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重上字第300號
上 訴 人 奕智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惠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
住○○市○○區○○○路0段00巷00號 0樓
上開上訴人因與億升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租賃物等事件,不服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7年度重訴字第244號判決,提起上訴。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3億1,400萬4,688元(見外放新竹縣○○鄉○○段0000○0000○0000○0000○號建物價格日期為本件起訴時民國107年12月7日之
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3億1,400萬4,688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380萬9,81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
正本10日內,向本院補繳上開第二審裁判費,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吳青蓉
法 官 林政佑
法 官 周美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不服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