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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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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274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2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請求確認債務不存在等
最高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台上字第2744號 上 訴 人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歐嘉瑞 訴訟代理人 林桑羽律師       吳文琳律師 被 上訴 人 新嶺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加榮 訴訟代理人 詹俊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債務不存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 107年3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第二審判決( 105年度重上 字第78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本件上訴人之法定代理人變更為歐嘉瑞,有行政院函、經濟部函 可稽,歐嘉瑞聲明承受訴訟,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合先敘明。 次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又提起上訴,上訴狀內應記載上訴理由,其以民事訴訟法第 469 條所定事由提起第三審上訴者,應於上訴狀內表明原判決所違背 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其依同法第469條之1規定提起上訴者,並應具體敘述為從事法 之續造、確保裁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 重要性之理由。同法第467條、第470條第 2項分別定有明文。而 依同法第 468條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 令;依同法第 469條規定,判決有該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 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提起第三審上訴,如合併以同法第 469 條及第469條之1之事由為上訴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 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條項,或有關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或 成文法以外之習慣或法理等及其具體內容,暨係依何訴訟資料合 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並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 判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 如未依上述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 難認為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其上訴自非合法。本件上訴人對於 原判決提起第三審上訴,雖以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 理由狀所載內容,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所論 斷:系爭加油站原由被上訴人經營,嗣兩造於民國102年6月24日 訂立「加油站(含基地)租賃契約」(下稱系爭租約),約定由 上訴人承租而為經營,租金每月新臺幣(下同)15萬元。嗣上訴 人於 104年7月9日通知被上訴人,表示系爭加油站坐落之土地, 因漏油所滋生之污染已由其出資整治完成,自104年8月起每月由 租金扣款 7萬5000元,以抵銷代墊之整治費用2345萬6247元(下 稱系爭代墊款債權),截至104年7月31日止,上訴人已扣款83萬 元。惟土地遭污染之原因,在於上訴人原提供之加油機座盆設備 有不可防水及防止油料直接滲入地層之建造瑕疵,有台灣省土木 技師公會鑑定報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補充說明、證人即鑑定 技師王貽德、古旭程之證詞可稽。上訴人以該公會非適格之鑑定 單位,鑑定方法不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以環境場址潛在 土壤污染評估辦理事業用地土壤污染檢測參考指引」,鑑定人依 據96年之檢測資料且未實際檢驗加油機為由,否定該鑑定之正確 性,並無理由。至上訴人辯稱:被上訴人未開啟系爭加油站之土 壤氣體抽取設備( Soil Vapor Extraction);及因98無鉛汽油 一次回收管及92、95無鉛汽油二次回收管洩漏,被上訴人未盡管 理、檢查之義務,致土地受污染,可歸責於被上訴人,或與有過 失等情,均未能舉證證明,尚非可採。系爭加油機盛油盆無法防 漏之瑕疵,既屬不可歸責於被上訴人,則依經營合約第4條、第8 條第7款、第8款之約定,整治費用2345萬6247元應由上訴人負擔 。上訴人對被上訴人既無系爭代墊款債權存在,自不得以此抵銷 其應給付予被上訴人之租金債務。從而,被上訴人請求確認上訴 人之系爭代墊款債權不存在,並依系爭租約法律關係,請求上訴 人給付租金83萬元及其法定遲延利息,自屬有據等情,指摘其理 由矛盾、理由不備,或泛謂其違背舉證責任分配、經驗法則、論 理法則云云,而非表明該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暨依 訴訟資料合於該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關於其依民事訴訟法第46 9條之1提起上訴部分,亦未具體敘述為從事法之續造、確保裁判 之一致性或其他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重要性之理由,難 認其已合法表明上訴理由。依首揭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444條 第1 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0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高 孟 焄 法官 袁 靜 文 法官 彭 昭 芬 法官 邱 璿 如 法官 徐 福 晋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