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85 年度台上字第 76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85 年 01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確認通行權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八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七六號   上 訴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詹益煥律師   被 上訴人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六月五日台灣高等法 院第二審判決(八十三年度上字第一九七四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本件上訴人主張:訴外人天文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天文公司)於民國七十年六月十一 日向伊購買所有原信託登記在伊母吳黃阿燕名下之坐落桃園縣○○鄉○路○段○○○ ○號土地,因該地屬田地,無法辦理過戶登記,伊以同段二六五-一地號土地交換 ,並辦妥登記與天文公司,該公司則將前開三○六號土地歸還與伊,信託登記為訴 外人邱輝雄名義,伊就該土地有使用權源。因三0六號土地與公路無宜之聯絡,必 須通行被上訴人所有同段三○二-一○地號土地如第一審判決附圖所示B、C、D、 E、F部分之現有既成道路。惟伊在三0六號土地擬興建儲物用倉庫,被上訴人竟於 上開附圖所示E部分設置大型鐵板之障礙物,阻擋伊通行等情,依時效取得通行地役 權及民法第七百八十七條袋地通行權之規定,求為確認伊就被上訴人所有前開附圖所 示B、C、D、E、F部分之道路面積三百二十一平方公尺有通行權之判決。 被上訴人則以:系爭土地現為通路,伊並無妨礙上訴人通行之情事,無提起確認之訴法律上利益,上訴人起訴欠缺權利保護要件;又上訴人系爭三○六號土地之所有 人,且無使用、收益權,不得主張鄰地通行權;該三○六地號土地地目為田,僅能供 農業用,不能建倉庫,況系爭現有通路足供行駛吊車之用,且有他路可至公路;而系 爭土地並非已通行數十年之既成道路,且公用地役權為公法上之反射利益,上訴人不 得執此主張有通行權存在等語,資為抗辯。 原審審理結果以:依上訴人提出之土地登記簿謄本、現場照片、民事判決、和解筆錄 等證據,及系爭三○六號土地登記名義人邱輝雄結證:「我叔叔(指邱傳塗)向甲○ ○買地,這塊地產權不清,所以登記我的名義,若產權清楚,則交還給我叔叔」、「 因我叔叔沒有自耕農身分,所以借我的名義」、「甲○○已將系爭土地賣給我叔叔了 」云云,與證人邱傳塗證述:「因該地是田地,所以我借用我侄兒邱輝雄的名字登記 」、「是在六十九年間我向他(指甲○○)買的,在七十年登記,我原是向他買二千 坪的地,每坪三千元,我付了五百萬元給他,但他只交這塊地有五百坪」、「這塊地 不是甲○○信託登記給邱輝雄,地是我向他買的」等語,及證人蘇宗賢證稱不知該三 ○六地號土地有信託登記與邱輝雄之情各節,均難認系爭三○六號土地係上訴人所有 而信託登記在邱輝雄名下,及其就該土地有使用收益之權源。上訴人依民法第七百八 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主張前開三○六號土地屬袋地,其就被上訴人所有系爭三○二- 一○地號土地內如第一審判決附圖所示B、C、D、E、F部分之道路有通行權,已 屬無據。又上訴人並未提出有關系爭三○二-一○地號土地已編列為道路或巷道之資 料,亦未能舉證證明就該土地已和平繼續占有逾二十年之事實,其主張該土地為既成 道路及已因時效取得公用地役權或通行地役權,亦無所據。再,前開三○六號土地之 地目為「田」,且現編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該土地目前自應以作為農牧 使用為宜。上訴人自承欲將該現仍有爭執為他人所有之土地興建儲物用倉庫,且所占 面積非小,日後建成,其仍與該他人間有所爭執,並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居住環境之品 質,是被上訴人縱在其所有系爭三○二-一○地號土地上置放大型鐵板,而影響上訴 人為興建上開倉庫使用大吊車之出入屬實,亦難謂被上訴人係專以損害上訴人通行為 主要目的。況觀之照片及履勘現場顯示,該大型鐵板並不影響一般大貨車以下之車輛 通行,為上訴人所不爭,其主張被上訴人阻礙伊通行係專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伊 依附公用地役關係,得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云云,仍無可取等詞。因而維持第一審所 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經核於法並無不合。上訴論旨,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 之職權行使,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難謂有理由。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一條、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 項、第七十八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一 月 十二 日 最高法院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 蕭 亨 國 法官 吳 正 一 法官 楊 隆 順 法官 陳 淑 敏 法官 劉 福 聲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 記 官 中 華 民 國 八十五 年 一 月 二十六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