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裁定 106年度重上字第302號
上 訴 人 UNTAPPED WATER SYSTEMS, LTD.(薩摩亞商綠水環
境資源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DAVID MAHLON REID
訴訟代理人 李如龍
律師
被
上訴人 旭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奕彰
訴訟代理人 洪廷宏
葉大慧律師
上一人
複代理人 陳達德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
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
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三
十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7 日
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瑜娟
法 官 蕭清清
法 官 沈佳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7 日
書記官 蕭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