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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度抗字第 118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假扣押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抗字第1181號 抗 告 人 蔡宛丰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鑫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間假扣押聲明異議 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4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事 聲字第184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人於原法院聲請意旨略以:抗告人持有相對人所簽發如 附表所示之支票(下稱系爭支票)乙紙,於民國108年6月12日 提示,遭台灣票據交換所以提示期限經過後撤銷付款委託為 由退票,抗告人委請律師於108年7月4日寄發存證信函, 催告相對人應於函到5日內清償系爭支票債務,該存證信函 業於同年月5日送達相對人,相對人置之不理。而依經 濟部公司登記資料,相對人資本額僅新臺幣(下同) 100萬元 ,低於系爭支票票面金額,且相對人之總經理顏承睿曾對第 三人王俊雄表示「不要因為借你票而跳票,我會對股東無法 交代,公司也不用開了」等語,可明相對人之資力不足清償 系爭支票債務。倘不即時對相對人實施假扣押,日後恐有不 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原法院司法事務官以108年 度司裁全字第1327號裁定駁回假扣押之聲請,原裁定予以維 持,抗告人不服提起抗告,請求將原裁定及原處分廢棄,並 准抗告人供擔保後就相對人之財產於306萬元之範圍內予以 假扣押等語。 二、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 執行,得聲請假扣押;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前 項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當者 ,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民事訴訟法 第522條第1項、第526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所謂 假扣押之原因,依民事訴訟法第523條規定,係指日後有不 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或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之情形 ,如債務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 ,將成為無資力之狀態,或將移住遠地、逃匿無蹤或隱匿財 產等情形,或債務人對債權人應給付之金錢或得易為金錢請 求之債權,經催告後仍斷然堅決拒絕給付,且債務人現存之 既有財產,已瀕臨成為無資力之情形,或與債權人之債權相 差懸殊,將無法或不足清償滿足該債權,在一般社會之通念 上,可認其將來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之情事。債 權人聲請假扣押,就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提出可使法院 信其主張為真實並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之,必待釋明 有所不足,始得以供擔保補釋明之欠缺准予假扣押之聲請, 如債權人未為釋明,縱其陳明願供擔保,仍不得認該擔保已 補釋明之欠缺,而准其假扣押之聲請。 三、經查: 抗告人主張執有相對人所簽發之系爭支票,經提示後,遭台 灣票據交換所以提示期限經過後撤銷付款委託為由退票,抗 告人乃寄發存證信函,催告相對人應於函到後5日內清償系 爭支票債務,卻未獲置理等語,業據提出系爭支票影本、台 灣票據交換所退票理由單、存證信函影本中華郵政掛號郵 件收件回執為證(見司裁全卷聲證1、聲證2),固認抗告人 就假扣押之請求部分,已為釋明。至假扣押之原因部分,抗 告人雖主張依相對人公司登記資本額及相對人之總經理上開 對話紀錄,可知相對人之資力不足以清償系爭支票債務云云 ,惟公司登記資本額本公司之現實資力狀況,而審諸抗告 人所提與相對人總經理顏承睿之對話紀錄(見司裁全卷聲證 6),可知系爭支票係第三人王俊雄向相對人借票,交予抗告 人持有,約定應由王俊雄屆期匯入金錢以供承兌,此情為抗 告人所知,則相對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撤銷付款委託,衡與 公司之資力狀況無涉。抗告人就假扣押原因未提出證據釋明 ,縱抗告人陳明願供擔保,亦未能補釋明之欠缺,其假扣押 之聲請,即不應准許。至於抗告意旨略以法院應依職權調取 相對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云云,然揆諸前開說明,釋明假扣押 原因乃為抗告人之責任,法院無依職權調查之必要。原裁定 維持司法事務官駁回抗告人假扣押之聲請,駁回抗告人之異 議,即無不合,抗告意旨仍執前詞,指摘原裁定不當,聲明 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蘇芹英 法 官 陳君鳳 法 官 楊雅清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外,不得再抗告。如提起再 抗告,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 告狀。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惠娟 附表 ┌─────┬─────┬────┬─────┬───┐ │票 號 │發 票 日│發 票 人│票面金額 │受款人│ ├─────┼─────┼────┼─────┼───┤ │CZ0000000 │108/06/05 │鑫琚建設│新臺幣306 │蔡宛丰│ │ │ │股份有限│萬元 │ │ │ │ │公司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