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保險上字第8號
上 訴 人 范元禎
上 四 人共同
戴一帆律師
被 上 訴 人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訴 訟 代理人 郭瀞憶
被 上 訴 人 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理人 楊棋材
訴 訟 代理人 黃仕仰
被 上 訴 人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 定 代理人 尹崇堯
訴 訟 代理人 李世宇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6 日
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魏麗娟
法 官 郭佳瑛
法 官 張婷妮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