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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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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勞上字第 9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給付工資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勞上字第96號 上 訴 人 即被上訴人 羅佳伶 訴訟代理人 賴素如律師       洪文浚律師 被上訴人 即上訴人  元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秀琬 訴訟代理人 孫德至律師       林家如律師       黃思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資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 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7 月10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 第10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9  日            勞 工 法 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瑜娟                法 官 沈佳宜                法 官 邱景芬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泰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