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重上更二字第98號
上 訴 人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代理人 陳錦隆律師
陳維鈞律師
法定代理人 方娟娟
訴訟代理人 楊曉邦律師
李錦樹律師
顧定軒律師
被 上訴 人 蔡志浩
訴訟代理人 連復淇律師
被 上訴 人 王潤台
訴訟代理人 王俊翔律師
蔡炳楠律師
被 上訴 人 蔡炎欽
訴訟代理人 蕭壬宏律師
被 上訴 人 劉聖民
陳佳禕
鍾國賢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3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書苑
法 官 胡芷瑜
法 官 林政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