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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聲字第 1065 號民事裁定
113年度台聲字第1065號 即被 上訴人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改制前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
上列 聲請人因與 相對人即 上訴人黃冠證間請求 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113年度 台上字第1570號),聲請核定第三審 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 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三萬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7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袁 靜 文 法官 王 本 源 法官 王 怡 雯 法官 周 群 翔 法官 張 競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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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