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訴訟代理人:你在久旭公司工作幾年?時間為何?
曾國松:15年,從 1994、1995年到2010年。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擔任何職務?曾武雄擔任何職務?
曾國松:我擔任外銷業務負責人,曾武雄是會計兼出納。
被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總共幾人?
曾國松:我在久旭公司15年間有增減,大約5、6人。
被告訴訟代理人:5、6個人有沒有包括你和曾武雄?
曾國松:有。5、6人是全部公司裡的人。
被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地址為何?
曾國松:營業地址在○○區○○路000巷00號,我們老家的現址。營業登記在另外的地址。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所謂的老家有幾層樓?各樓層使用方式為何?
曾國松:共三層樓。一樓大門左邊是祖母的房間,右邊是會議室,再進去右邊有一個小會議室,祖母房間再進去左邊是辦公室,再進去裡面是一個倉庫、廚房、二個洗手間。二樓是樣品室,另外兩個房間一個是廚房,右邊房間是我以前逢年過節或加班過夜的房間,另外一個是訪客使用的客房。三樓是放祖先牌位的地方,還有兩個房間,右邊是曾武雄與我母親的房間,左邊是我妹妹即被告的房間,還有一個客廳。
被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有工廠嗎?
證人曾國松:沒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
本案訴訟標的是位於新北市○○區○○街000○0號的一樓到四樓,被告在民國93年購買系爭房屋時,你知道情形嗎?
曾國松:知道。
被告訴訟代理人:請說明當時買賣情形?
曾國松:曾武雄看地點不錯,是台汽總站,且在市中心,買來可以增值,我當時每年獲利約美金100萬上下,所以購買系爭房屋曾武雄跟我討論,對我壓力不大,曾武雄說我工作忙,理財的事就由他幫忙,曾武雄也對被告疼愛,想買來送給被告,我從小與被告感情不錯,所以也同意,曾武雄接洽後我可接受價格,就購買了。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聽到的是,要贈送給被告嗎?
證人曾國松:是。不只我一個人聽到,很多人包括親戚朋友都知道這件事。
被告訴訟代理人:提示被證三(卷二101 、102頁)這上面有寫給國松吾兒,這看似指給證人曾國松的,你有看過這份文件嗎?內容意思為何?
曾國松:有。根據文法看起來像是曾武雄給我的,但是是在2018、2019年被告用LINE或EMAIL傳給我,我才看過這份文件。內容就是敘述曾武雄過去的事,說小慧比較需要幫忙,要我協助,小慧就是被告。
被告訴訟代理人:「這裡寫到眼鏡行整棟地產登記在他名下,老房子如果有需要他蓋章用印,我曾告訴他不可開口索取代價,有一個紅包袋足矣,如是你自主給贈,你自行斟但前提是貸款要替他全部清償,我應該會處理完整」這是什麼意思?
曾國松:錢是我出的,但看起來是曾武雄送給被告的。錢就是我剛剛說的,我每年營利約有100萬美金,但曾武雄說錢要放在公司,比較不會被國稅局查,所以形式上看起來是公司的錢,但實際上是我個人營利的錢。這句話的意思是,曾武雄已經送給被告系爭房地產,如果將來有遺產要分配的話,希望他不要參與分配,我只要包一個紅包給他,就是重男輕女觀念,女生不可以參加財產繼承。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在○○街有買房屋嗎?
曾國松: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街房屋大樓管理委員會的總幹事林敏榮你是否認識?
曾國松:我知道這個人,但沒見過。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知道管委會召開時,被告有無親自參與?
曾國松: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是每次都被告親自參與,或委託他人?
曾國松:不一定,我們各自有各自的工作。被告當時要值大小夜班,如果不能參加,他會委託曾武雄代理。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是否知道為何久旭公司會告被告借名登記請求返還房屋?
曾國松:107年年底曾武雄好像要被告簽署偽證,要拿去刑事庭使用,曾武雄懷恨在心,應該是挾怨報復,又寫黑函去衛福部疾病管制局說了一些不實的事實,抹黑被告。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在久旭公司任職15年的職稱為何?
曾國松:對外是業務經理。
原告訴訟代理人:業務經理職務內容為何?
曾國松:負責國際貿易,主要客戶在歐洲、美國、澳洲、紐西蘭,接代工後出貨、墊貨收款。
原告訴訟代理人:有負責產品技術面嗎?
曾國松:有。
原告訴訟代理人:證人薪資為何?
曾國松:我忘了,每年年終會開一張100萬台幣的支票給我,每幾年就結算一次,匯30到50萬美金到我的戶頭,我也沒有查帳,因為自己父親去查帳不禮貌。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剛剛說你在系爭
標的物旁邊有購入1、2樓,你是用自己的錢購買的嗎?
曾國松:是,是比被告房屋晚兩、三個月買的。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知道被告與你的買賣契約分別何時簽訂?
曾國松:我的好像是93年8、9月,被告的是6、7月。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剛剛說本案系爭房屋是由你個人全部出錢購入的,是否如此?
曾國松:是用我賺的錢支付的,但是曾武雄處理的,名義上我不知道他是用公司或是他個人或我的名義支付價金。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有在建案開賣時,去現場詢價嗎?
曾國松:有,我下班時開車過去售屋中心詢問大概的價格,比對曾武雄跟我講的價格是否有落差,確認對方開價合不合理。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有陪被告去看系爭房屋嗎?
證人曾國松:沒有。
原告訴訟代理人:被告有無跟你說過,系爭房屋的頭期款是曾武雄或是久旭公司支付的?
曾國松:我忘記了。
原告訴訟代理人:被告有沒有跟你說過曾武雄或是久旭公司會替她支付貸款?
曾國松:曾武雄說如果被告繳不出貸款,要我替被告繳,但房子如果出租出去,租金應該付得出房貸,要我不用擔心太多。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是否知道被告大學畢業後至今的工作?
曾國松:被告在長庚醫院做護理師工作,然後就到衛福部疾病管制局服務,我知道的就這兩份工作。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知道被告收入為何?
曾國松:我不知道。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是否知悉被告○○銀行的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0 ?是否知道帳戶存款為何?
曾國松:我知道被告有○○銀行帳戶,但不知道帳號,也不知道存款多少。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是否知道上述帳戶內活期存款的錢哪裡來?
曾國松:我不知道,這是他的錢。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與久旭公司或曾武雄有無其他民事或刑事案件進行中?
曾國松: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就你所知,被告的個人帳戶有交給久旭公司控管嗎?
曾國松:沒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的銀行帳戶跟曾武雄的銀行帳戶,還有家人的銀行帳戶款項管理情況如何?
曾國松:家人的範圍包含太大,我無法回答。曾武雄自己就是負責出納會計,久旭公司、曾武雄的帳只有他自己知道。我身為子女,不知道如何質疑父親的帳,如果質疑,大家會說我不禮貌、不孝,所以久旭公司的帳戶、曾武雄的帳戶都是曾武雄一個人管理。之後是久旭公司收進來的貨款經常轉到曾武雄自己私人的海外帳戶,導致無法支付給供應商錢,所以我經營痛苦,就決定於2010年離開,因為供應商只會找我,因為訂單是我接,他們認定我要負責,而不去找老闆,也或許他們認定我就是老闆。
被告訴訟代理人:被告個人的銀行帳戶並不是久旭公司借名使用的帳戶嗎?
曾國松:是指久旭公司用人頭帳戶嗎?
被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有無使用被告的個人銀行帳戶?
曾國松:沒有。
原告訴訟代理人:久旭公司在國內外有無工廠?
曾國松:沒有。
原告訴訟代理人:在你任職的期間,國內有無請他人代工?
曾國松:有。但訂單數量很少,一年做不到五萬美金。
原告訴訟代理人:曾武雄或久旭公司有無曾經投資國外工廠?
曾國松:我記得1996、1997年左右曾武雄曾經以他或久旭公司的名義跟人合夥三百萬台幣投資中國工廠。好像一、兩年後就撤資,2000年之後就沒有任何投資了。
法官:被證三書信裡面提到被告名下眼鏡行房產、老家蓋章用印、一個紅包袋、還清貸款等等內容,曾武雄曾經口頭跟你講過嗎?
曾國松:意思有口頭上講過,但信是我後來才看到。
法官:你說曾武雄曾經口頭上跟你講過書信內容,大約是何時講?
曾國松:好像是2004年12月我女兒出生,大約是我女兒出生或滿月時跟我講的。
法官:當時房子已經蓋好了嗎?
曾國松:還沒交屋。
法官:之後曾武雄就沒有再跟你提過了嗎?
曾國松:我工作很忙,大概一年有100多天不在台灣。
法官:冰冰是何人?阿芬是何人?
曾國松:冰冰是我前妻。阿芬是曾寶樂,是我妹妹。
法官:曾寶樂後來是否離家?
曾國松:他1992、1993到美國讀書,之後在當地結婚。我跟她小時候感情就不好,她不會告訴我她回來,所以她有無回來、回來幾次我不知道。
法官:阿嬌跟景芳是何人?
曾國松:我不知道。
法官:你有你父親的LINE嗎?
曾國松:一直都沒有。
法官:提示本院卷第85到89頁,「5_PAULINAJ#2」、「5_TAKEO TSENG」是何人?
曾國松:「5_PAULINAJ#2」是我大妹曾寶樂,「5_TAKE0 TSENG」是曾武雄。這個截圖被告有轉給我看。
法官:你如何知道這是曾寶樂?
曾國松:照片點開可以放大,就是曾寶樂,曾寶樂後來有加我的LINE ,點開也是這張照片,她有事要我幫忙,但此外沒有其他聯絡。曾武雄在被上訴人彰化也是用這張照片。
法官:買系爭房地時只有買你跟被告的名下這兩棟房產嗎?曾寶樂名下有買房子嗎?
曾國松:曾寶樂沒有買。
法官:為何沒有幫曾寶樂買?
曾國松:我從小跟他感情沒有很和睦,且曾寶樂長期旅居美國,為何要在台灣買房。
法官:你知道被告○○銀行的帳戶是何時開戶嗎?
曾國松:不知道。
法官:107年曾武雄要被告做偽證是何事?
曾國松:曾武雄涉及偽造文書,後來被判刑確定。
法官:曾武雄與被告是在107年何時感情不睦?
曾國松:好像是107年9、10月曾武雄的私生子要結婚,要被告通知被告的婆家喜宴的事,但被告認為讓婆家知道自己的父親有情婦、私生子很丟臉不願通知婆家,曾武雄就很生氣。接著107年年底、108年年初就是偽證的事,被告不願意作偽證,曾武雄就開始翻臉,開始一連串的訴訟。
被告訴訟代理人:請提示被證49、50(卷三223以下)。被證49是你簽署的嗎?
曾國松:是。
被告訴訟代理人:你有見過被證50嗎?
曾國松:有。
被告訴訟代理人:當時簽署被證49、50不動產委託書的原因為何?
曾國松:當時我和前妻感情不睦,加上我前妻當時生下第二個小孩,我後來才知道曾武雄帶他去驗DNA ,發現小孩不是我的,怕我和前妻離婚後,前妻會來分我的財產,就先騙我妹妹簽這個東西,卸下我的戒心,我對父親的信任也不疑有他,就簽下去了,曾武雄說這樣我的財產就屬於公司,我的前妻就分不到我的財產,等到離完婚後,他會把這個東西銷燬,結果曾武雄假戲真做,說所有這些財產都是屬於久旭公司的,再把久旭公司所有的股份轉給他的情婦和私生子,就這樣把所有財產洗給他們。
被告訴訟代理人:就你所知,有被證49上所述,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及被證50上所載一億元的債務存在嗎?
曾國松:沒有。這全部都是假的,當時是說為我好,現在發現曾武雄是騙我。
法官:證人稱把久旭公司股份轉給情婦和私生子是何時的事?
曾國松:曾武雄分了好幾次,從100、105、107、109年新北市政府的異動名冊都可以看出。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剛剛說你有去詢問建案的價格,當時房子蓋好了嗎?
曾國松:還沒,就是一個服務中心。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知道何時蓋好房子的嗎?
曾國松:94年6、7月吧。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知道何時交屋嗎?
曾國松:應該是10月,我11月去辦理貸款的。
原告訴訟代理人:你說你去辦貸款,貸款金額由何人支付?
曾國松:我自己支付。
原告訴訟代理人:是由你哪個帳戶支付?
曾國松:我○○銀行的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