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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全字第 7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7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假扣押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0年度全字第7號 抗 告 人 台灣生民生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啓源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間聲請假扣押事件, 對於民國110 年5 月24日本院110 年度全字第7 號行政訴訟裁定 提起抗告。查本件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 規定,應徵收裁判費 新臺幣1,000 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 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黃漢權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竣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