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司促字第2961號
債 權 人 樂天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林凱倫
一、
債務人應向
債權人給付新臺幣貳拾貳萬陸仟伍佰玖拾捌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違約金,並負擔
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
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
異議。
㈠緣債務人林凱倫於民國111年8月5日向
聲請人申辦個人信用貸款,此有「樂天國際商業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證一)
可稽。
詎債務人自114年7月1日起即未依約還款,屢經催討,均未獲置理。有「樂天國際商業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信用貸款自動扣款委託書」(證二)、「借款人
暨立委託書人線上成立契約簽署資料」(證三)為證。
㈡緣債務人林凱倫於民國112年12月11日向
聲請人申辦個人信用貸款,此有「樂天國際商業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證一)可稽。詎債務人自114年6月11日起即未依約還款,屢經催討,均未獲置理。有「樂天國際商業銀行個人信用貸款約定書」、「信用貸款自動扣款委託書」(證二)、「借款人暨立委託書人線上成立契約簽署資料」(證三)為證。
㈢依契約約定債務人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支付利息者,全部債務視同到期。債務人尚積欠聲請人如請求標的之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未為清償(證四)。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
鈞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
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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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 按上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算。 |
| | | | | 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就超過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