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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智簡上字第 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違反藥事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智簡上字第3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郭美麗 選任辯護人 謝明智律師       陳夏毅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不服本院於中華民國110 年04月12 日所為109 年度智簡字第5 號、110 年度智簡字第1 號第一審刑 事簡易判決(起訴書案號104 年度偵字第14623 、16653 、1672 6 、16727 、16728 、16729 、16730 、16732 、16733 、1673 4 ),提起上訴,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經審理結果,認原審以被告郭美麗有違反藥事法第83條 第1 項及違反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行為,事證明確。並以其 行為後,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規定業經修正、施行,經比較 比新、舊法之結果,以舊法即修正前之規定有利於被告,適 用修正前之規定,認被告郭美麗犯修正前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及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罪,事證明確,被告郭美麗與劉春 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與 柯俊一、郭正茂、陳文彥間,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共 同正犯。又被告郭美麗以一行為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 合犯,應從一重依販賣偽藥罪處斷。並審酌被告郭美麗接受 本案在逃主犯郭正茂、柯俊一、陳文彥之指示,參與持有、 分裝、寄送所販賣之藥品與領款及匯款等行為,實屬不該, 然已認罪,其已與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臺灣拜耳股份 有限公司達成登報道歉、賠償之和解,已依和解內容履行, 上開告訴人之損害已獲得相當之填補,犯後態度良好,兼衡 其犯罪動機、目的、分工及參與程度、獲利情況、品行、智 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5 月(屬得易 服社會勞動之刑),並敘明如附表所示之物,為被告郭美麗 所有,供犯罪預備之物,應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規定宣 告沒收之理由,另說明被告郭美麗另案業經判處6 月以上有 期徒刑,不宜宣告緩刑之理由,其認事用法均無違法或不當 ,量刑亦稱妥適。除補充:被告郭美麗於本院第二審審理中 亦坦承其上開犯行外,其餘引用附件即原審判決書所記載之 事實、證據及理由。 二、按刑之量定,係實體法上賦予法院得為自由裁量之事項,故 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十款事由,乃法院量刑時所得參考之因 素,苟其量刑已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斟酌刑法第五十 七條各款所列情狀而為整體之評價,然後在法定刑度內,酌 量科刑,且未偏執一端,致有失出失入之情形者,即不得遽 指為違法。依上開說明,本案原審法院認事用法均無違法或 不當,於量刑時亦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就刑法第五十七 條各款情形為整體之評價而為量刑,並無量刑偏執一端,致 有失出失入之情形,量刑亦稱妥適。被告郭美麗上訴意旨以 其罹患嚴重疾病,為疾病所苦云云,指摘原審量刑過重,並 請從輕量刑,依上開說明,為無理由。又被告郭美麗另因違 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經臺灣高等法 院臺中分院於110 年02月25日判處罪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有期徒刑2 年8 月,經最高法院於110 年10月09日駁回上訴 確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臺灣高等法院前案 案件異動查證作業各1 份可憑,已不合緩刑之要件,自不得 宣告緩刑。被告郭美麗上訴意旨另求予宣告緩刑,亦無理由 。綜上所述,被告郭美麗之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其上訴 。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 第3 項、第368 條 、第373 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翎樵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謝 順 輝 法 官 林 莆 晉 法 官 陳 柏 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陳 淑 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藥事法第83條第1項: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 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 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智簡字第5號 110年度智簡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美麗 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中市○區○○路000號9樓之13 居高雄市○○區○○路000號2樓 選任辯護人 謝明智律師 被 告 劉春花 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中市○○區○○街00號5樓之1 羅夫駿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新北市○○區○○里○○路○段000巷0 0弄00號3樓 邱敬文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中市○○區○○街0號10樓之2 居臺中市○○區○○路0段00巷00號 韓嘉哲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嘉義縣布袋鎮埔仔厝233號之5 居臺中市○○區○○路○段00號1樓 謝焙然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 號 居臺中市○○區○○○路0段000巷00弄0 號 陳廷欣 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新北市○○區○○路00○0號5樓 黃仕豪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彰化縣○○鄉○○村○○○巷00號之2 居彰化縣○○市○○路○段000巷00號 張順宇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高雄市○○區○○路000巷00弄0號 居桃園市○○區○○○街000巷00弄00號2 樓 上列被告違反藥事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 年度偵字 第14623 號、第16653 號、第16726 號、第16727 號、第16728 號、第16729 號、第16730 號、第16732 號、第16733 號、第16 734 號),嗣上列被告於本院先後自白犯罪(104 年度智訴字第 11號),本院裁定改由受命法官獨任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一、郭美麗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二、劉春花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三、羅夫駿幫助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未扣案之犯罪 所得新臺幣一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 時,追徵其價額。 四、邱敬文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五、韓嘉哲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六、謝焙然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七、陳廷欣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八、黃仕豪共同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緩刑貳年。 九、張順宇幫助犯販賣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貳月。緩刑貳年。 十、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 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 除下述部分以外,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㈠事實部分:關於非本判決效力所及之本件被告張明忠、謝 雅欐、張兆均、許家瑜部分,皆不引用。 ㈡證據部分:增列「被告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 、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於本院之自 白」、「本院民國109 年5 月18日庭期就扣案物勘驗之勘 驗結果」、「加盟商申請核准通知、加盟商管理後台頁面 資料」、「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改制為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本院提出之各該檢驗報告(發 文日期各為104 年9 月11日、107 年8 月24日、108 年11 月13日)」、「商標註冊影本、藥品輸入許可證資料影本 、藥品辨識重點、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函文暨所附 鑑定報告(即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向本院所提出之10 4 年12月24日書狀之告證1 至告證4-9 )」、「輝瑞大藥 廠股份有限公司104 年11月24日函暨所附檢驗報告(係檢 察官於起訴後所轉來)」。此外,於如附件所示之網站列 印資料中,該等網站所販賣之所謂壯陽藥物確有名為「極 樂」、「天堂」(含英文名HEAVEN)者(如他字5142號卷 第12至13頁)。 ㈢適用法律部分: ⒈新舊法比較:上開被告行為後,藥事法第83條第1 項規 定業經修正,並於000 年00月0 日生效施行。修正前後 之法定本刑上限雖均為有期徒刑7 年,但修正後規定已 將所得併科之罰金刑上限,從修正前規定之新臺幣(下 同)5 百萬元,提高為5 千萬元,比較結果,以修正前 規定對上開被告較為有利,爰適用修正前規定即如附件 所示之論罪法條論處。 ⒉本案有實據認定內含偽藥成分之扣案物(下詳),並無 積極證據證明亦屬藥事法第22條第1 項所指之禁藥,爰 均認定僅屬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偽藥。 二、量刑:審酌被告郭美麗接受本案在逃主犯郭正茂、柯俊一、 陳文彥(此3 人均未據起訴)之指示,與被告劉春花共同為 持有、分裝、寄送所販賣之偽藥、領款及匯款等行為;被告 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則均在台成為可 獲有收益之加盟商,共同為促進偽藥販賣等行為;被告羅夫 駿則透過提供帳戶、被告張順宇則透過提供網路關鍵字搜尋 服務,幫助偽藥之販賣,均屬不該。然上開被告已於本院先 後認罪,被告郭美麗、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 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且在被告郭美麗之辯護人協助下 ,先後與本案告訴人美商輝瑞產品公司、臺灣拜耳股份有限 公司於本院審理時達成條件為登報道歉、賠償之和解,並已 全部履行完畢,有本院109 年9 月21日準備程序筆錄、和解 筆錄、上開告訴人所先後陳報關於和解事宜及對本案之意見 之書狀數份、刊登道歉啟事之報紙、匯款單據附卷為憑,是 上開告訴人之損害已獲得相當之填補,足認上開被告之犯後 態度良好。兼衡上開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分工及參與程 度、獲利情況、暨其等之品行、智識程度與生活狀況等一切 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三、緩刑:被告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 仕豪、張順宇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 有其等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其等係 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又均已坦承犯行,並與上開告 訴人和解、履行完畢,有如上述,上開告訴人之代理人更均 寬表同意給予緩刑之意見,可信其等經此偵審程序之教訓, 應能知所警愓,無再犯之虞,其等所受之上開宣告刑皆以暫 不執行為適當,爰均依刑法第74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併對 其等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至於被告郭美麗、羅夫駿則 因近經起訴重罪或已因案經判處有期徒刑6 月以上之罪刑, 有其等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考,本院認不 適宜給予緩刑宣告。 四、易服社會勞動:本判決所諭知之宣告刑雖均不能易科罰金, 但皆得易服社會勞動,而公訴檢察官在本院110 年2 月22日 庭期,就此已本於客觀性義務有所說明,是本判決若告確定 ,執行檢察官允宜注意全案情節(如被告郭美麗罹患疾病, 身體狀況不佳,可能不適宜粗重勞動),於各該被告無檢察 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第5 點所示之情形時,為適 當之處理。 五、沒收部分: ㈠上開被告行為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已修正公布並自10 5 年7 月1 日施行。依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2 項等規定, 除有特別規定外,沒收適用裁判時法,無庸為新舊法比較 。偽藥、禁藥雖得由行政機關沒入銷燬,但因藥事法並無 禁止持有偽藥、禁藥之規定,偽藥、禁藥即不屬違禁物, 故除符合刑法關於沒收之要件以外,偽藥、禁藥尚不得逕 以屬違禁物為由,宣告沒收。另參酌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 上字第1658號判決之意旨,沒收部分,原則上應由檢察官 聲請。準此: ⒈為本判決效力所及之上開被告中,僅有被告郭美麗、劉 春花曾為警查扣膠囊、手機等物品。卷內並無積極證據 證明該等物品侵害商標權,然其中經扣案如附表編號1 至3 所示之物,經鑑驗含偽藥成分,且係預定由被告郭 美麗等依上開主犯指示,分裝或寄交給上開網站購物之 客戶,作為交易標的之用(主要是「極樂」、「天堂」 ),仍可認屬於供犯罪預備之物,又是被告郭美麗所有 【為被告郭美麗於本院所供承,並稱被告劉春花是因恰 好於查扣時在場,才代表其簽名,膠囊全部其實都是被 告郭美麗所有(本院智訴卷三第76至77頁),與被告劉 春花稱都不是被告劉春花的(偵字16653 號卷一第80頁 反面),互核相符】,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2 項前段規 定,宣告沒收。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其餘扣案物,或因 無積極證據證明含有偽藥成分,而與本案重點即偽藥之 販賣,不能認有直接關係(按單純販售壯陽藥物,無論 有效與否,與販賣偽藥,應屬二事),或因檢察官未聲 請沒收,爰均不宣告沒收。 ⒉本件在被告張明忠、張兆均、許家瑜處扣案之物,均非 本判決效力所及。其中,被告張明忠部分(主要是在臺 中市○○區○○路0 段000 ○00號所查扣者)將由本院 另行審結;被告張兆均、許家瑜部分則因均已自白犯罪 ,經本院改行簡易程序後為判決,案告確定(本院109 年度簡字第58號),是本判決無從對此三名被告為沒收 與否之審究。至於卷內有關在第三人高雅君當時任職位 於台中市○○區○○00路00號(統一速達中特販)所查 扣之物、衛生主管機關為追查本案而自上開網站購買之 扣案物(公主1 號、Savage King 、Vigara美國紅金偉 哥),因自始未經起訴於本院、或無證據證明與上開被 告有關,亦無從於本判決宣告沒收,應另由檢察官依法 處理。 ㈡被告羅夫駿因本案犯行獲有1 萬元之犯罪所得,未據扣案 ,本院因其在監而無從和解(依本案告訴人所提出之和解 條件,難認在監之人有能力履行,何況被告羅夫駿當初就 是因為缺錢,才去賣帳戶,見偵字14623 號卷第3 至4 頁 ),爰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3 項規定,為沒 收、追徵之諭知。 ㈢被告郭美麗、劉春花、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 、黃仕豪、張順宇,已先後與上開告訴人於本院達成和解 並履行完畢,有如前述,則若仍對其等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即有過苛之虞,爰依刑法第38條之2 第2 項規定,就此 均不為沒收、追徵之諭知。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0 條第1 項、 第454 條第2 項,逕為簡易判決如主文。 七、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戎婕提起公訴,檢察官許致維、林弘捷到庭執行職 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徐漢堂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侯儀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3 日 附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附表: ┌─┬─────────┬──────────┬───────┐ │編│物品名稱、數量及出│鑑定結果 │備註 │ │號│處 │ │ │ ├─┼─────────┼──────────┼───────┤ │1 │膠囊11,154 粒 │經隨機抽驗,檢出Tada│檢察官移送到院│ │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lafil 偽藥成分,有檢│之扣押物品清單│ │ │編號1所示之物) │驗報告在卷可憑(本院│(本院智訴卷二│ │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智訴字卷二第31至35頁│第127 頁)記載│ │ │第104 至106 頁之扣│、同卷三第5 至6 頁)│所有人為柯俊一│ │ │押物品清單、照片見│ │,有誤,應更正│ │ │本院扣案物勘驗照片│ │為被告郭美麗。│ │ │卷第287頁 │ │ │ ├─┼─────────┼──────────┼───────┤ │2 │膠囊2,033粒 │同上。 │同上。 │ │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 │ │ │ │編號2 所示之物) │ │ │ │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 │ │ │ │第104 至106 頁之扣│ │ │ │ │押物品清單、照片見│ │ │ │ │本院扣案物勘驗照片│ │ │ │ │卷第288頁 │ │ │ ├─┼─────────┼──────────┼───────┤ │3 │粉末1 包(有CJ字樣│經隨機抽驗,檢出Sild│同上。 │ │ │,340 公克) │enafil、Tadalafil 偽│ │ │ │(即起訴書之附表一│藥成分,有檢驗報告在│ │ │ │編號3 所示之物) │卷可憑(本院智訴字卷│ │ │ │見偵字16653 號卷一│二第31至35 頁) │ │ │ │第105 頁之扣押物品│ │ │ │ │清單、照片見本院扣│ │ │ │ │案物勘驗照片卷第12│ │ │ │ │3頁 │ │ │ └─┴─────────┴──────────┴───────┘ 【分案日期】0000000 【偵結日期】0000000 【公告日期】 【條 碼】00000000000 【承辦股別】宿【案 由】藥事法 【全文內容】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4年度偵字第14623號 104年度偵字第16653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26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27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28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29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30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32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33號 104年度偵字第16734號 被 告 郭美麗 女 劉春花 女 羅夫駿 男 邱敬文 男 韓嘉哲 男 謝焙然 男 陳廷欣 男 謝雅欐 女 黃仕豪 男 張順宇 男 張明忠 男 張兆均 男 許家瑜 女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藥事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該提起公 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犯罪事實背景: 緣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涉違犯藥事法及商標法罪嫌 ,均另行偵辦,並經本署發布通緝中)自民國100年10月起, 透過網際網路,架設「9sonba」及「激爽」網站(網址為 :http //: 9sonba.com 及http//:gg-son .com),刊登販賣 「HEAVEN」、「偉哥」、「一炮到天亮」、「鹿血片」、「 迷姦粉」、「蒼蠅粉」、「Viagra」、「德國黑金剛」、「 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神奇咖啡粉」、「 CENTOS」、「脫褲」、「SEX KING」等藥品之訊息,並提供 瀏覽上開網站之不特定人直接在網路上下單訂購,並透過網 路招募邱敬文、張順宇、韓嘉哲、謝焙然、陳亭欣、黃仕豪 及某使用謝雅欐、吉韻驊(所涉違犯藥事法犯嫌,另為不起 訴處分)帳戶而姓名年籍不詳之人加盟為經銷商,協助網路 行銷販售偽、禁藥牟利,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在與客戶 確認訂單後,即依訂單內容,將藥品包裝:( 1)委託大陸地 區「東莞通洋公司」(對外亦稱「東莞上大公司」,下稱東 莞通洋公司)負責大陸至臺灣地區之快遞運送,再由張兆君 及許家瑜所經營之「亞風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對外亦 稱「永眾報關行」,下稱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負責報關 ,將之以航空快遞方式,由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輸入臺灣,復 由不知情之統一速達股份有限公司(即黑貓宅急便,下稱黑 貓宅急便)負責臺灣地區之貨物派送,(2)由陳文彥自不詳處 所取得未分裝之藥丸,交由郭美麗及劉春花2人,由郭美麗 及劉春花在臺中地區進行分裝至塑膠罐內及黏貼標籤,交由 黑貓宅及在臺灣地區配送,以此2種方式將網站販賣之禁藥 送交客戶並代收取貨款,再存入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向 黑貓宅急便指定之貨款存帳戶,即羅夫駿所有華南商業銀行 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定期由郭美麗及劉春花,依指 示提領該帳戶金錢,匯入邱敬文、張順宇、韓嘉哲、謝焙然 、陳廷欣、黃仕豪及使用吉韻驊、謝雅欐帳戶者等加盟商、 網路行銷技術人員張順宇帳戶內,做為其等加盟、提供網路 行銷技術報酬。嗣若寄送予客戶商品遭退貨或發生其他無法 送達原因,大陸通洋公司即指示黑貓宅急便將該等貨物載送 至其承租址設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倉庫,由張 明忠負責看守,並依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將遭退運藥品重新整理後,寄送給 新訂購藥品之客戶。 二、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與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 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張順宇、張明忠 均明知「Viagra」藥錠(中文名稱「威而剛」)係美商輝瑞 產品公司(下稱輝瑞公司)所生產之藥品,且美商輝瑞公司 在我國之合法代理販售藥商為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臺灣輝瑞公司),而「Viagra」、「Pfizer」之商標,經 輝瑞大藥廠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現仍 於專用期間內,而「Levitra」藥錠(中文名稱「樂威壯」 )則係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拜耳公司)所生產之藥 品,而「Levitra」、「bayer」商標,經拜耳公司向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現仍於專用期間內,而網 站販賣使用「Viagra」、「Pfizer」、「Levitra」、「bay er」商標之產品,均未經輝瑞公司、拜耳公司之同意或授權 ; 亦明知上開網站中所受藥品內含「Sildenafil」、「Tada lafil」、「Lidocaine」等西藥成分,或標示具壯陽、治療 早洩、遺精等醫療效能,且未載明衛生署許可證字號屬未經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核准而擅自輸入之偽禁藥,不得擅自販賣 。郭美麗、劉春花、羅夫駿、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 廷欣、黃仕豪、張明忠與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竟基於販 賣仿冒商標商品及販賣偽禁藥之犯意聯絡,張順宇、謝雅欐 基於幫助柯俊一、陳文彥、郭正茂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及販賣 偽禁藥犯意,張兆鈞及許佳瑜則基於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 書犯意,分別為下列行為: (一)郭美麗與劉春花部分: 郭美麗與劉春花自102年初起至104年5月14日止,接受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先後為下列犯行: (1)自在臺中 市○區○○路000號9樓之13住處、臺中市○○區○○路00巷 00號之2及臺中市○○區○○路000號租賃倉庫內,使用陳文 彥於102年中拿至其臺中市住處交付之散狀藥丸、分裝瓶及 廣告標籤,由郭美麗將該等藥丸分裝為「極樂」及「天堂」 兩種藥品後,再由郭美麗及劉春花2人以「羅夫駿」名義, 交付黑貓宅急便寄送予客戶; (2)嗣黑貓宅急便將郭美麗及 劉春花分裝之藥品,及將前開所述由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 彥透過東莞通洋貨運公司、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輸入臺灣 之藥品送交客戶,即將所收取之貨款匯入羅夫駿所有華南商 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內,由郭美麗及劉春花提領 後,依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指示,提領帳戶金錢,匯入 加盟商或提供網路行銷技術人員之帳戶內,作為其等加盟及 提供網路行銷服務之報酬。 (二)張兆鈞及許家瑜部分: 張兆鈞與許家瑜共同經營址設桃園市○○區○○路0段00號 9樓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以從事快遞貨物報關為業,與 東莞通洋公司為快遞貨運合作關係,即為東莞通洋公司航空 輸入之快遞貨物進行報關業務,並自104年起至104年5月14 日止,陸續為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委託東莞通洋公司輸 入「HEAVEN」、「偉哥」、「一炮到天亮」、「鹿血片」、 「迷姦粉」、「蒼蠅粉」、「Viagra」、「德國黑金剛」、 「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神奇咖啡粉」、「 CENTOS」、「脫褲」、「SEX KING」等禁藥報關。張兆鈞及 許家瑜在進行報關前,自東莞通洋公司處取得報機明細,其 上記載該等藥品為「健康品」,張兆鈞及許家瑜主觀上雖認 知其內物品為健康食品,然為逃免海關查緝,而重新製作該 等物品之報機明細,將貨物名稱篡改為「PARTS」、「PIECE 」、「PIECE」等虛偽名稱,並將之登載在業務上文書「進 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上後,上傳入海關電腦報關系統內 而行使之。 (三)張明忠部分: 張明忠自102年1月起至104年5月14日止,與東莞通洋公司配 合,承租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倉庫,接收、看 管黑貓宅急便配送後遭退貨之藥品,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 彥再透過大陸通洋公司人員指示張明忠將藥品整理、張貼派 件明細標籤後,重新交由黑貓宅急便派送予客戶。 (四)羅夫駿部分: 羅夫駿於99年間某日,在臺灣地區某處附近某處,將其所有 華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之提款卡、存摺及密 碼,以1萬元之價格提供予某姓名年籍均不詳之人,供柯俊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等人用以與黑貓宅即便締約、存放販賣 偽、禁藥所得,及作為調度獲利分配予加盟商及網站技術人 員之用。 (五)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部分: 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於如附表二所示 期間,陸續申請為「9sonba」及「激爽」網站之加盟商,分 別取得該等網站之子網站網址,再至各網路論壇、情色網站 上張貼連結或發送電子郵件至不特定人信箱,嗣不特定之人 供瀏覽該網站而下單訂購偽禁藥,即由柯俊一、郭正茂及陳 文彥與客戶確認訂單,將偽禁藥自大陸地區輸入配送予客戶 ,復由郭美麗及劉春花提領銷售款後,將加盟利潤匯入其等 如附表二所示帳戶內。 (六)謝雅欐部分: 謝雅欐於不詳時地,提供其所有中華郵政二林郵局帳號0000 0000000000號帳戶,予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作為該人存提加 盟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架設之「9sonba」及「激爽」 網站後,販售偽禁藥所獲加盟利潤之用。 (七)張順宇部分: 張順宇依柯俊一、陳文彥及郭正茂委託,提供「網路關鍵字 搜尋服務」,將網站所指定之「西班牙金蒼蠅」、「威而鋼 」、「性藥」等字詞在各大搜尋引擎網站上取得熱門度名次 ,使欲購買偽禁助性藥品之不特人,在搜尋引擎網站輸入該 等關鍵字詞時,較易出現「9sonba」及「激爽」網站,幫助 柯俊一、陳文彥及郭正茂販售「HEAVEN」、「偉哥」、「一 炮到天亮」、「鹿血片」、「迷姦粉」、「蒼蠅粉」、「Vi agra」、「德國黑金剛」、「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 」、「神奇咖啡粉」、「CENTOS」、「脫褲」、「SEX KING 」等偽禁藥牟利。 三、嗣本署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 園分局,於104年5月14日至郭美麗及劉春花分裝藥丸之臺中 市○○區○○路000號建物、張明中處理退運藥品之臺中市 ○○區○○路0段00○00號倉庫,及於104年7月21日至張兆 鈞、許佳瑜所經營之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位在桃園市○○ 區○○路0段000號辦公室執行搜索,扣得如附表一所示藥品 及相關證物。 四、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報告暨本署檢察官主動簽分 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一)供述證據 ┌──┬───────────┬───────────────┐ │編號│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 ├──┼───────────┼───────────────┤ │一 │被告郭美麗於警詢及偵查│1.被告郭美麗坦承自陳文彥處取得│ │ │中之自白 │ 散裝藥丸、空瓶及標籤等物後進│ │ │ │ 行分裝,依柯俊一、郭正茂及陳│ │ │ │ 文彥指示之收件明細,送交黑貓│ │ │ │ 宅即便以「羅夫駿」名義寄送,│ │ │ │ 及依指示將黑貓宅即便配送藥品│ │ │ │ 所代收之貨款,自「羅夫駿」華│ │ │ │ 南銀行帳戶中領出,存入加盟商│ │ │ │ 帳戶中,作為加盟利潤之事實。│ │ │ │2.被告劉春花與其共同載送藥物至│ │ │ │ 黑貓宅即便及提領「羅夫駿」帳│ │ │ │ 戶內金錢進行存款之事實。 │ │ │ │3.共犯郭正茂為其堂弟,與柯俊一│ │ │ │ 及陳文彥共同經營本件網站,並│ │ │ │ 指示其等為上開犯行,共犯陳文│ │ │ │ 彥曾交付其散狀藥丸,指示其進│ │ │ │ 行分裝,共犯郭正茂則交付其「│ │ │ │ 羅夫駿」之帳戶提款卡、密碼,│ │ │ │ 請其負責提錢、匯款。 │ ├──┼───────────┼───────────────┤ │二 │被告劉春花於警詢及偵查│被告劉春花坦承與郭美麗共同將郭│ │ │中之自白 │美麗分裝好之藥丸載送至黑貓宅即│ │ │ │便,並持「羅夫駿」提款卡,領取│ │ │ │其內金錢,並存入他人帳戶之事實│ │ │ │,每次寄送藥品至黑貓宅即便可獲│ │ │ │利500元,提領金錢可獲利500元,│ │ │ │存款可獲利1000元之事實。 │ ├──┼───────────┼───────────────┤ │三 │被告張兆鈞及許佳瑜於警│被告張兆鈞為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 │ │詢中之供述及偵查中之自│司實際負責人,被告許佳瑜則為該│ │ │白 │公司會計及內部事務管理者,亞風│ │ │ │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與大陸通洋公司│ │ │ │(東莞上大公司)合作,為該公司│ │ │ │航空快遞貨物報關,其中即有柯俊│ │ │ │一、郭正茂及陳文彥所寄送之藥品│ │ │ │,而其取得之報機明細就該等藥品│ │ │ │之內容描述均為「健康品」,伊等│ │ │ │主觀認知其內為健康食品,不能任│ │ │ │意進口,故為免海關查緝,伊等便│ │ │ │將報機明細「品名」由「保健品」│ │ │ │修改為「PARTS」、「PIECE」、「│ │ │ │PIECE」等虛偽名稱,並將之登載 │ │ │ │在業務上文書「進口快遞貨物簡易│ │ │ │申報單」上後,上傳入海關電腦報│ │ │ │關系統內,每公斤收取費用8元之 │ │ │ │事實。 │ ├──┼───────────┼───────────────┤ │四 │被告張明忠於警詢及偵查│1.被告張明忠自102年1月起至104 │ │ │中之供述之供述 │ 年5月14日止,與大陸通洋公司 │ │ │ │ 配合,承租臺中市潭子區大富路│ │ │ │ 1段21之12號倉庫,接收、看管 │ │ │ │ 黑貓宅急便配送後遭退貨之藥品│ │ │ │ ,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再透│ │ │ │ 過大陸通洋公司人員指示張明忠│ │ │ │ 將藥品整理、張貼派件明細標籤│ │ │ │ 後,重新交由黑貓宅急便派送予│ │ │ │ 客戶。 │ │ │ │2.被告張明忠透過大陸通洋公司人│ │ │ │ 員「傅琪」,取得柯俊一、郭正│ │ │ │ 茂或陳文彥等所使用之大陸通訊│ │ │ │ 軟體QQ帳號「佑佑」聯絡號碼之│ │ │ │ 事實,足認其得以直接與柯俊伊│ │ │ │ 等主嫌聯絡。 │ │ │ │3.被張明忠上開倉庫為警搜索時,│ │ │ │ 其內置有大量退件藥品,其中部│ │ │ │ 分外包裝係開啟狀態,可見被告│ │ │ │ 張明忠知悉貨物內容物為藥品,│ │ │ │ 仍依指示整理、重新寄出。 │ ├──┼───────────┼───────────────┤ │五 │被告羅夫駿於警詢及偵查│被告羅夫駿坦承將其於99年間,將│ │ │中之供述 │所有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 │ │ │賣予姓名年籍不詳之人使用,獲利│ │ │ │1萬元之事實。 │ ├──┼───────────┼───────────────┤ │六 │被告邱敬文、韓嘉哲、謝│被告邱敬文等坦承加入「9sonba」│ │ │焙然、陳廷欣、黃仕豪於│及「激爽」網站成為加盟經銷商販│ │ │警詢及偵查中之供述 │賣禁藥之事實。 │ ├──┼───────────┼───────────────┤ │七 │被告謝雅欐於警詢及偵查│被告謝雅欐矢口否認加入「9sonba│ │ │中之供述 │」及「激爽」網站成為加盟經銷商│ │ │ │商販賣偽禁藥,辯稱:伊欠很多人│ │ │ │債,而「郭先生」則欠伊錢,其變│ │ │ │使用其父親謝昇達所有中華郵政二│ │ │ │林郵局000000000000 00號帳戶, │ │ │ │給債務人「郭先生」匯款償債,該│ │ │ │帳戶一有錢匯入,伊便領出還債給│ │ │ │其債主,但伊不記得債主名字云云│ │ │ │。然查,被告謝雅欐無從提供「郭│ │ │ │先生」及所稱債主之真實姓名年籍│ │ │ │資料及聯絡方式,所辯顯不可採。│ │ │ │足認被告謝雅欐係使用其帳戶幫助│ │ │ │他人掩飾加盟販賣偽禁藥犯罪所得│ │ │ │之事實為真。 │ ├──┼───────────┼───────────────┤ │八 │被告張順宇於警詢及偵查│被告張順宇提供「9sonba」及「激│ │ │中之供述 │爽」網站網路銷售服務之事實。 │ ├──┼───────────┼───────────────┤ │九 │證人陳柏賢、余府峰、林│不特定人得自本件「9sonba」及「│ │ │松齡、鄭銘宗、吳品宗、│激爽」網站購得偽、禁藥之事實。│ │ │何明達、許展彰、孫宏銓│ │ │ │、張家賓、林俊雄、唐啟│ │ │ │祥、陳冠豪於警詢之證述│ │ │ │及證人周鈺旂於偵查中之│ │ │ │證述 │ │ ├──┼───────────┼───────────────┤ │十 │告訴代理人於偵查中之證│扣案「威而鋼」及「樂威壯」均非│ │ │述 │輝瑞公司及拜爾公司所製造,為仿│ │ │ │冒該等公司「Viagra」、「Pfizer│ │ │ │」、「Levitra」、「bayer」註冊│ │ │ │商標之產品。 │ └──┴───────────┴───────────────┘ (二)書證及物證 ┌──┬───────────┬───────────────┐ │編號│證據方法 │待證事實 │ ├──┼───────────┼───────────────┤ │一 │「9sonba」(http//:9so│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與共│ │ │nba.com )及「激爽」(│犯柯俊一、郭正茂及陳文彥經營該│ │ │http//:gg-son .com ) │等網站販賣偽、禁藥之事實。 │ │ │網站頁面列印紙本1份 │ │ ├──┼───────────┼───────────────┤ │二 │是方電訊公司、匯智資訊│共犯柯俊一為本件網站經營者之一│ │ │股份有限公司、力朋科技│之事實。 │ │ │有限公司就查詢「9sonba│ │ │ │」管理者IP位對應使用人│ │ │ │資料電子郵回函各1份 │ │ ├──┼───────────┼───────────────┤ │三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 │ │理局(現改制為行政院衛│府衛生局)於101年10月1日佯裝買│ │ │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家向「9sonba」網站購得「Savag │ │ │)101年11月13日FDA研字│King」產品1盒,經鑑驗結果檢出 │ │ │第0000000000號函暨行政│「Sildenafil」及「Tadalafil」 │ │ │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西藥成分之事實。 │ │ │檢驗報告書1份 │ │ ├──┼───────────┼───────────────┤ │四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現改制為桃園市政│ │ │理局101年11月14日FDA研│府衛生局)於101年10月1日佯裝買│ │ │字第1010067830號函暨行│家向「9sonba」網站購得「Viagra│ │ │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產品1盒,經鑑驗結果檢出「Sil│ │ │局檢驗報告書1份 │denafil」西藥成分之事實。 │ ├──┼───────────┼───────────────┤ │五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桃園縣衛生局於101年9月19日佯裝│ │ │理局101年10月23日FDA研│買家向「9sonba」網站取得之滿額│ │ │字第1010067829號函暨行│贈禮「公主1號」產品1盒,經鑑驗│ │ │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結果檢出「Lidocaine」西藥成分 │ │ │局檢驗報告書1份 │之事實。 │ │ │ │ │ ├──┼───────────┼───────────────┤ │六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本件網站所販售之產品含有西藥成│ │ │署104年8月21日FDA研字 │分,為偽禁藥之事實。 │ │ │第0000000000號 │ │ ├──┼───────────┼───────────────┤ │七 │被告羅夫駿在華南銀行16│被告羅夫駿提供帳戶供存提本件網│ │ │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往│站販賣偽、禁藥犯罪所得之事實。│ │ │來明細 │ │ ├──┼───────────┼───────────────┤ │八 │被告郭美麗及劉春花寄送│被告郭美麗及劉春花所涉之全部犯│ │ │藥品及存提為禁藥販賣所│罪事實。 │ │ │得之監事錄影畫面翻拍照│ │ │ │片1份 │ │ ├──┼───────────┼───────────────┤ │九 │亞風航空貨運承攬公司進│被告張兆鈞及許家瑜所涉之全部犯│ │ │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罪事實。 │ │ │大陸東莞上大公司(即東│ │ │ │莞通洋公司)所寄送104 │ │ │ │年3至7月報機明細 │ │ ├──┼───────────┼───────────────┤ │十 │被告張明忠手機通訊軟體│「9sonba」網站後台管理員所使用│ │ │QQ對話記錄翻拍照片1份 │之QQ帳號為「UOUO」,「9sonba」│ │ │、被告張明忠所提供臺中│網站後變異為「激爽」網站,與被│ │ │市潭子區大富路1段21之1│告張明忠處理遭退貨藥品時,聯絡│ │ │2號倉庫退運明細、警員 │對象所使用之帳號相同,又其退貨│ │ │及證人陳伯賢與「9sonba│明細所載寄件人為「佑佑」,其音│ │ │」網站後台管理員使用通│譯則與「UOUO」相仿,足認本件自│ │ │訊軟體QQ聯繫之對話記錄│臺中市○○區○○路0段00○00號 │ │ │翻拍照片各1份 │倉庫扣得藥品,均為本件「9sonba│ │ │ │」及「激爽」網站所售藥品。 │ ├──┼───────────┼───────────────┤ │十一│臺灣拜耳股份有限公司10│如附表所示編號43、51號扣案藥品│ │ │4年8月28日陳明狀暨狀附│均非拜耳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授權│ │ │拜耳公司所生產「Levitr│在臺灣銷售之「Levitra」(樂威 │ │ │a」(樂威壯)產品照片 │壯)等藥品,而侵犯該公司對「 │ │ │及藥品許可證查詢結果1 │Levitra」及「bayer」商標權之事│ │ │份 │實。 │ ├──┼───────────┼───────────────┤ │十二│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如附表所示編號19、44、45、48、│ │ │104年8月28日輝(一百零│53、56號扣案藥品均非輝瑞大藥廠│ │ │四)法字第10482801號函│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授權在臺灣銷│ │ │暨函附鑑定聲明書1份 │售之「Viagra」(威而鋼)等藥品│ │ │ │,而侵犯該公司對「Viagra」、「│ │ │ │Pfizer」商標權之事實。 │ ├──┼───────────┼───────────────┤ │十三│犯罪事實欄所載全部扣押│全部犯罪事實 │ │ │物品 │ │ └──┴───────────┴───────────────┘ 二、核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 、陳廷欣、黃仕豪所為,均係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 禁藥及商標法第97條之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被告張兆鈞 、許佳瑜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 罪嫌。被告羅夫駿、謝雅欐及張順宇則涉犯第30條第1項前 段、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幫助販賣偽禁藥及商標法第97條之 幫助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嫌。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 、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與柯俊一、郭 正茂及陳文彥間,及被告張兆鈞及許佳瑜間有犯意聯絡、行 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郭美麗、劉春花、張明忠 、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黃仕豪以一販賣偽禁 藥行為,分別觸犯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及商標法第97條等罪 嫌,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藥事法第83條第1項販賣偽 禁藥罪論處; 被告羅夫駿、謝雅欐、張順宇一幫助行為,分 別觸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及商標法 第97條等罪嫌,為想像競合犯,請從一重之幫助販賣偽禁藥 罪論處。另請審酌被告邱敬文、韓嘉哲、謝焙然、陳廷欣、 黃仕豪、張順宇犯後坦承犯行,獲利非高等情,酌予從輕量 刑。末以,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9號之「Red Viag ra」2盒、 編號44號之「Viagra」2瓶、編號45號之「Viagra」3盒、編 號48號「Vigr a」1瓶、編號53號藍色菱形藥錠(刻有「 Pfizer」)編號56號「Viagra」7盒、編號43「Levitra」3盒 、編號51黃色圓形藥錠(刻有「bayer」)2袋,均係仿冒輝 瑞公司及拜耳公司商標之偽藥,請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宣 告沒收,其餘附表扣案之藥品為被告郭美麗等所有,且供犯 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 日 檢 察 官 戎 婕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4 日 書 記 官 孫 瑜 繁 所犯法條:藥事法第83條第1項、商標法第97條 藥事法第83條 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 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 幣 5 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 者,處 3 年以上 12 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 幣 30 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商標法第97條 (罰則)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 輸出或輸入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附表一 ┌────┬───────────────┬──────────┬───────┐ │編號 │ 名稱 │單位 │扣案數量 │ ├────┼───────────────┼──────────┼───────┤ │1 │ 膠囊 │粒 │11154粒 │ ├────┼───────────────┼──────────┼───────┤ │2 │ 膠囊 │粒 │2033粒 │ ├────┼───────────────┼──────────┼───────┤ │3 │ 粉末 │340公克/包 │1包 │ ├────┼───────────────┼──────────┼───────┤ │4 │ 神奇咖啡(25日)/(8日) │10g*25包/盒 │53盒 │ │ │ │10g*8包/盒 │53盒 │ ├────┼───────────────┼──────────┼───────┤ │5 │ P57左旋肉?茶多酚膠囊 │ 60粒/盒 │5盒 │ ├────┼───────────────┼──────────┼───────┤ │6 │ 貝興牌左旋肉?茶多酚膠囊 │60粒/盒 │3盒 │ ├────┼───────────────┼──────────┼───────┤ │7 │ 綠瘦(膠囊) │60粒/盒 │8盒 │ ├────┼───────────────┼──────────┼───────┤ │8 │ VIMAX │60粒/盒 │2大盒1小盒 │ ├────┼───────────────┼──────────┼───────┤ │9 │ VIVID │60粒/瓶 │5瓶+2小袋 │ ├────┼───────────────┼──────────┼───────┤ │10 │ La Molina(拉摩力拉牌瑪卡片)│30片/盒 │6盒 │ ├────┼───────────────┼──────────┼───────┤ │11 │ 日本騰素 │16片/盒 │3盒 │ ├────┼───────────────┼──────────┼───────┤ │12 │ SHARK EXTRACT │3800mg*10片/罐 │2盒 │ ├────┼───────────────┼──────────┼───────┤ │13 │ FRANCE T253 │2000mg*10片/罐 │3盒 │ ├────┼───────────────┼──────────┼───────┤ │14 │ Africa male lions │10錠/罐/盒 │3盒 │ ├────┼───────────────┼──────────┼───────┤ │15 │ Vigour │10錠/罐/盒 │3盒 │ ├────┼───────────────┼──────────┼───────┤ │16 │ 美國黑金 │0.5g*16Tab/罐/盒 │2盒 │ ├────┼───────────────┼──────────┼───────┤ │17 │ 一炮到天亮 │2000mg*5粒/罐/盒 │11盒 │ ├────┼───────────────┼──────────┼───────┤ │18 │ MOTIVATOR │24錠/罐 │2罐 │ ├────┼───────────────┼──────────┼───────┤ │19 │ Red VIAGRA │10錠/罐/盒 │2盒 │ ├────┼───────────────┼──────────┼───────┤ │20 │ TUNA HARD │1500mg*10粒/罐/盒 │1盒 │ ├────┼───────────────┼──────────┼───────┤ │21 │ Wenick(膠囊) │60粒/罐/盒 │2盒 │ ├────┼───────────────┼──────────┼───────┤ │22 │ 藏鞭王 │8粒*4小盒/大盒 │4大盒 │ ├────┼───────────────┼──────────┼───────┤ │23 │ O.D TESTIS(OD睪丸促進素) │0.35g*10粒/卡/盒 │4盒 │ ├────┼───────────────┼──────────┼───────┤ │24 │ 鹿血片 │5000mg*8粒/卡/盒 │6盒 │ ├────┼───────────────┼──────────┼───────┤ │25 │ 美國瑪卡 │6800mg*10錠/瓶 │1瓶 │ ├────┼───────────────┼──────────┼───────┤ │26 │ DELAY KING │9800mg*2膠囊/盒 │8盒 │ ├────┼───────────────┼──────────┼───────┤ │27 │ 棒棒長 │5膠囊+2藥錠 │1盒 │ ├────┼───────────────┼──────────┼───────┤ │28 │ VIAJRA(美國偉姐動情素) │玻璃瓶裝粉末1瓶/盒 │1盒 │ ├────┼───────────────┼──────────┼───────┤ │29 │ 久戰超人 │2800mg*4膠囊/盒 │1盒 │ ├────┼───────────────┼──────────┼───────┤ │30 │ 力加力 │1500mg*6粒/瓶/盒 │1盒 │ ├────┼───────────────┼──────────┼───────┤ │31 │ KAMA卡瑪丹 │3粒/盒 │3盒 │ ├────┼───────────────┼──────────┼───────┤ │32 │ USA Excitement │6g*10包(粉末)/盒 │2盒 │ ├────┼───────────────┼──────────┼───────┤ │33 │ Muira Puama魔鬼天使性欲粉 │6g*10包(粉末)/盒 │3盒 │ ├────┼───────────────┼──────────┼───────┤ │34 │ 紅蜘蛛 │30mg*4袋/盒 │4盒 │ ├────┼───────────────┼──────────┼───────┤ │35 │ SEX POWER │3包(粉末)/盒 │5盒 │ ├────┼───────────────┼──────────┼───────┤ │36 │ DEMON │4包(粉末)/盒 │8盒 │ ├────┼───────────────┼──────────┼───────┤ │37 │ SILVER FOX銀狐女用迷情粉 │5mg/支/盒 │12盒 │ ├────┼───────────────┼──────────┼───────┤ │38 │ 迷姦粉 │2500mg*4包/盒+藥錠1 │1盒 │ │ │ │顆 │ │ ├────┼───────────────┼──────────┼───────┤ │39 │ 蒼蠅粉 │1000mg*4包/盒 │16盒 │ ├────┼───────────────┼──────────┼───────┤ │40 │ SEX ON │2000mg*10包/盒 │3盒 │ ├────┼───────────────┼──────────┼───────┤ │41 │ LOSE CHASTITY │6瓶/盒 │2盒 │ ├────┼───────────────┼──────────┼───────┤ │42 │ VigRX Plus │15錠/卡、4卡/盒 │3盒 │ ├────┼───────────────┼──────────┼───────┤ │43 │ LEVITRA 20mg │20mg*4錠/卡/盒 │3盒 │ ├────┼───────────────┼──────────┼───────┤ │44 │ Viagra │100mg*30Tab/瓶 │2瓶 │ ├────┼───────────────┼──────────┼───────┤ │45 │ Viagra │100mg*4Tab/卡/盒 │3盒 │ ├────┼───────────────┼──────────┼───────┤ │46 │ KAMAGRA │100mg*4Tab/卡/盒 │1盒 │ ├────┼───────────────┼──────────┼───────┤ │47 │ 澳洲 . 袋鼠精 │10膠囊/瓶 │1瓶 │ ├────┼───────────────┼──────────┼───────┤ │48 │ VIGRA 8 │10錠/瓶 │1瓶 │ ├────┼───────────────┼──────────┼───────┤ │49 │ ONE NIGHT LOVE │10錠/瓶 │1瓶 │ ├────┼───────────────┼──────────┼───────┤ │50 │ BLACK GOD │10錠/瓶 │1瓶 │ ├────┼───────────────┼──────────┼───────┤ │51 │ 黃色圓型不明藥錠 │4顆/袋 │2袋 │ ├────┼───────────────┼──────────┼───────┤ │ │52 │ 藍色菱型不明藥錠(小) │4~10顆不等/袋 │15袋共82顆 │ ├────┼───────────────┼──────────┼───────┤ │53 │ 藍色菱型不明藥錠(大) │4顆3袋、10顆4袋 │7袋共52顆 │ ├────┼───────────────┼──────────┼───────┤ │54 │ V8 偉哥第八代 │3顆/瓶、6瓶/盒 │1盒 │ ├────┼───────────────┼──────────┼───────┤ │55 │ CENTOS │30顆/盒 │7盒 │ ├────┼───────────────┼──────────┼───────┤ │56 │ Vigara │800mg*10顆/盒 │7盒 │ ├────┼───────────────┼──────────┼───────┤ │57 │ 德國黑金剛 │2800mg*4片/盒 │1盒 │ ├────┼───────────────┼──────────┼───────┤ │58 │ MAGNA-RX 增粗增大丸 │10顆/盒 │1盒 │ ├────┼───────────────┼──────────┼───────┤ │59 │ VIAGER 女偉哥 │360mg*?顆/盒 │1盒 │ ├────┼───────────────┼──────────┼───────┤ │60 │ GOOD MAN(大男人陰莖增大活力 │60顆/盒 │11盒 │ │ │ 素) │ │ │ ├────┼───────────────┼──────────┼───────┤ │61 │ THE MACA BLACK │350mg*120顆/盒 │10盒 │ ├────┼───────────────┼──────────┼───────┤ │62 │ YELENCO益粒可番茄棕櫚膠囊 │2.5g*5顆/盒 │54盒 │ ├────┼───────────────┼──────────┼───────┤ │63 │ 非洲偉哥 │4500mg*2顆*12紙盒/木│1木盒 │ │ │ │盒 │ │ ├────┼───────────────┼──────────┼───────┤ │64 │ 脫褲 │2000mg*4瓶/盒 │11盒 │ ├────┼───────────────┼──────────┼───────┤ │65 │ GOLD FLY西班牙金蒼蠅迷情液 │5ml*12支/盒 │16盒+9支=203支│ ├────┼───────────────┼──────────┼───────┤ │66 │ FOOTSIE │約1ml*4瓶/盒 │19盒 │ ├────┼───────────────┼──────────┼───────┤ │67 │ FORCE │75ml/盒 │1盒 │ ├────┼───────────────┼──────────┼───────┤ │68 │ Pink Temptation粉色誘惑 │3600mg/瓶 │2盒 │ ├────┼───────────────┼──────────┼───────┤ │69 │ BLUE DEMON藍精靈女用水劑 │5ml*1瓶/盒 │6盒 │ ├────┼───────────────┼──────────┼───────┤ │70 │ INSTA.US欲速達 │2.5ml*1瓶/盒 │1盒 │ ├────┼───────────────┼──────────┼───────┤ │71 │ INVERMA │15ml*1瓶/盒 │7盒 │ ├────┼───────────────┼──────────┼───────┤ │72 │ 日本葵花女性激情液 │8ml*1瓶/盒 │10盒 │ ├────┼───────────────┼──────────┼───────┤ │73 │ FERRARI 法拉莉 │8ml*1瓶/盒 │2盒 │ ├────┼───────────────┼──────────┼───────┤ │74 │ LOSE CHASTITY WATER │8ml*1瓶/盒 │4盒 │ ├────┼───────────────┼──────────┼───────┤ │75 │ Sex hormone蒼蠅迷情素 │3600mg/瓶 │3盒 │ ├────┼───────────────┼──────────┼───────┤ │76 │ CHAO 天下第一潮 │10ml*1瓶/盒 │3盒 │ ├────┼───────────────┼──────────┼───────┤ │77 │ SEXDEVIL情魔水 │10ml*1瓶/盒 │2盒 │ ├────┼───────────────┼──────────┼───────┤ │78 │ GOLDEN FLY金蒼蠅迷情液 │10ml*1瓶/盒 │2盒 │ ├────┼───────────────┼──────────┼───────┤ │79 │ excited │10ml*1瓶/盒 │2盒 │ ├────┼───────────────┼──────────┼───────┤ │80 │ SEX thrall │5ml*1瓶/盒 │6盒 │ ├────┼───────────────┼──────────┼───────┤ │81 │ Green spider 綠蜘蛛 │15ml液*3瓶+1000mgm粉│1盒 │ │ │ │末1瓶 │ │ ├────┼───────────────┼──────────┼───────┤ │82 │ SEX KING │約5ml*1瓶/盒 │5盒 │ ├────┼───────────────┼──────────┼───────┤ │83 │ 美國女偉哥VIAGRA │5ml*1瓶/盒 │8盒 │ ├────┼───────────────┼──────────┼───────┤ │84 │ 花痴 │3.5ml*3瓶/大盒 │2大盒 │ ├────┼───────────────┼──────────┼───────┤ │85 │ AFRICA DIAOND │6ml*1瓶/盒 │2盒 │ ├────┼───────────────┼──────────┼───────┤ │86 │ PLAY GIRL花花女生 │3ml*2瓶/盒 │1盒 │ ├────┼───────────────┼──────────┼───────┤ │87 │ 美國D水 │15ml*1瓶/盒 │1盒 │ ├────┼───────────────┼──────────┼───────┤ │88 │ 日本性奮劑 │15mll*1瓶/盒 │1盒 │ ├────┼───────────────┼──────────┼───────┤ │89 │ Bule Goblin藍色妖姬 │5ml*1瓶/盒 │2盒 │ ├────┼───────────────┼──────────┼───────┤ │90 │ EFFICIENT WATER FLIES高效蒼蠅│3600mg/瓶/盒 │1盒 │ │ │ 水 │ │ │ ├────┼───────────────┼──────────┼───────┤ │91 │ 蒼蠅水 │5mg*6瓶/盒 │6盒 │ ├────┼───────────────┼──────────┼───────┤ │92 │ IRON HORSE │10mg/瓶 │5瓶 │ ├────┼───────────────┼──────────┼───────┤ │93 │ RUSH AROMA │10mg/瓶 │3瓶 │ ├────┼───────────────┼──────────┼───────┤ │94 │ MAN SCENT │10mg/瓶 │3瓶 │ ├────┼───────────────┼──────────┼───────┤ │95 │ REAL GOLD │10mg/瓶 │3瓶 │ ├────┼───────────────┼──────────┼───────┤ │96 │ PUSH │10mg/瓶 │2瓶 │ ├────┼───────────────┼──────────┼───────┤ │97 │ ECSTASY │10mg/瓶 │1瓶 │ ├────┼───────────────┼──────────┼───────┤ │98 │ ROCHEFORT │10mg/瓶 │1瓶 │ ├────┼───────────────┼──────────┼───────┤ │99 │ Blue boy │10mg/瓶 │1瓶 │ ├────┼───────────────┼──────────┼───────┤ │100 │ iPhone │6ml*2瓶/盒 │1盒 │ ├────┼───────────────┼──────────┼───────┤ │101 │ CAYENNE │6ml*2瓶/盒 │6盒 │ ├────┼───────────────┼──────────┼───────┤ │102 │ LOUIS 16 │約20ml/瓶/盒 │5盒 │ ├────┼───────────────┼──────────┼───────┤ │103 │ STUD 100威馬(World │12gms/瓶/盒 │5盒 │ │ │ famousdelaysay tor man) │ │ │ ├────┼───────────────┼──────────┼───────┤ │104 │ Black Panther │6ml/瓶/盒 │4盒 │ ├────┼───────────────┼──────────┼───────┤ │105 │ excited silk skin男歡女愛 │8ml/瓶/盒 │2盒 │ ├────┼───────────────┼──────────┼───────┤ │106 │ HERACLES-SK外用延時噴劑 │10ml/瓶/盒 │2盒 │ ├────┼───────────────┼──────────┼───────┤ │107 │ Excite Woman Fly │15ml/瓶/盒 │2盒 │ ├────┼───────────────┼──────────┼───────┤ │108 │ 女欲靈 │10ml/瓶/盒 │2盒 │ ├────┼───────────────┼──────────┼───────┤ │109 │ 日本M88油 │10ml/瓶/盒 │1盒 │ ├────┼───────────────┼──────────┼───────┤ │110 │ NAPOLON 1968 │10ml/瓶/盒 │1盒 │ ├────┼───────────────┼──────────┼───────┤ │111 │ Long Hot SPRAY │10ml/瓶/盒 │1盒 │ ├────┼───────────────┼──────────┼───────┤ │112 │ 人之助(女用噴劑) │3ml/瓶/盒 │1盒 │ ├────┼───────────────┼──────────┼───────┤ │113 │ GOLD GUN金槍不倒 │8ml/瓶/盒 │1盒 │ ├────┼───────────────┼──────────┼───────┤ │114 │ HIGH GIRL │10ml*2瓶/盒 │1盒 │ ├────┼───────────────┼──────────┼───────┤ │115 │ excit真愛 │10ml*2瓶/盒 │1盒 │ ├────┼───────────────┼──────────┼───────┤ │116 │ 勃金V8 │10ml/瓶/盒 │1盒 │ ├────┼───────────────┼──────────┼───────┤ │117 │ 德國熱刺男性噴劑 │約10ml/瓶/盒 │1盒 │ ├────┼───────────────┼──────────┼───────┤ │118 │ lure for bim │29.5ml/瓶/盒 │1盒 │ ├────┼───────────────┼──────────┼───────┤ │119 │ DEVELOPPE SEX II │50ml/條/盒 軟膏劑 │7盒 │ ├────┼───────────────┼──────────┼───────┤ │120 │ DEVELOPPE SEX │50ml/條/盒 軟膏劑 │3盒 │ ├────┼───────────────┼──────────┼───────┤ │121 │ LELO │75ml/條/盒 軟膏劑 │1盒 │ ├────┼───────────────┼──────────┼───────┤ │122 │ MAXMAN │約50ml/條/盒 軟膏劑 │1盒 │ ├────┼───────────────┼──────────┼───────┤ │123 │ ACCELERATOR │15ml/條液狀凝膠劑 │1條 │ ├────┼───────────────┼──────────┼───────┤ │124 │ Arousal │15ml/條液狀凝膠劑 │1條 │ ├────┼───────────────┼──────────┼───────┤ │125 │ 7DAYS WHITENING │100ml/條/盒 軟膏齊 │1盒 │ ├────┼───────────────┼──────────┼───────┤ │126 │ SAU SAN TONG │400ml/瓶 液狀 │1瓶 │ ├────┼───────────────┼──────────┼───────┤ │127 │ KS-M PARIS 爆脂瘦身貼 │1片/袋 │25袋 │ ├────┼───────────────┼──────────┼───────┤ │128 │ 金尊油(男士外用濕巾) │1片/袋 │5袋 │ └────┴───────────────┴──────────┴───────┘ 附表二 ┌─┬─────┬────┬────┬───────┐ │ │加盟商/網 │加盟期間│獲利金額│獲利存入帳戶 │ │ │路行銷技術│ │ │ │ │ │人員姓名 │ │ │ │ ├─┼─────┼────┼────┼───────┤ │1 │邱敬文 │103年間 │82萬3,84│中國信託商業銀│ │ │ │起至遭查│7元 │行000000000000│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 │年5月14 │ │ │ │ │ │日止 │ │ │ ├─┼─────┼────┼────┼───────┤ │2 │韓嘉哲 │100年10 │13萬8,40│臺灣銀行067004│ │ │ │月起至遭│6元 │141415號帳戶 │ │ │ │查獲之10│ │ │ │ │ │4年5月14│ │ │ │ │ │日止 │ │ │ ├─┼─────┼────┼────┼───────┤ │3 │謝焙然 │102年間 │9萬0,203│玉山商業銀行 │ │ │ │起至遭查│元 │0000000000000 │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 │年5月14 │ │ │ │ │ │日止 │ │ │ ├─┼─────┼────┼────┼───────┤ │4 │陳廷欣 │103年11 │840元, │ │ │ │ │月13日起│尚未匯入│ │ │ │ │至遭查獲│帳戶 │ │ │ │ │之104年5│ │ │ │ │ │月14日止│ │ │ ├─┼─────┼────┼────┼───────┤ │5 │黃仕豪 │103年間 │1萬3,328│玉山商業銀行 │ │ │ │起至遭查│元 │0000000000000 │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 │年5月14 │ │ │ │ │ │日止 │ │ │ ├─┼─────┼────┼────┼───────┤ │6 │使用吉韻驊│103年8月│22萬434 │兆豐商業銀行帳│ │ │帳戶之姓名│起至遭查│元 │號00000000000 │ │ │年籍不詳之│獲之104 │ │號帳戶 │ │ │人 │年5月14 │ │ │ │ │ │日止 │ │ │ ├─┼─────┼────┼────┼───────┤ │7 │使用謝雅欐│至遲自10│不詳金額│中華郵政二林郵│ │ │帳戶之姓名│3年8月起│ │局000000000000│ │ │年籍不詳之│至遭查獲│ │58號帳戶 │ │ │人 │之104年5│ │ │ │ │ │月14日止│ │ │ ├─┼─────┼────┼────┼───────┤ │8 │ 張順宇 │103年中 │15萬6,6 │中國信託商業銀│ │ │ │起至遭查│46元 │行000000000000│ │ │ │獲之104 │ │號帳戶 │ │ │ │年5月14 │ │ │ │ │ │日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