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裁定 107年度單聲沒字第196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蔡踵泆
上列
聲請人因被告違反
著作權法案件,聲請單獨
宣告沒收( 107
年度執聲字第302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
略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更名為臺灣
桃園地方檢察署,下同)104 年度偵字第10346 號被告蔡踵
泆違反著作權法一案,
扣案(104 年度保管字第3968號)之
盜版電腦設備2 臺、盜版電子產品即附表所示之隨身碟4 個
,聲請依著作權法第98條、刑法第38條第2 項、第40條第3
項之規定,
單獨宣告沒收銷燬。
二、
按刑法第2 條第2 項之規定,業於民國104 年12月30日修正
為:「沒收、非拘束
人身自由之
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
法律
」,並自105 年7 月1 日施行,是沒收制度於刑法修正後
乃
係獨立於刑罰及保安處分以外之法律效果,應一律適用裁判
時之法律。又按修正後刑法第11條規定:「本法總則於其他
法律有刑罰、保安處分或沒收之規定者,亦適用之。但其他
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修正後刑法施行法第10條
之3 第2 項亦規定:「105 年7 月1 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
於沒收、
追徵、追繳、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另按著作
權法第98條規定雖已於105 年11月15日修正,並於105 年11
月30日公布施行,惟該條僅規定:「犯第91條第3 項及第91
條之1 第3 項之罪,其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
生之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
與否,得沒收之」,至其餘有
關沒收部分,仍應回歸適用修正後刑法之相關規定。查本件
檢察官認被告係涉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2 項之罪,
揆諸前揭
規定,本件有關沒收之規定,仍應適用修正後刑法之相關規
定,聲請意旨認本件有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適用之餘地,容
有誤會,合先敘明。又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
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第38條第
2 項、第3 項之物、第38條之1 第1 項、第2 項之
犯罪所得
,因事實上或法律上原因未能追訴犯罪行為人之犯罪或判決
有罪者,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2 項及第40條第
3 項亦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
㈠ 被告前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據
告訴人於第一審
言詞辯論終
結前
撤回告訴,業經本院以105 年度智訴字第4 號判決不受
理確定在案,此有上開
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
紀錄表在卷
可稽,是本案確因法律上原因未能判決被告有罪
無疑。
㈡ 扣案之電腦設備2 臺(電腦編號T1、T2),係
告訴人美商微
軟公司之員工基於私人取證之目的向立曜電腦有限公司(下
稱立曜公司)購買,且經立曜公司交付而取得所有權,本件
告訴人係以真摯取得所有權之意思向立曜公司購得上開電腦
設備2 臺,並認該等電腦設備內含有違法重製之軟體,始具
狀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告發等情,
業據告訴
代理人於
警詢及
偵查中證述明確,是告訴人既為上開電腦設備之所有
權人,取得目的乃為私人取證之用,
而非無正當理由提供或
取得,自非刑法第38條第2 項、第3 項所定得沒收之物甚明
。從而,被告雖因告訴人撤回告訴,而有因法律上之原因未
能追訴其犯罪之情形,然上開扣案之電腦設備2 臺既已非屬
被告所有,揆諸前開說明,即無從依前開規定單獨宣告沒收
。執此,聲請人此部分之聲請於法未合,應予駁回。
㈢ 又扣案如附表所示編號B1、B2、B3、B4之隨身碟,經認定分
別有如「內容物」欄所示、告訴人享有著作權之軟體乙情,
有
扣押光碟檢驗報告1 份
附卷可稽,然附表所示編號B4隨身
碟,其內查無任何告訴人享有著作權之軟體,當無從認附表
編號B4隨身碟係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而被告於審理時復否
認其有何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2 項之
犯行,亦難認附表所
示編號B1、B2、B3隨身碟係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是以,聲
請人此部分之聲請,於法
亦屬無據,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36第1 項,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9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施函妤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
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書記官 劉世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0 日
附表:
┌──┬──────┬───────────────────────┐
│編號│
持有人 │內容物 │
├──┼──────┼───────────────────────┤
│B1 │立曜公司 │內含有WindowsServe2003、Windows8.1等微軟軟體 │
├──┼──────┼───────────────────────┤
│B2 │立曜公司 │內含有WindowsServe2003、Windows7、Windows8及 │
│ │ │Office Enterprise2007 等微軟軟體 │
├──┼──────┼───────────────────────┤
│B3 │楊逸 │內含有WindowsServe2003、Windows8等微軟軟體 │
├──┼──────┼───────────────────────┤
│B4 │立曜公司 │無微軟軟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