴駁回。 (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利息請求逾上開範圍部分,未據被 上訴人不服) 四、兩造不爭執事項(見本院卷第40頁反面-41頁反面、第229頁 ): ㈠上訴人於100年3月5日以採購單向被上訴人購買產品: 採購單號:AZ000000000-R2 產品編號:XWL-11NREG 品名規格:PCI-eCard (WLAN802.11n/g/band Bluetooth3.0+HS) 數量共計43,500片,訂單以美元計價,貨款金額總計為美金 235,194.75元。 交貨方式 FOB Hongkong/Taiwan 付款條件 貨到45天 ㈡上開43,500pcs,於採購單上原約定預進貨日如下: ⒈1975片 29/04/2011 ⒉10000片 16/05/2011 ⒊10000片 30/05/2011 ⒋5000片 08/07/2011 ⒌16525片 08/07/2011 注意事項約定: 交貨日期必須嚴守雙方確認之日期,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私自 更改。 訂單或其條件之任何變更,必須以書面為之,並需乙方(即 上訴人)同意,否則無效。 ㈢被上訴人分別於100年4月28日、5月17日、5月30日、8 月12 日出貨1,975片、10,000片、10,000片、5,000片,共計31,9 75片,上訴人並已支付各該部分之貨款。 ㈣如附表所示之64封電子郵件均為真正。 五、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向其訂購PCI-eCard 43,500片,其中31 ,975片已交付並支付貨款完畢,剩餘11,525片,伊依約於10 0年9月21日通知上訴人備妥出貨資料,但上訴人未提供貨運 承攬業者(下稱貨代)之名單拒絕受領,被上訴人得依買賣 契約請求上訴人給付該部分之貨款美金57,625元之本息等語 ;上訴人則執前詞置辯。茲分述如下: ㈠系爭11,525片貨物應於何時交貨? 被上訴人主張:兩造合意系爭11,525片貨物應於100年9月20 日交付;上訴人則抗辯:系爭11,525片貨物應於100年7月8 日或100年7月22日交付(見本院卷第65頁)。查: ⒈系爭11,525片貨物即原採購單上第5批「16525片08/07/20 11」中之11,525片,其中5,000片已與原採購單上第4批「 5000片208/07/2011」之貨物一併交付完畢,兩造對此不 爭執(見本院卷第111頁反面、第123頁),合先敘明。 ⒉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於100年5月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 送之原採購單上所載5批貨物之出貨日期,均係「預進貨 日」,且係由上訴人自行填寫;伊收受後,將第2批至第5 批之預進貨日全部劃線刪除,第2批貨預進貨日改為5月17 日,並於5月10日以電子郵件載明「訂單回傳請確認!我 司將於5/17出10K,請先告知交貨地點,以利出貨流程」 等情,上訴人對此不爭執(見本院卷第112頁反面-113頁 ),且有上訴人提出之電子郵件(見本院卷第103頁)可 證,堪可採信。本件上訴人原採購單上第2-5批貨物之預 進貨日依序為16/05/2011、30/05/2011、08/07/2011、 08/07/2011(見不爭執事項㈡),除第2批貨另指定出貨 日為5月17日外,其餘各批貨物之預進貨日既經兩造合意 刪除,足認第5批貨物之預進貨日,於被上訴人回傳電子 郵件請上訴人確認訂單時,並無任何預進貨日之指定,是 上訴人抗辯該批貨物之出貨日係100年7月8日云云,即非 可採。 ⒊上訴人抗辯:兩造於100年4月19日至100年5月10日間以電 子郵件往來,其中伊於100年5月2日以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 電子郵件指示,被上訴人應於100年7月22日交付第4、5批 貨物共21,525片(5000+16525=21525),被上訴人以如附 表所示編號4所示之電子郵件回覆交期和單價正確,系爭 11,525片貨物自應於100年7月22日交付云云。經查: ⑴附表編號4之電子郵件係被上訴人於「100年5月3日」所 寄發,且因上訴人寄送如附表編號2之電子郵件載明「 請一併幫我確認下列標示紅字的交期可不可以再提早1~ 2週」等語,被上訴人以附表編號4回覆「交期和單價正 確」時,亦一併回復「目前工廠還在確認是否能提前。 我也正和其他業務交涉,是否能將其他業務先下的訂單 挪後,請多給我一兩天的時間確認」。 ⑵被上訴人於「100年5月10日」即以上開電子郵件,將上 訴人採購單上所載第2-5批之預進貨日全部劃線刪除, 第2批貨預進貨日改為5月17日,並以電子郵件載明「訂 單回傳請確認!我司將於5/17出10K請先告知交貨地點 ,以利出貨流程」等情,詳如上述。 ⑶被上訴人另於100年7月11日、7月12日以附表編號5、6 所示電子郵件,請上訴人預計出貨表及新訂單。 ⑷上訴人於100年7月14日以附表編號7所示電子郵件,告 以其中10Kpcs於7月29日前裝船,關於最後一批11,525p cs和新訂單之裝船日期,請允許我多一個星期的時間與 客戶確認(According to latest info fromcustomer, please ship the next 10Kpcs by thisJuly/29.About the last shipment 11525pcs and new PO,please all ow us one extraweek to double checkthe QTY's and schedule with client.) ⑸之後,兩造自100年7月15日至8月4日以附表編號8-22電 子郵件往來之內容,均係就10Kpcs定於100年8月12日出 貨之討論, 在被上訴人於100年8月8日以附表編號23所 示電子郵件,詢以「請問剩餘11525pcs可否確定於哪時 候可出貨?明天我司開產銷會我可以先行提出排產線」 ;於100年8月15日以附表編號24所示電子郵件,再詢以 「請問客人是否同意9月初出貨?上次去拜訪您,您不 是說客人有將後續日期排給您?麻煩請儘快回覆交期, 不要又發生像這次一樣這麼趕生產的事件」,上訴人均 未為任何指示。 ⑹據上,上訴人於100年5月2日所發第4、5批貨物共21525 片應於100年7月22日預進貨日之電子郵件,嗣已由上訴 人於100年5月3日之採購單更改為100年7月8日,但又由 被上訴人於100年5月10日之電子郵件合意刪除,經被上 訴人於100年7月11日、12日催辦,上訴人始於100年7月 14日告以經與客戶確認後,先出貨10,000片,其餘11,5 25片需要再與客戶確認,該10,000片最後於100年8月12 日出貨,其餘11,525片迄於100年8月15日經被上訴人詢 問出貨日期,上訴人均無任何指示,亦即系爭11,525片 迄於100年8月15日均無出貨日期之約定,是上訴人抗辯 系爭11,525片應於100年7月22日出貨,不可採信。 ⒋被上訴人主張:兩造合意系爭11,525片貨物應於100年9月 20日出貨乙節,核與兩造下列電子郵件往來之內容相符: ⑴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以附表編號29所示電子郵件詢以 「請協助確認尾數11,525片的出貨日期,9月2日出的了 嗎?」 ⑵被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覆以附表編號30所示電子郵件 覆以「若今天確定開始生產,昆山能出貨日期為9/19, 請問是否確定要生產」? ⑶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以附表編號31所示電子郵件回以 「還是要生產吧!要不然不出了嗎?交貨日期請一貫 push看能否提早」 ⑷上訴人於100年9月1日以附表編號33所示電子郵件告以 「尾數11,525片已於8月19日就已確認過,當天你也作 了回覆,請告知出貨日」 ⑸被上訴人於100年9月1日以附表編號34所示電子郵件覆 以「工廠暫訂9/19出貨給貴司,請問這次付款方式同上 次用L/C嗎?」 ⑹上訴人於100年9月1日以附表編號35所示電子郵件回以 「會再確認後答覆你」 ⑺被上訴人再於100年9月7日以附表編號36所示電子郵件 詢以「請問客人有回覆了嗎?若客人想移至10月份出貨 ,目前產線需要挪用,麻煩請盡快告知」 ⑻上訴人於100年9月7日以附表編號37所示電子郵件回以 「我已告知客戶9月20日出貨日,請勿再將貨物挪自他 用,以免再次耽誤客戶時間!謝謝貨代和付款方式,屆 時再通知貴司」 ⑼據上,被上訴人主張系爭11,525片貨物,核與兩造以電 子件協商後,定於100年9月20日出貨之事實相符,應可 信為真實。 ㈡上訴人可否依民法第232條規定拒絕被上訴人之給付? ⒈按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 付,並得請求賠償因不履行而生之損害,民法第232條定 有明文。 ⒉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未依約於100年7月22日出貨,屬給 付遲延,其遲延交貨,致巴西客戶不願購買,被上訴人遲 延後之交貨,對伊已無利益,伊得依民法第232條規定 , 拒絕被上訴人之給付云云。惟,系爭11,525片貨物經兩造 協商後定於100年9月20日出貨,已如前述,是上訴人抗辯 被上訴人未依約於100年7月22日出貨,屬給付遲延云云, 非可採信。被上訴人關於系爭11,525片貨物既無遲延交付 之情事,則上訴人依民法第232條規定拒絕受領,於法亦 屬無據。 ㈢上訴人可否依民法第255條規定解除系爭11,525片貨物之買 賣契約? ⒈按依契約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 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而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不按照時期 給付者,他方當事人得不為前條之催告,解除其契約,民 法第255條定有明文。其所謂依契約之性質,非於一定時 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者。係指就契約本身,自客 觀上觀察,即可認識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 之情形而言,如定製慶祝國慶牌坊是。又所謂依當事人之 意思表示,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之目的者, 必須契約當事人間有嚴守履行期間之合意,並對此期間之 重要(契約之目的所在)有所認識,如定製手工藝品一套 ,並告以係為本月五日出國贈送親友之用。必須於本月四 日交付是(最高法院64年台再字第177號判例意旨參照) 。 ⒉上訴人抗辯:伊於「100年4月21、22日」同意加價購買原 料,以便提早交期,可見交貨日期於本件交易至關重要, 被上訴人如未依約定日期交貨,契約之目的即無法達成云 云,並提出兩造間於100年4月19日、20日、21日往來之電 子郵件為證。但,本件買賣標的物之交付日期,自上訴人 於「100年5月3日」寄送採購單,至最後11,525片貨物確 定於「100年9月20日」出貨之情形,詳如前述,核均與上 訴人是否於「100年4月21、22日」同意加價購買原料無關 ,是其此部分之抗辯,委無足取。 ⒊上訴人再抗辯:伊購入之PCI-eCard, 係要供應巴西MB公 司製造筆記型電腦,以配合當地Walmart、Carrefour等大 賣場於100年9月份特定節慶之特賣,具非於一定時期為給 付,不能達契約目的之性質,事實上巴西MB公司亦表示不 再與伊公司有任何生意上之往來, 伊自得依民法第255條 規定,不經催告,於101年7月26日以民事答辯狀之送達向 被上訴人解除本件契約云云,並以附表編號11所示之電子 郵件為證。惟: ⑴上訴人提出附表編號11之電子郵件,固附上客戶來信記 載「"Please help us.If you delay shipment you ki ll my business.We can't change the SKUof our pro ducts with Carrefour, Walmartetc.We count on you ,we had long forecast withyou,please don'tlet us down.The neworder willbasis yoursupport."」,但 該郵件係「上訴人與其客戶」間之往來之信函,上訴人 並未舉證證明其已將該信函內容援引為「上訴人與被上 訴人」間關於本件買賣契約之一部,則其以該信函主張 本件買賣契約有非於一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契約目的 之性質云云,即無可採。 ⑵本件採購單上,除採購日期、交貨方式、付款條件、產 品編號、品名規格、產品數量、單價、金額、預進貨日 等一般買賣條件之記載外,其注意事項並無任何關於須 配合其國外客戶交付Walmart 、Carrefour 賣場之日期 約定,是本件由契約本身之客觀條件以觀,無從認定本 件契約之目的係為巴西國100年9月份特定節慶之特賣, 自難認本件契約具有非於特定時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 之目的,且被上訴人對該期間之重要(契約之目的所在 )有所認識。參以被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以附表編號 30所示電子郵件告知上訴人「若今天確定開始生產,昆 山能出貨日期為9/19,請問是否確定要生產」?上訴人 於100年9月1日起至100年12月27日止,以附表編號33-6 4所示之電子郵件,向被上訴人表示「確認生產」、「 已告知客戶9月20日出貨日」、「客戶已告知會盡快把 貨代資料提供出來」、「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趕快安 排出貨」、「客戶也說明現在面臨的實際問題,除了HD D短缺、匯率也大貶,這些是沒有預料到的狀況,他們 現在忙在解決HDD的問題,我們也很努力在處理,繼續 和客戶溝通,能目標年底前拉走,盼請共體時艱」、「 請問貴司可否先partial 4,000pcs,至少數量可以逐步 消化」等語可知,被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告知上訴人 系爭11,525片貨物,僅能於100年9月19日出貨時,上訴 人仍確認要被上訴人進行生產,並轉知其客戶9月20日 出貨,再於10月4日轉知被上訴人,其客戶會盡快提供 貨代資料,上訴人經多次與其客戶溝通無結果,始告知 被上訴人其客戶未通知出貨,係因面臨HDD短缺、匯率 也大貶等當初沒有預料到的狀況,足認系爭11,525片貨 物未通知出貨,要與巴西MB公司是否配合當地Walmart 、Carrefour等大賣場於100年9月份特定節慶之特賣無 關。 ⒋據上,本件買賣標的物之交付日期,與上訴人是否於「10 0年4月21、22日」同意加價購買原料無關;本件契約由契 約之性質或當事人之意思表示觀之,亦不具有非於一定時 期為給付不能達其契約目的之情形,則上訴人抗辯其得依 民法第255條規定, 逕自解除系爭11,525片貨物之買賣契 約,於法即屬無據。 ㈣上訴人可否依民法第254條規定解除系爭11,525片貨物之買 賣契約? 上訴人主張系爭11,525片貨物應於100年7月22日交付,不可 採信,詳如前述,是上訴人再主張被上訴人未依約於100年7 月22日交貨,屬遲延交付,其於100年7月25日、8月19日催 告交付仍未給付,上訴人於101年7月26日以民事答辯狀之送 達向被上訴人解除本件契約云云,亦無可取。 ㈤被上訴人是否按債之本旨提出給付之準備? ⒈按債務人之給付兼需債權人之行為者,債務人得以準備給 付之事情,通知債權人,以代提出,民法第235條但書定 有明文。 ⒉被上訴人主張:伊於100年9月21日以電子郵件通知上訴人 已備妥出貨資料(Inner/內箱/外箱/棧板)、OQC Repot 等成品最終出貨檢查資料,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如附 表編號38所示之電子郵件、現貨照片9幀、出貨稱重紀錄 表、成品檢驗紀錄表等件為證(見原審卷第27-46頁); 本院命被上訴人於2104年3月21日以攝影方式錄製之光碟 顯示,現場有12個紙箱,當場拆封C/No.4紙箱,內放有4 小盒,當場拆封其中1盒,盒內設有4排,其中左邊2排13 格、右邊2排12格,左起第1排全部、第2排第2、4、5、6 、9、12格,第3排第9格,第4排第7、12格,每格逐一清 點,每格內放有5片系爭PCI-eCard,當場取出檢視該PCI- eCard晶片上似有「X-MICRO TECHNOLOGY CORP.(即上訴 人公司)」之模糊字樣,有該光碟可憑,亦經本院當庭勘 驗明確,本院認每箱4小盒,每小盒4小排計50格(13+13+ 12+12=50),每格5片計算,每箱1,000片(4×50×5=100 0),共12箱,數量約可放入12,000片,且上訴人於原審 未爭執上開文件之真正;被上訴人於100年9月21日以電子 郵件通知出貨時,兩造間尚無訴訟繫屬,上開郵件等文件 應非臨訟所杜撰等情,應認被上訴人據此主張其業已提出 交付系爭11,525片貨物之準備,堪可採信;上訴人抗辯被 上訴人僅開拆12箱中之1箱盤點, 不足以證明系爭11,525 片貨物存在云云,不可採信。另上訴人抗辯系爭11,525片 貨物,業經被上訴人轉賣他人部分,未提出任何證據以實 其說,亦難採信。 ⒊上訴人抗辯:本件交貨方式為FOB Hongkong/Taiwan ,伊 可指定於台灣或香港交貨,被上訴人片面通知在上海交貨 ,未將貨物運送至台灣,與債之本旨不符,不生提出之效 力云云。但: ⑴被上訴人於100年8月19日以附表編號32所示電子郵件通 知上訴人「今天開始安排生產,麻煩請您與客人討論好 『forwarder(貨代)』」。 ⑵上訴人於100年9月7日以附表編號37所示電子郵件覆以 「我已告知客戶9月20日出貨日…『貨代』和付款方式 ,屆時再通知貴司」。 ⑶上訴人於100年10月4日以附表編號40所示電子郵件再告 以「客戶上週五已告知會盡快把貨代的資料提供出來」 。 ⑷參以,本件第4批貨物,被上訴人亦於100年7月20日以 附表編號10所示電子郵件,通知上訴人「…麻煩請您再 和客戶商量,我們真的有盡到事先提醒的義務,並請提 前準備『貨代』資料及支票影本」等情。 ⑸據上可知,兩造就本件買賣標的物之交付,已於採購單 外,另合意先由上訴人準備貨代資料,再通知被上訴人 依指示辦理,則被上訴人關於系爭11,525片貨物之交付 ,自兼需上訴人指定貨代之行為,上訴人迄今未指定貨 代,則被上訴人以準備給付之事情,經電子郵件通知上 訴人以代提出,依前揭說明,應可認被上訴人已依債之 本旨提出給付,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未依債之本旨提 出給付,不可採信。 ㈥被上訴人可否請求上訴人給付貨款美金57,625元? ⒈被上訴人主張:伊就系爭11,525片貨物已於100年9月21日 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上訴人以代提出,詳如前述;系 爭11,525片貨物,每片單價5美元,合計57,625元,又有 採購單為證,均堪信為真實,則被上訴人自100年9月21日 以準備給付之事情,通知上訴人以代提出起45日即100年 11月5日,即得請求上訴人給付貨款美金57,625元,被上 訴人未遵期給付,應自100年11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支付 法定遲延利息。又,被上訴人就本件貨物已以準備給付之 事情,通知上訴人以代提出,自不生任何同時履行抗辯之 問題,併予敘明。 ⒉上訴人抗辯:本件係約定以開立信用狀方式付款,被上訴 人不得請求伊給付現金云云。惟, 被上訴人於100年9月1 日以附表編號34所示電子郵件詢問上訴人「工廠暫訂9/19 出貨給貴司,請問這次付款方式同上次用L/C嗎」? 上訴 人僅於100年9月1日以附表編號35所示電子郵件覆以「 會 再確認後再回覆你」後,均未再確認本次付款係以開立信 用狀之方式支付,是上訴人此部分之抗辯,亦無足取。 ⒊上訴人再抗辯:本件第4批貨10,000片之交付日期係100年 7月22日,被上訴人遲至100年8月12日給付,遲延22日, 應付罰款美金4459元〔22×(5.133×5000+5×5000)× 0.04=4459〕,應予抵銷云云(上訴人此部分更正其原抗 辯之內容,詳見本院卷第222頁)。然,上訴人於100年5 月2日寄發第4、5批貨物共21,525片應於100年7月22日預 進貨日之電子郵件,嗣已由上訴人於100年5月3日之採購 單,更改為100年7月8日,但又由被上訴人於100年5月10 日之電子郵件合意刪除;兩造自100年7月15日至8月4日另 以附表編號8-22電子郵件往來,確認其中10,000片之交期 為100年8月12日,詳如前述,是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未 於100年7月22日交付10,000片貨物,應罰款美金4,459元 云云,非可採信。 ⒋上訴另抗辯:被上訴人處分系爭11,525片貨物,受有利益 應予扣除云云,惟未舉證以實其說,亦無可採。 六、綜上所述,被上訴人主張兩造約定系爭11,525片貨物之出貨 日係100年9月20日,其已通知上訴人提出系爭11,525片貨物 之準備以代提出為可採信;上訴人抗辯被上訴人遲延給付系 爭11,525片貨物,其得拒絕受領並得解除系爭11,525片貨物 之買賣契約;被上訴人未交貨,不得請求給付價金,其亦得 主張同時履行抗辯;被上訴人只能請求上訴人開立信用狀, 不得請求給付現金;上訴人另得以被上訴人違約款美金4,45 9元抵銷; 被上訴人處分系爭11,525片貨物應予扣抵云云, 均無可取,則被上訴人依本件買賣契約,請求上訴人給付美 金57,625元及自100年11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法定利率百 分之5計算之遲延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原審判命上 訴人如數給付並為假執行之宣告,於法並無不合。上訴意旨 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案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證據,經審 酌與上開判決結果不生影響,不再一一論述。 八、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 、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 日 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郭瑞蘭 法 官 方彬彬 法 官 陳雅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 未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上訴時應提出委任律師或具 有律師資格之人之委任狀;委任有律師資格者,另應附具律師資 格證書及釋明委任人與受任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66 條之1第1項但 書或第2項(詳附註)所定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如委任律師提 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潘大鵬 附註: 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第2項):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 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為 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經法 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 附表: ┌──┬─────┬─────┬─────────────┬─────────────┬───┐ │編號│日 期 │from→to │ 被上訴人 │ 上訴人 │提出者│ ├──┼─────┼─────┼─────────────┼─────────────┼───┤ │ 1 │100.04.26 │Jeff Lin │因貴司已同意現貨市場採購 │ │上訴人│ │ │pm 2:58 │→Arra │NDK crystal及 Ralink IC,│ │(原審│ │ │ │ │故前email 所提及第3 項成立│ │卷111 │ │ │ │ │,將依前述條件交貨。第3 批│ │頁) │ │ │ │ │交貨短少1,525pcsRalink IC │ │ │ │ │ │ │部分已從現貨商尋得(同樣為│ │ │ │ │ │ │增加US$0.45 ),故第3 批 │ │ │ │ │ │ │11,525pcs 數量將可全數交貨│ │ │ │ │ │ │。 │ │ │ │ │ │ │quote(引用) │ │ │ │ │ │ │3.貴司如同意採購現貨市場 │ │ │ │ │ │ │ crystal 及Ralink IC 後預 │ │ │ │ │ │ │ 期我司可出貨時間 │ │ │ │ │ │ │ 1,975pcs 預期可出貨:4/27│ │ │ │ │ │ │10,000pcs 預期可出貨:5/19│ │ │ │ │ │ │(預計Ralink IC 5/9齊料 │ │ │ │ │ │ │ 10,000pcs ) │ │ │ │ │ │ │10,000pcs 預期可出貨:5/31│ │ │ │ │ │ │(預計Ralink IC 5/9齊料 │ │ │ │ │ │ │10,000pcs ,crystal5/9齊料│ │ │ │ │ │ │,其它料5/17齊料) │ │ │ │ │ │ │(第3批仍短少1,525pcs,需 │ │ │ │ │ │ │另尋現貨市場) │ │ │ │ │ │ │unquote(引用結束) │ │ │ │ │ │ │ │ │ │ │ │ │ │後續20Kpcs預計7月初齊料, │ │ │ │ │ │ │預期可出貨時間:7/22。 │ │ │ ├──┼─────┼─────┼─────────────┼─────────────┼───┤ │ 2 │100.05.02 │Arra │ │因我司要revise採購單,煩請│上訴人│ │ │pm 5:31 │→Jeff Lin│ │確認以下交期和單價是否正確│(原審│ │ │ │ │ │?採購單待貴司確認即會重新│卷111 │ │ │ │ │ │發出。 │頁) │ │ │ │ │ │請一併幫我確認下列標示紅字│ │ │ │ │ │ │的交期可不可以再提早1~2週│ │ │ │ │ │ │4.29 1,975pcs $5.000 │ │ │ │ │ │ │5.19 10,000pcs $5.000 │ │ │ │ │ │ │5.31 10,000pcs $5.583 │ │ │ │ │ │ │(Crystal add $0.133/each │ │ │ │ │ │ │ RT3090 add $0.45/each ) │ │ │ │ │ │ │7.22 5,000pcs $5.133 │ │ │ │ │ │ │(Crystal add $0.133/each )│ │ │ │ │ │ │ 16,525pcs $5.000 │ │ │ │ │ │ │Total 43,500pcs │ │ │ │ │ │ │ │ │ ├──┼─────┼─────┼─────────────┼─────────────┼───┤ │ 3 │100.05.03 │Arra │ │Any update? │上訴人│ │ │pm 5:57 │→Jeff Lin│ │ │(原審│ │ │ │Simon Chao│ │ │卷173 │ │ │ │ │ │ │頁) │ ├──┼─────┼─────┼─────────────┼─────────────┼───┤ │ 4 │100.05.03 │Simon Chao│交期和單價正確,目前工廠還│ │上訴人│ │ │pm 6:07 │→Arra │在確認是否能提前。我也正和│ │(原審│ │ │ │ Jeff Lin│其他業務交涉,是否能將其他│ │卷111 │ │ │ │ │業務先下的訂單挪後,請多給│ │頁) │ │ │ │ │我一兩天的時間確認。 │ │ │ ├──┼─────┼─────┼─────────────┼─────────────┼───┤ │ 5 │100.07.11 │Ching Lee │上星期提到客人已給預計出貨│ │被上訴│ │ │pm 1:38 │→Arra │時間表及新訂單,麻煩請整理│ │人(原│ │ │ │ │完後讓我知道好安排生產時間│ │審卷12│ │ │ │ │,避免日後催單。 │ │8、129│ │ │ │ │ │ │頁) │ │ │ │ │ │ │ │ ├──┼─────┼─────┼─────────────┼─────────────┼───┤ │ 6 │100.07.12 │Ching Lee │請問可否盡快將客人預計出貨│ │被上訴│ │ │pm 6:07 │→Arra │時間表及新訂單於周5前給我?│ │人(原│ │ │ │ │工廠想挪料給其他產品用,因│ │審卷12│ │ │ │ │為目前M22備料過多。 │ │9頁) │ │ │ │ │ │ │ │ ├──┼─────┼─────┼─────────────┼─────────────┼───┤ │ 7 │100.07.14 │Arra │ │According to latest info │被上訴│ │ │pm 2:13 │→ChingLee│ │from customer, please │人(原│ │ │ │ │ │shipthe next10 Kpcs by │審卷12│ │ │ │ │ │this July/29. │9、130│ │ │ │ │ │About the last shipment │頁) │ │ │ │ │ │11525pcs and new PO, │ │ │ │ │ │ │please allow us one extra │ │ │ │ │ │ │week to double check the │ │ │ │ │ │ │QTY's and schedule with │ │ │ │ │ │ │client. │ │ ├──┼─────┼─────┼─────────────┼─────────────┼───┤ │ 8 │100.07.15 │Ching Lee │目前工廠沒辦法準確回覆交期│ │被上訴│ │ │pm 2:04 │→Arra │,不過確定需要等到8 月才能│ │人(原│ │ │ │ │出貨,麻煩請先告知客戶,我│ │審卷13│ │ │ │ │已經發通知,會盡量安排看看│ │0頁) │ │ │ │ │能否於8月中或8月底出貨。 │ │ │ ├──┼─────┼─────┼─────────────┼─────────────┼───┤ │ 9 │100.07.19 │Arra │ │雖上週五已和客戶溝通過,但│被上訴│ │ │pm 1:52 │→ChingLee│ │客戶認為此單是今年4 月就已│人(原│ │ │ │ │ │下的訂單,依照原本預訂排程│審卷13│ │ │ │ │ │,也該是在7 月本來就會需要│1頁 │ │ │ │ │ │出10Kpcs。況且,客戶還有被│) │ │ │ │ │ │加價去買現貨零件才能7月出 │ │ │ │ │ │ │貨。所以,我無法取得客戶的│ │ │ │ │ │ │諒解與同意,所以真的請你幫│ │ │ │ │ │ │忙與廠內協調,至少在7 月底│ │ │ │ │ │ │前讓客戶出10Kpcs。 │ │ ├──┼─────┼─────┼─────────────┼─────────────┼───┤ │ 10 │100.07.20 │Ching Lee │您還記得7 月初一直提醒您客│ │被上訴│ │ │pm 9:39 │→Arra │戶出貨日期嗎,就是因為怕客│ │人(原│ │ │ │ │戶會臨時要出貨,誠如之前所│ │審卷13│ │ │ │ │告知,敝司目前產能一直到7 │ │1頁) │ │ │ │ │月底8 月初都滿,已盡可能跟│ │ │ │ │ │ │工廠談8 月中出貨給您,最壞│ │ │ │ │ │ │打算為8 月底,麻煩請您再和│ │ │ │ │ │ │客戶商量,我們真的有盡到事│ │ │ │ │ │ │先提醒的義務,並請提前準備│ │ │ │ │ │ │貨代資料及支票影本。 │ │ │ ├──┼─────┼─────┼─────────────┼─────────────┼───┤ │ 11 │100.07.25 │Arra │ │1.出貨日 │上訴人│ │ │pm 5:53 │→ChingLee│ │請看以下紅字是客戶的來信! │被上訴│ │ │ │ │ │"Please help us.If you │人(原│ │ │ │ │ │delay shipment you kill │審卷11│ │ │ │ │ │my business.We can't │2、132│ │ │ │ │ │change the SKU of our │頁) │ │ │ │ │ │products with Carrefour, │ │ │ │ │ │ │Walmartetc. We count on │ │ │ │ │ │ │you, we had long forecast │ │ │ │ │ │ │with you, please dou't │ │ │ │ │ │ │let us down.The new order │ │ │ │ │ │ │will basis your support." │ │ │ │ │ │ │我們已盡所有辦法向客戶解釋│ │ │ │ │ │ │,但客戶真的完全不能理解,│ │ │ │ │ │ │他不只是早早在4 月就開出訂│ │ │ │ │ │ │單,並且也已經同意了你們的│ │ │ │ │ │ │要求加價去買了貴的現貨零件│ │ │ │ │ │ │,但在卻不能出貨?!而且要整│ │ │ │ │ │ │整等上再多一個月?!為什麼?!│ │ │ │ │ │ │到底有沒有去備料? 有沒有去│ │ │ │ │ │ │排生產? │ │ │ │ │ │ │2.貨款 │ │ │ │ │ │ │為了因應要先開票給貴司和剛│ │ │ │ │ │ │好銀行有L/C 額度可使用,故│ │ │ │ │ │ │此次將出貨的10Kpcs, 我司會│ │ │ │ │ │ │開L/C給貴司。 │ │ │ │ │ │ │稍後我會將" 開狀申請書" 草│ │ │ │ │ │ │稿內容給貴司確認後,即可向│ │ │ │ │ │ │銀行提出申請。 │ │ │ │ │ │ │ │ │ │ │ │ │ │如之前告知,我們現在正努力│ │ │ │ │ │ │和客戶洽談新的下一季訂單,│ │ │ │ │ │ │因此此事客戶難免擔心,我們│ │ │ │ │ │ │如何保證客戶依照貴司的 │ │ │ │ │ │ │lead-time 所開出來的訂單貴│ │ │ │ │ │ │司真的能夠support? │ │ │ │ │ │ │此次10K 的交期,請再盡全力│ │ │ │ │ │ │向生管協調,務必盡全力可讓│ │ │ │ │ │ │客戶及時出貨,在本週或最遲│ │ │ │ │ │ │在下週內出貨。 │ │ ├──┼─────┼─────┼─────────────┼─────────────┼───┤ │ 12 │100.07.26 │Ching Lee │看到你寫這封mail實在有點難│ │被上訴│ │ │am 11:39 │→Arra │過,敝司早在7 月初就一直提│ │人(原│ │ │ │ │醒貴司生產排程事宜,就是深│ │審卷13│ │ │ │ │怕客戶會臨時需要交貨,但貴│ │3頁) │ │ │ │ │司一直無回應。 │ │ │ │ │ │ │我們早在6 月就已全齊料再等│ │ │ │ │ │ │貴司確定交期排生產,敝司工│ │ │ │ │ │ │廠產線小,業務端需要依客戶│ │ │ │ │ │ │交期來分配產線,懇請見諒!!│ │ │ │ │ │ │工廠預計於8/12從昆山出貨 │ │ │ │ │ │ │10K ,麻煩請盡快提供此次出│ │ │ │ │ │ │貨的開狀申請書稿讓我司財務│ │ │ │ │ │ │部審查,並於出貨前讓我司收│ │ │ │ │ │ │到承兌書,另外工廠有在反應│ │ │ │ │ │ │PVC尚缺120套。 │ │ │ ├──┼─────┼─────┼─────────────┼─────────────┼───┤ │ 13 │100.07.26 │Arra │ │L/C 申請書草稿如附件,確認│被上訴│ │ │pm 2:59 │→ChingLee│ │無誤請回覆以利申請。(匯率│人(原│ │ │ │ │ │是海關上旬匯率,8 月上旬)│審卷13│ │ │ │ │ │ │3頁) │ │ │ │ │ │ │ │ ├──┼─────┼─────┼─────────────┼─────────────┼───┤ │ 14 │100.07.26 │Ching Lee │以下幾點想與您再討論: │ │被上訴│ │ │pm 6:07 │→Arra │ │ │人(原│ │ │ │ │丁. 應檢附之單證 │ │審卷13│ │ │ │ │3.用印並簽收之收料憑單正本│ │5、134│ │ │ │ │關於這點,應該可以不用吧,│ │頁) │ │ │ │ │同之前出貨,我們也是出貨完│ │ │ │ │ │ │送發票至貴司才收支票,可否│ │ │ │ │ │ │移除這點[arra00000000] ok,│ │ │ │ │ │ │can't remove this │ │ │ │ │ │ │condition.誠如剛剛電話所講│ │ │ │ │ │ │,麻煩請移除後再將申請書重│ │ │ │ │ │ │傳。 │ │ │ │ │ │ │4.發票內容 │ │ │ │ │ │ │可否同之前出貨內容寫Combo │ │ │ │ │ │ │Mini PCIE-e card, 其餘單價│ │ │ │ │ │ │、數量會同此申請書所寫 │ │ │ │ │ │ │[arra00000000]ok, can │ │ │ │ │ │ │modify謝謝~您修改後的訂單│ │ │ │ │ │ │內容會回傳給您。 │ │ │ │ │ │ │ │ │ │ │ │ │ │特別指示 │ │ │ │ │ │ │4.最後交貨日期100年8月12日│ │ │ │ │ │ │今早回覆貴司交期8 月12日是│ │ │ │ │ │ │昆山工廠出貨日,尚需運輸及│ │ │ │ │ │ │海關抽檢才會到台灣,煩請更│ │ │ │ │ │ │改為8 月20日前。 │ │ │ │ │ │ │[arra00000000]as │ │ │ │ │ │ │mentioned many times, │ │ │ │ │ │ │customer don't accept │ │ │ │ │ │ │delay this shipment since │ │ │ │ │ │ │they had SKU deadline for │ │ │ │ │ │ │their client, they're │ │ │ │ │ │ │still push us everyday to │ │ │ │ │ │ │ship end of July or early │ │ │ │ │ │ │of August.However, this │ │ │ │ │ │ │is depend on your support │ │ │ │ │ │ │or not. │ │ │ │ │ │ │Truly, 12-August is last │ │ │ │ │ │ │buffer. Please do your │ │ │ │ │ │ │best to push factory ship │ │ │ │ │ │ │early before 12-August │ │ │ │ │ │ │but no more delay! │ │ │ │ │ │ │ │ │ │ │ │ │ │工廠產線已經24小時運作最快│ │ │ │ │ │ │到台灣也要15號,真的已經沒│ │ │ │ │ │ │辦法再更早交貨,麻煩請和客│ │ │ │ │ │ │戶再溝通,15號已經是我們最│ │ │ │ │ │ │大的努力,之前也跟您提到,│ │ │ │ │ │ │先前的成品因為貴司告知客戶│ │ │ │ │ │ │方面想延遲交期,導致其他業│ │ │ │ │ │ │務挪用,貴司產品是重新上線│ │ │ │ │ │ │生產,需要一點時間!!請諒解│ │ │ │ │ │ │。 │ │ │ │ │ │ │ │ │ │ │ │ │ │另外~PVC 請別忘盡快寄至昆│ │ │ │ │ │ │山工廠!! │ │ │ │ │ │ │[arra00000000]we're going │ │ │ │ │ │ │to send by SF express │ │ │ │ │ │ │today to kunshan. │ │ │ ├──┼─────┼─────┼─────────────┼─────────────┼───┤ │ 15 │100.07.27 │Arra │ │please see our reply as │被上訴│ │ │pm 12:01 │→ChingLee│ │below. │人(原│ │ │ │ │ │ │審卷13│ │ │ │ │ │ │5頁) │ │ │ │ │ │ │ │ ├──┼─────┼─────┼─────────────┼─────────────┼───┤ │ 16 │100.07.27 │Ching Lee │回覆如下 │ │被上訴│ │ │pm 2:32 │→Arra │ │ │人(原│ │ │ │ │ │ │審卷13│ │ │ │ │ │ │6頁) │ │ │ │ │ │ │ │ ├──┼─────┼─────┼─────────────┼─────────────┼───┤ │ 17 │100.07.27 │Arra │ │1.L/C apply form as attach│被上訴│ │ │pm 5:52 │→ChingLee│ │ ed , pease confirm accep│人(原│ │ │ │ │ │ tance. │審卷13│ │ │ │ │ │ │6頁) │ │ │ │ │ │2.According to your │ │ │ │ │ │ │ rename request, the PO │ │ │ │ │ │ │ have to revise for │ │ │ │ │ │ │ present with bank while │ │ │ │ │ │ │ apply L/C, please sign │ │ │ │ │ │ │ back. │ │ │ │ │ │ │ Please note, this PO │ │ │ │ │ │ │ only for this 10Kpcs │ │ │ │ │ │ │ L/C apply use, not any │ │ │ │ │ │ │ effect or relating any │ │ │ │ │ │ │ new order. │ │ │ │ │ │ │ │ │ │ │ │ │ │3.August-12 is last │ │ │ │ │ │ │ deadline or customer's │ │ │ │ │ │ │ shipment, please help pu│ │ │ │ │ │ │ sh factory to deliver be│ │ │ │ │ │ │ fore/on August-12. │ │ │ │ │ │ │ │ │ │ │ │ │ │ Please confirm asap, │ │ │ │ │ │ │ we're going to apply it │ │ │ │ │ │ │ soon. │ │ ├──┼─────┼─────┼─────────────┼─────────────┼───┤ │ 19 │100.07.28 │Ching Lee │麻煩請您看一下申請書草稿與│ │被上訴│ │ │am 10:51 │→Arra │採購憑單,兩邊匯率不同,麻│ │人(原│ │ │ │ │煩請統一修改再傳給我司用印│ │審卷13│ │ │ │ │ │ │7頁) │ │ │ │ │ │ │ │ ├──┼─────┼─────┼─────────────┼─────────────┼───┤ │ 20 │100.07.28 │Arra │ │Revised PO as attached. │被上訴│ │ │am 11:24 │→ChingLee│ │ │人(原│ │ │ │ │ │ │審卷13│ │ │ │ │ │ │7頁) │ │ │ │ │ │ │ │ ├──┼─────┼─────┼─────────────┼─────────────┼───┤ │ 21 │100.08.04 │Ching Lee │10K最晚12號會出貨 │ │被上訴│ │ │pm 3:24 │→Arra │ │ │人(原│ │ │ │ │ │ │審卷13│ │ │ │ │ │ │8頁) │ │ │ │ │ │ │ │ ├──┼─────┼─────┼─────────────┼─────────────┼───┤ │ 22 │100.08.04 │Arra │ │1.L/C如附件. │被上訴│ │ │pm 4:54 │→ChingLee│ │2.必須要事先通知forwarder │人(原│ │ │ │ │ │ 進倉日,請問工廠有沒告知│審卷13│ │ │ │ │ │ 正確的出貨日? │8頁) │ │ │ │ │ │ │ │ ├──┼─────┼─────┼─────────────┼─────────────┼───┤ │ 23 │100.8.08 │Ching Lee │請問剩餘11525pcs可否確定於│ │被上訴│ │ │pm 5:28 │→Arra │哪時候可出貨?明天我司開產│ │人(原│ │ │ │ │銷會我可以先行提出排產線。│ │審卷22│ │ │ │ │ │ │、139 │ │ │ │ │ │ │頁) │ │ │ │ │ │ │ │ ├──┼─────┼─────┼─────────────┼─────────────┼───┤ │ 24 │100.8.15 │Ching Lee │請問客人是否同意9 月初出貨│ │被上訴│ │ │pm 1:13 │→Arra │?上次去拜訪您,您不是說客│ │人(原│ │ │ │ │人有將後續日期排給您?麻煩│ │審卷22│ │ │ │ │請儘快回覆交期,不要又發生│ │、139 │ │ │ │ │像這次一樣這麼趕生產的事件│ │頁) │ │ │ │ │。 │ │ │ ├──┼─────┼─────┼─────────────┼─────────────┼───┤ │ 25 │100.8.15 │Arra │ │請問貨進倉了嗎?請貴司的貨│被上訴│ │ │pm 2:53 │→ChingLee│ │運行傳真進倉單! │人(原│ │ │ │ │ │FAX:00-00000000 │審卷23│ │ │ │ │ │ │、140 │ │ │ │ │ │ │頁 │ │ │ │ │ │ │) │ ├──┼─────┼─────┼─────────────┼─────────────┼───┤ │ 26 │100.8.16 │Ching Lee │附上簽收單一份,謝謝 │ │被上訴│ │ │pm 2:13 │→Arra │ │ │人(原│ │ │ │ │ │ │審卷23│ │ │ │ │ │ │、140 │ │ │ │ │ │ │頁 │ │ │ │ │ │ │) │ ├──┼─────┼─────┼─────────────┼─────────────┼───┤ │ 27 │100.8.16 │Arra │ │收到!謝謝!財務說,請你找│被上訴│ │ │pm 2:58 │→ChingLee│ │時間拿正本發票來和她取文件│人(原│ │ │ │ │ │ │審卷23│ │ │ │ │ │ │、141 │ │ │ │ │ │ │頁) │ │ │ │ │ │ │ │ ├──┼─────┼─────┼─────────────┼─────────────┼───┤ │ 28 │100.8.16 │Ching Lee │好的~謝謝 │ │被上訴│ │ │pm 2:56 │→Arra │我會順便帶293*3pcs過去,請│ │人(原│ │ │ │ │問invoice 也請財務簽收嗎 │ │審卷23│ │ │ │ │ │ │、141 │ │ │ │ │ │ │頁) │ │ │ │ │ │ │ │ ├──┼─────┼─────┼─────────────┼─────────────┼───┤ │ 29 │100.8.19 │Arra │ │請協助確認尾數11525pcs的出│被上訴│ │ │pm 12:40 │→ChingLee│ │貨日期,9月2日出的了嗎? │人(原│ │ │ │ │ │ │審卷24│ │ │ │ │ │ │、142 │ │ │ │ │ │ │頁) │ │ │ │ │ │ │ │ ├──┼─────┼─────┼─────────────┼─────────────┼───┤ │ 30 │100.8.19 │ │若今天確定開始生產,昆山能│ │被上訴│ │ │pm 1:13 │ │出貨日期為9/19(一),請問│ │人(原│ │ │ │ │是否確定要生產? │ │審卷24│ │ │ │ │ │ │、142 │ │ │ │ │ │ │頁) │ │ │ │ │ │ │ │ ├──┼─────┼─────┼─────────────┼─────────────┼───┤ │ 31 │100.8.19 │Arra │ │還是要生產吧!要不然不出了│被上訴│ │ │pm 2:07 │→ChingLee│ │嗎?交貨日期請一貫push看能│人(原│ │ │ │ │ │否提早 │審卷24│ │ │ │ │ │ │、142 │ │ │ │ │ │ │頁) │ │ │ │ │ │ │ │ ├──┼─────┼─────┼─────────────┼─────────────┼───┤ │ 32 │100.8.19 │Ching Lee │今天開始安排生產,麻煩請您│ │被上訴│ │ │pm 2:09 │→Arra │與客人討論好forwarder。 │ │人(原│ │ │ │ │ │ │審卷25│ │ │ │ │ │ │、142 │ │ │ │ │ │ │頁) │ │ │ │ │ │ │ │ ├──┼─────┼─────┼─────────────┼─────────────┼───┤ │ 33 │100.9.01 │Arra │ │尾數11525pcs已於8 月19日就│被上訴│ │ │pm 3:35 │→ChingLee│ │已確認過,當天你也作了回覆│人(原│ │ │ │ │ │,請告知出貨日! │審卷25│ │ │ │ │ │ │、143 │ │ │ │ │ │ │頁) │ │ │ │ │ │ │ │ ├──┼─────┼─────┼─────────────┼─────────────┼───┤ │ 34 │100.9.01 │Ching Lee │工廠暫訂9/19出貨給貴司, 請│ │被上訴│ │ │pm 5:24 │→Arra │問這次付款方式同上次用L/C │ │人(原│ │ │ │ │嗎? │ │審卷25│ │ │ │ │ │ │、143 │ │ │ │ │ │ │頁) │ │ │ │ │ │ │ │ ├──┼─────┼─────┼─────────────┼─────────────┼───┤ │ 35 │100.9.01 │Arra │ │會再確認後再回覆你! │被上訴│ │ │pm 6:29 │→ChingLee│ │ │人(原│ │ │ │ │ │ │審卷14│ │ │ │ │ │ │4、143│ │ │ │ │ │ │頁) │ │ │ │ │ │ │ │ ├──┼─────┼─────┼─────────────┼─────────────┼───┤ │ 36 │100.9.07 │ Ching Lee│請問客人有回覆了嗎? │ │被上訴│ │ │pm 4:48 │ →Arra │若客人想移至10月份出貨,目│ │人(原│ │ │ │ │前產線需要挪用,麻煩請盡快│ │審卷14│ │ │ │ │告知。 │ │4頁) │ │ │ │ │ │ │ │ ├──┼─────┼─────┼─────────────┼─────────────┼───┤ │ 37 │100.9.07 │Arra │ │我已告知客戶9 月20日出貨日│被上訴│ │ │pm 6:29 │→ChingLee│ │,請勿再將貨物挪自他用,以│人(原│ │ │ │ │ │免再次耽誤客戶時間!謝謝 │審卷14│ │ │ │ │ │貨代和付款方式,屆時再通知│4頁) │ │ │ │ │ │貴司。 │ │ ├──┼─────┼─────┼─────────────┼─────────────┼───┤ │ 38 │100.9.21 │Ching Lee │稱重記錄3.照片(Inner/內箱│ │被上訴│ │ │pm 3:46 │→Arra │/ 外箱/ 棧板)4.OQC Repot │ │人(原│ │ │ │ │如附件! │ │審卷26│ │ │ │ │ │ │頁) │ │ │ │ │ │ │ │ ├──┼─────┼─────┼─────────────┼─────────────┼───┤ │ 39 │100.9.22 │Arra │ │Still haven`t receive │被上訴│ │ │pm 4:52 │→ChingLee│ │customer confirm , please │人(原│ │ │ │ │ │wait till our reply. │審卷26│ │ │ │ │ │ │頁) │ │ │ │ │ │ │ │ ├──┼─────┼─────┼─────────────┼─────────────┼───┤ │ 40 │100.10.4 │Arra │ │客戶上週五已告知會盡快把貨│被上訴│ │ │pm 3:14 │→ChingLee│ │代的資料提供出來,謝謝。 │人(原│ │ │ │ │ │ │審卷47│ │ │ │ │ │ │頁) │ │ │ │ │ │ │ │ ├──┼─────┼─────┼─────────────┼─────────────┼───┤ │ 41 │100.10.14 │Ching Lee │因一直無法與您聯絡上,也得│ │被上訴│ │ │pm 2:23 │→Arra │不到貴司回覆,從9 月底貴司│ │人(原│ │ │ │ │客戶回覆會盡快把貨代貨料提│ │審卷48│ │ │ │ │供出來,至今又超多一個多星│ │頁) │ │ │ │ │期,工廠月底需盤點,是否可│ │ │ │ │ │ │以盡快回覆。 │ │ │ ├──┼─────┼─────┼─────────────┼─────────────┼───┤ │ 42 │100.10.14 │Arra │ │Even we push the customer │被上訴│ │ │pm 2:38 │→ChingLee│ │many times however he just│人(原│ │ │ │ │ │reply us afollow info │審卷48│ │ │ │ │ │:[for the 10Kpcs you have│頁) │ │ │ │ │ │in stock,please don?sell │ │ │ │ │ │ │to another customer, we │ │ │ │ │ │ │need them.] Still have not│ │ │ │ │ │ │provide the forwarder │ │ │ │ │ │ │contact.Could please ask │ │ │ │ │ │ │factory more patient to │ │ │ │ │ │ │waiting? │ │ ├──┼─────┼─────┼─────────────┼─────────────┼───┤ │ 43 │100.10.19 │Ching Lee │是否能先付一半貨款,讓我們│ │被上訴│ │ │am 11:36 │→Arra │為這批貨做保留動作? │ │人(原│ │ │ │ │ │ │審卷48│ │ │ │ │ │ │頁) │ │ │ │ │ │ │ │ ├──┼─────┼─────┼─────────────┼─────────────┼───┤ │ 44 │100.10.21 │Ching Lee │RESEND ! │ │被上訴│ │ │am 10:20 │→Arra │請回覆!謝謝 │ │人(原│ │ │ │ │ │ │審卷49│ │ │ │ │ │ │頁) │ │ │ │ │ │ │ │ ├──┼─────┼─────┼─────────────┼─────────────┼───┤ │ 45 │100.10.21 │Arra │ │很抱歉,目前仍未收到客戶的│被上訴│ │ │pm 4:45 │→ChingLee│ │出貨聯絡資料!我們內部討論│人(原│ │ │ │ │ │過後,一直等下去也不是辦法│審卷49│ │ │ │ │ │;因此,能不請貴司通融至下│頁) │ │ │ │ │ │週三(10/26 )為止,在那之│ │ │ │ │ │ │前,若客戶有提供了出貨資料│ │ │ │ │ │ │,我司就會通知安排出貨;若│ │ │ │ │ │ │當天還是沒有收到,就表示客│ │ │ │ │ │ │戶週末前出不了貨,到時就依│ │ │ │ │ │ │照貴司的意願先挪給需要的業│ │ │ │ │ │ │務出貨,之後,若這個客戶還│ │ │ │ │ │ │是要出貨,就請他重新下單依│ │ │ │ │ │ │照正常交期等下一批出貨了!│ │ ├──┼─────┼─────┼─────────────┼─────────────┼───┤ │ 46 │100.10.26 │Arra │ │給客戶的期限是這週三前,所│被上訴│ │ │pm 2:55 │→ChingLee│ │以今天晚上(巴西週三上午) │人(原│ │ │ │ │ │會再追問客戶,結果明天上午│審卷50│ │ │ │ │ │會告知! │頁) │ │ │ │ │ │不好意思,請再等一下!非常│ │ │ │ │ │ │感謝! │ │ ├──┼─────┼─────┼─────────────┼─────────────┼───┤ │ 47 │100.10.26 │Ching Lee │本批貨品11525pcs係根據貴公│ │被上訴│ │ │pm 5:48 │→Arra │司請求,專為貴公司保留,仍│ │人(原│ │ │ │ │請續洽巴西客戶,務必提貨。│ │審卷50│ │ │ │ │ │ │頁) │ ├──┼─────┼─────┼─────────────┼─────────────┼───┤ │ 48 │100.10.27 │Arra │ │這幾天我們都很積極的在聯絡│被上訴│ │ │pm 3:14 │→ChingLee│ │客戶,但對方的採購如上上週│人(原│ │ │ │ │ │告知的休二週婚假去了,能不│審卷50│ │ │ │ │ │能先付訂金HOLD貨,昨天他的│、51頁│ │ │ │ │ │代職同事都無法回答,對方的│) │ │ │ │ │ │採購如期是下週一回復上班。│ │ │ │ │ │ │我們也不好再請你們等下去,│ │ │ │ │ │ │因為先是Capella CPU 缺貨和│ │ │ │ │ │ │接著又硬碟又大漲,客戶缺貨│ │ │ │ │ │ │交期會受影響多久,我們也問│ │ │ │ │ │ │不到肯定的答案,因此,若是│ │ │ │ │ │ │貴公司目前有客戶急需要,請│ │ │ │ │ │ │你們考量要挪多少給你們的客│ │ │ │ │ │ │戶,另一方面,我們還是會繼│ │ │ │ │ │ │續努力朝請客戶付訂金或是趕│ │ │ │ │ │ │快安排出貨。 │ │ ├──┼─────┼─────┼─────────────┼─────────────┼───┤ │ 49 │100.10.27 │Ching Lee │本批貨品11525pcs已專為貴公│ │被上訴│ │ │pm 5:39 │→Arra │司保留,煩請繼續與客戶聯繫│ │人(原│ │ │ │ │,待貴司下週回覆。 │ │審卷51│ │ │ │ │ │ │頁) │ ├──┼─────┼─────┼─────────────┼─────────────┼───┤ │ 50 │100.11.02 │Ching Lee │請問巴西客戶是否有最新回應│ │被上訴│ │ │am 9:57 │→Arra │?麻煩請您回覆。 │ │人(原│ │ │ │ │ │ │審卷51│ │ │ │ │ │ │頁) │ │ │ │ │ │ │ │ ├──┼─────┼─────┼─────────────┼─────────────┼───┤ │ 51 │100.11.03 │Ching Lee │RESEND ! │ │被上訴│ │ │pm 1:12 │→Arra │ │ │人(原│ │ │ │ │ │ │審卷51│ │ │ │ │ │ │頁) │ │ │ │ │ │ │ │ ├──┼─────┼─────┼─────────────┼─────────────┼───┤ │ 52 │100.11.03 │Arra │ │Yesterday we still have │被上訴│ │ │pm 2:02 │→ChingLee│ │push customer again their │人(原│ │ │ │ │ │reply now. Iwill keep push│審卷52│ │ │ │ │ │everyday. Sorry to keep │頁) │ │ │ │ │ │you waiting. │ │ ├──┼─────┼─────┼─────────────┼─────────────┼───┤ │ 53 │100.11.03 │Ching Lee │首先感謝您一直努力的push客│ │被上訴│ │ │pm 4:19 │→Arra │戶,可是還一直沒有好消息,│ │人(原│ │ │ │ │請您繼續大力的請求您的客戶│ │審卷52│ │ │ │ │,把貨拉走,因為這批貨,我│ │頁) │ │ │ │ │承受了很多來自於公司及工廠│ │ │ │ │ │ │的壓力,大家做生意是互信互│ │ │ │ │ │ │賴的,希望給予一個明確的拉│ │ │ │ │ │ │貨日期,這樣我也才能比較好│ │ │ │ │ │ │向公司交代。 │ │ │ ├──┼─────┼─────┼─────────────┼─────────────┼───┤ │ 54 │100.11.03 │Arra │ │Very sorry and thanks for │被上訴│ │ │pm 6:32 │→ChingLee│ │your help.Actually,I don`t│人(原│ │ │ │ │ │know if the purchaser │審卷52│ │ │ │ │ │manager come back from his│頁) │ │ │ │ │ │vocation yes or not,becase│ │ │ │ │ │ │I didn`t get his read │ │ │ │ │ │ │return message.Definitely,│ │ │ │ │ │ │I will keep asking. │ │ ├──┼─────┼─────┼─────────────┼─────────────┼───┤ │ 55 │100.11.07 │Ching Lee │能麻煩您於今天巴西上班時間│ │被上訴│ │ │pm 4 :54 │→Arra │再與巴西客人聯絡,希望給予│ │人(原│ │ │ │ │一個明確的拉貨日期或者像您│ │審卷53│ │ │ │ │之前提到請客人付訂金的事宜│ │頁) │ │ │ │ │。 │ │ │ ├──┼─────┼─────┼─────────────┼─────────────┼───┤ │ 56 │100.11.11 │Ching Lee │這幾天與您電話都聯絡不上,│ │被上訴│ │ │am 10:38 │→Arra │一星期又快過了,請問是否能│ │人(原│ │ │ │ │回覆拉貨進度。 │ │審卷53│ │ │ │ │ │ │頁) │ ├──┼─────┼─────┼─────────────┼─────────────┼───┤ │ 57 │100.11.11 │Arra │ │客戶休假回來後,不斷的提有│被上訴│ │ │pm 12:22 │→ChingLee│ │要出貨,因為他們的庫存也在│人(原│ │ │ │ │ │低水位了;但因為他們的要求│審卷53│ │ │ │ │ │又要原本的放帳天數要再加長│頁) │ │ │ │ │ │,所以因為卡在這個事上,我│ │ │ │ │ │ │們花上時間還在爭取這件事情│ │ │ │ │ │ │,我們也盡量和客戶爭取我們│ │ │ │ │ │ │和他們二邊都能接受的條件,│ │ │ │ │ │ │希望您能體諒!我們很努力在│ │ │ │ │ │ │想辦法出貨,所以也和客戶作│ │ │ │ │ │ │了不少退讓,現在還在等他們│ │ │ │ │ │ │內部的回覆。 │ │ ├──┼─────┼─────┼─────────────┼─────────────┼───┤ │ 58 │100.11.15 │Ching Lee │依您所寫,其實現在的狀況是│ │被上訴│ │ │pm 5:20 │→Arra │,您的客戶需要這批貨,而你│ │人(原│ │ │ │ │們也訂了貨,只是卡在您跟您│ │審卷54│ │ │ │ │客戶之間放帳天數之問題,這│ │頁) │ │ │ │ │完全是您這邊能使上力的,出│ │ │ │ │ │ │不出貨變成決定於X-micro ,│ │ │ │ │ │ │這批貨11525pcs從9 月底至今│ │ │ │ │ │ │,已經使我們產生嚴重的庫存│ │ │ │ │ │ │,所以請您明確的回覆,何時│ │ │ │ │ │ │能拉貨? │ │ │ ├──┼─────┼─────┼─────────────┼─────────────┼───┤ │ 59 │100.11.18 │Ching Lee │RESEND ! │ │被上訴│ │ │pm 4:52 │→Arra │ │ │人(原│ │ │ │ │ │ │審卷54│ │ │ │ │ │ │頁) │ ├──┼─────┼─────┼─────────────┼─────────────┼───┤ │ 60 │100.11.18 │Arra │ │收到,還在和客戶談判中。 │被上訴│ │ │pm 5:28 │→ChingLee│ │ │人(原│ │ │ │ │ │ │審卷54│ │ │ │ │ │ │頁) │ ├──┼─────┼─────┼─────────────┼─────────────┼───┤ │ 61 │100.11.30 │Arra │ │謝謝你們上週的來訪! │上訴人│ │ │pm 6:50 │→ChingLee│ │客戶也說明現在面臨的實際問│(原審│ │ │ │ │ │題,除了HDD 短缺、匯率也大│卷99頁│ │ │ │ │ │貶,這些是沒有預料到的狀況│) │ │ │ │ │ │,他們現在忙在解決HDD 的問│ │ │ │ │ │ │題,我們也很努力在處理,繼│ │ │ │ │ │ │續和客戶溝通,能目標年底前│ │ │ │ │ │ │拉走,盼請共體時艱。 │ │ ├──┼─────┼─────┼─────────────┼─────────────┼───┤ │ 62 │100.12.14 │Ching Lee │關於您剛剛來電詢問是否能 │ │上訴人│ │ │pm 6:16 │→Arra │先行出貨4K一事,因此案已轉│ │(原審│ │ │ │ │交由法務部處理,法務部要求│ │卷99頁│ │ │ │ │出貨需一次11525pcs,故無法│ │) │ │ │ │ │先行出貨4K給您。 │ │ │ │ │ │ │ │ │ │ ├──┼─────┼─────┼─────────────┼─────────────┼───┤ │ 63 │100.12.27 │Ching Lee │請問關於提貨事宜,貴司是否│ │上訴人│ │ │pm 1:08 │→Arra │有進一步消息?我將回覆法務│ │(原審│ │ │ │ │單位,並由法務單位決定是否│ │卷100 │ │ │ │ │採取下一步動作,請務必於今│ │頁) │ │ │ │ │日下班前回覆,若無回覆視同│ │ │ │ │ │ │無進一步消息。 │ │ │ ├──┼─────┼─────┼─────────────┼─────────────┼───┤ │ 64 │100.12.27 │Arra │ │巴西客戶現在只能先partial │上訴人│ │ │pm 6:34 │→ChingLee│ │出所需的4000pcs。 │(原審│ │ │ │ │ │客戶說:so why don'twe │卷100 │ │ │ │ │ │just ship 4Kpcs in advance│頁) │ │ │ │ │ │and ask them extra time to│ │ │ │ │ │ │solve on the 6Kpcs?at │ │ │ │ │ │ │least they would see some │ │ │ │ │ │ │improvement...is better │ │ │ │ │ │ │then nothing...don't you │ │ │ │ │ │ │think??? │ │ │ │ │ │ │請問貴司可否先partial 4000│ │ │ │ │ │ │pcs ,至少數量可以逐步消化│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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