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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6 年度重上字第 30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上字第302號 上 訴 人 UNTAPPED WATER SYSTEMS, LTD.(薩摩亞商綠水環       境資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DAVID MAHLON REID 訴訟代理人 李如龍律師上訴人  旭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奕彰 訴訟代理人 洪廷宏       葉大慧律師 上一人 複代理人  陳達德律師 上列當事人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 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 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7  日          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瑜娟               法 官 蕭清清               法 官 沈佳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7  日               書記官 蕭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