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家上字第 17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分割遺產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
裁定
111年度家上字第176號
上 訴
人 董潔
董溶
董澐
共 同
訴訟
代理人
張百欣
律師
蕭萬龍律師
複 代理人 林耕樂律師
視同
上訴人
楊葆華 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董育陞(即董泓道之
承受訴訟
人)
兼
法定代理人
冉慧玲(即董泓道之承受訴訟人)
被 上訴人 董汸道
訴訟代理人
陳鴻飛律師
參 加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陳瑞麟
上列
當事人
間請求
分割遺產
事件,因視同上訴人董育陞、冉慧玲之大陸地區
住所
未合法送達,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民國114年3月2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家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紀文惠
法 官 楊珮瑛
法 官 王育珍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記官
簡曉君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