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
裁定 98年度聲字第4221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甲○○
號
上列
聲請人因受刑人
詐欺等案件(九十七年度易緝字第四九號、
第五十號),聲請定其
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九十八年度執聲字
第二五六二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其
宣告刑及應執行之刑,如易科罰
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
略以:受刑人甲○○因犯詐欺等案件,經本院於民
國98年3 月18日以九十七年度易緝字第四九號、第五十號判
決如附表所示之罪,處如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
有期徒刑
一年八月確定,惟無
諭知易科罰金標準。茲因受刑人所犯之
罪,均屬
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且分別宣告有期
徒刑均未逾六個月,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六二號解
釋意旨,爰聲請裁定折算標準等語。
二、
按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之現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關於
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易科罰金,
而定應執行之刑逾六個
月者,排除
適用同條第一項得易科罰金之規定部分,與憲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有違,並與釋字第三六六號解釋意旨不符,
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98年6 月19日公布之釋字
第六六二號解釋意旨
參照,故對於數罪併罰,數宣告刑均得
易科罰金,而定應執行之刑逾六個月之案件,依釋字第六六
二號及第三六六號解釋意旨,仍得
諭知如易科罰金其折算標
準。又刑法第四十一條之易科罰金,如判決主文內漏未記載
,而因被告身體、教育、職業或家庭等關係,執行
顯有困難
時,被告及檢察官均有聲請權,司法院院字第一三五六號參
照。
三、經查,聲請意旨
所載事實,有本院九十七年度易緝字第四九
號、第五十號刑事判決附卷
可稽,聲請人之聲請,核無不合
,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刑法第四
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0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李文娟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
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書記官 蕭秀蓉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1 月 10 日
┌──┬────────┬───┬──────┬────────────┬───┬──┬───────────────┐
│編號│所匯入之詐騙集團│被害人│匯 款 金 額 │ 詐 騙 手 法│匯 款│交易│主 文 │
│ │帳號 │ │(新臺幣) │ │時 間│結果│ │
├──┼────────┼───┼──────┼────────────┼───┼──┼───────────────┤
│ 一 │①中國信託(0000│張素綾│ 194,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0│成功│甲○○共同
意圖為自己
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000)│ │ │表示張素綾因轉帳時操作錯│月31日│ │,以
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至同年│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台中中小企銀(│ │ │使被害人
陷於錯誤,遂依對│11月 1│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000000│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日 │ │ │
│ │ 93)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 二 │①台中中小企銀(│李欣慧│ 76,507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00000│ │ │表示李欣慧因轉帳時操作錯│月1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93) │ │ │誤,誤按「約定轉帳」,以│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致於需至提款機操作取消,│ │ │又拾伍日。 │
│ │②第一銀行(2325│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 │
│ │ 0000000)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 三 │①遠東商銀(3200│劉怡秀│ 62,986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之陳先│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 │ │ │生電話,表示劉怡秀因轉帳│月15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時操作錯誤,誤按「約定轉│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台北富邦銀行(│ │ │帳」,以致於需至提款機操│ │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000) │ │ │作取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 │ │
│ │ │ │ │,遂依對方指示,至自動櫃│ │ │ │
│ │ │ │ │員機前依其指示操作匯款而│ │ │ │
│ │ │ │ │遭詐騙 │ │ │ │
├──┼────────┼───┼──────┼────────────┼───┼──┼───────────────┤
│ 四 │①上海商銀(4112│簡筱茹│ 58,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之童先│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00) │ │ │生電話,表示簡筱茹須至提│月15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款機操作取消299 元手續費│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台北富邦銀行(│ │ │否則將由其往錄帳戶中扣款│ │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000)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 │ │ │
│ │ │ │ │對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 │ │ │
│ │ │ │ │依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五 │台北富邦銀行(71│李貞嫻│ 22,291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00) │ │ │表示李貞嫻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5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 六 │①日盛商銀(1001│李錦昌│ 2,700,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 │ │ │李錦昌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19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交,並要求李錦昌至自動櫃│起至96│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臺灣銀行(0150│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年2 月│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 │ │ │致李錦昌不疑有他而陷於錯│9 日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遭詐│ │ │ │
│ │③臺灣銀行(0600│ │ │騙 │ │ │ │
│ │ 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④臺灣郵政(0031│ │ │ │ │ │ │
│ │ 0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 │⑤臺灣郵政(0311│ │ │ │ │ │ │
│ │ 0000000000) │ │ │ │ │ │ │
├──┼────────┼───┼──────┼────────────┼───┼──┼───────────────┤
│ 七 │①日盛商銀(1001│楊智偉│ 114,223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0) │ │ │楊智偉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19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交,並要求楊智偉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新竹商銀(0345│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 │ │ │致楊智偉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 八 │日盛商銀(000000│蕭凱芳│ 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蕭凱芳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19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交,並要求蕭凱芳至自動櫃│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壹月。 │
│ │ │ │ │致蕭凱芳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惟│ │ │ │
│ │ │ │ │並未成功匯至詐騙帳戶,故│ │ │ │
│ │ │ │ │未受損失 │ │ │ │
├──┼────────┼───┼──────┼────────────┼───┼──┼───────────────┤
│ 九 │日盛商銀(000000│陳家豪│ 8,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陳家豪之友人綽號「胖虎」│月19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交,並│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要求「胖虎」至自動櫃員機│ │ │又拾伍日。 │
│ │ │ │ │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因「│ │ │ │
│ │ │ │ │胖虎」無金融帳戶由陳家豪│ │ │ │
│ │ │ │ │代為處理,致陳家豪不疑有│ │ │ │
│ │ │ │ │他而陷於錯誤,遂依對方指│ │ │ │
│ │ │ │ │示操作而遭詐騙 │ │ │ │
├──┼────────┼───┼──────┼────────────┼───┼──┼───────────────┤
│ 十 │日盛商銀(000000│蔡明志│ 23,456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蔡明志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20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蔡明志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蔡明志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惟事後詐欺集團已依│ │ │ │
│ │ │ │ │蔡明志之要求而返還詐得金│ │ │ │
│ │ │ │ │額(
起訴書誤載為交易未成│ │ │ │
│ │ │ │ │功) │ │ │ │
├──┼────────┼───┼──────┼────────────┼───┼──┼───────────────┤
│十一│第一銀行(000000│廖友成│ 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57099) │ │ │廖友成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20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交,並要求廖友成至自動櫃│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壹月。 │
│ │ │ │ │惟因廖友成事後發生有誤,│ │ │ │
│ │ │ │ │
乃故意未依指示操作,而未│ │ │ │
│ │ │ │ │受損失 │ │ │ │
├──┼────────┼───┼──────┼────────────┼───┼──┼───────────────┤
│十二│華南商銀(000000│張國祥│ 8,765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 │ │ │張國祥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張國祥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張國祥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十三│華南商銀(000000│詹汶融│ 29,161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王書含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1) │ │ │詹汶融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詹汶融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詹汶融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詐騙 │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 │又拾伍日。 │
├──┼────────┼───┼──────┼────────────┼───┼──┼───────────────┤
│十四│華南商銀(000000│李佩瑩│ 29,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1) │ │ │表示李佩瑩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十五│華南商銀(000000│黃心瑩│ 9,191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1) │ │ │表示黃心瑩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十六│華南商銀(000000│林鈺真│ 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1) │ │ │表示林鈺真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十七│華南商銀(000000│陳世曄│ 10,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217871) │ │ │表示陳世曄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十八│第一銀行(000000│鄭宗民│ 0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57099) │ │ │表示鄭宗民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5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壹月。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惟並未成│ │ │ │
│ │ │ │ │功匯至詐騙帳戶,故未受損│ │ │ │
│ │ │ │ │失 │ │ │ │
├──┼────────┼───┼──────┼────────────┼───┼──┼───────────────┤
│十九│日盛商銀(000000│陳俊宇│ 0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5年12│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表示陳俊宇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8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壹月。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惟並未成│ │ │ │
│ │ │ │ │功匯至詐騙帳戶,故未受損│ │ │ │
│ │ │ │ │失 │ │ │ │
├──┼────────┼───┼──────┼────────────┼───┼──┼───────────────┤
│二十│台新商銀(000000│陳泳宏│ 35,000元│接獲不詳女子電話,表示陳│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0) │ │ │泳宏因網路交易時誤設約定│月29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自動轉帳功能,以致需至自│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動櫃員機取消該設定,使被│ │ │又拾伍日。 │
│ │ │ │ │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方指│ │ │ │
│ │ │ │ │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其指│ │ │ │
│ │ │ │ │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二一│新光商銀(000000│李晨暉│ 30,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408617) │ │ │李晨輝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30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李晨輝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李晨輝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二二│新光商銀(000000│鄭佳維│ 29,983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408617) │ │ │鄭佳維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30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鄭佳維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鄭佳維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二三│新光商銀(000000│林琦瑋│ 3,983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王書含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408617) │ │ │林琦瑋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30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林琦瑋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林琦瑋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詐騙 │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 │ │ │又拾伍日。 │
├──┼────────┼───┼──────┼────────────┼───┼──┼───────────────┤
│二四│新光商銀(000000│林永昌│ 5,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5年12│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408617) │ │ │林永昌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31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交,並要求林永昌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 │ │致林永昌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二五│日盛商銀(000000│江芸萱│ 16,161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表示江芸萱因轉帳時操作錯│月1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二六│日盛商銀(000000│許方睿│ 19,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表示許方睿因轉帳時操作錯│月1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未完成付款,使│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方│ │ │又拾伍日。 │
│ │ │ │ │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其│ │ │ │
│ │ │ │ │指示操作重新匯款而遭詐騙│ │ │ │
├──┼────────┼───┼──────┼────────────┼───┼──┼───────────────┤
│二七│新光商銀(000000│蔡函書│ 24,999元│接獲不詳女子電話,表示蔡│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408617) │ │ │函書因網路交易時誤設約定│月1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帳號付款,以致需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員機取消該設定,使被害人│ │ │又拾伍日。 │
│ │ │ │ │陷於錯誤,遂依對方指示,│ │ │ │
│ │ │ │ │至自動櫃員機前依其指示操│ │ │ │
│ │ │ │ │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二八│兆豐商銀(000000│陳含羽│ 2,121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52008) │ │ │表示陳含羽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二九│中國信託(000000│鄭仁傑│ 8,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103470) │ │ │表示鄭仁傑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十│①兆豐商銀(0311│徐尚誌│ 42,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 │ │ │表示徐尚誌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誤,以致於可能遭受損失,│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中國信託(5215│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一│①兆豐商銀(0311│郭懿心│ 59,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 │ │ │表示郭懿心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未完成轉帳,需重新轉帳│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付款至其他帳戶,使被害人│ │ │又拾伍日。 │
│ │②中國信託(5215│ │ │陷於錯誤,遂依對方指示,│ │ │ │
│ │ 00000000) │ │ │至自動櫃員機前依其指示操│ │ │ │
│ │ │ │ │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二│中國信託(000000│張書鳳│ 4,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103470) │ │ │表示張書鳳因轉帳時操作錯│月2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扣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三│上海商銀(000000│胡瑋倫│ 9,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表示胡瑋倫因轉帳時操作錯│月3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扣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四│三信商銀(000000│葉心煒│ 4,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8727) │ │ │表示葉心煒因轉帳時操作錯│月3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五│上海商銀(000000│翁妍希│ 0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 │ │ │表示翁妍希因轉帳時操作錯│月3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誤未完成轉帳,需重新轉帳│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付款,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 │壹月。 │
│ │ │ │ │遂依對方指示,至自動櫃員│ │ │ │
│ │ │ │ │機前依其指示操作匯款,惟│ │ │ │
│ │ │ │ │並未成功匯至詐騙帳戶,故│ │ │ │
│ │ │ │ │未受損失 │ │ │ │
├──┼────────┼───┼──────┼────────────┼───┼──┼───────────────┤
│三六│①新竹商銀(0132│林季霈│ 103,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0) │ │ │林季霈聊天進而電話相約援│月5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交,並要求林季霈至自動櫃│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第一銀行(2145│ │ │員機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 │ │又拾伍日。 │
│ │ 0000000) │ │ │致林季霈不疑有他而陷於錯│ │ │ │
│ │ │ │ │誤,遂依對方指示操作匯款│ │ │ │
│ │ │ │ │而遭詐騙 │ │ │ │
├──┼────────┼───┼──────┼────────────┼───┼──┼───────────────┤
│三七│①第一銀行(2145│白煥璵│ 130,000元│不詳女子利用網路聊天室與│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0000000) │ │(
起訴書誤載│白煥璵聊進而電話相約援交│月5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為30,000元)│,並要求白煥璵至動櫃員機│、1 月│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②聯邦商銀(0115│ │ │依指示操作確認身分,致白│6 日、│ │又拾伍日。 │
│ │ 00000000) │ │ │煥璵不疑有他而陷錯誤,遂│1 月12│ │ │
│ ├────────┤ │ │依對方指示操作而遭詐騙 │日 │ │ │
│ │③臺灣郵政(0291│ │ │ │ │ │ │
│ │ 0000000000) │ │ │ │ │ │ │
├──┼────────┼───┼──────┼────────────┼───┼──┼───────────────┤
│三八│國泰世華商銀(07│龍薇雅│ 12,99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000) │ │ │表示龍薇雅因轉帳時操作錯│月6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扣款,│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又拾伍日。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詐騙 │ │ │ │
├──┼────────┼───┼──────┼────────────┼───┼──┼───────────────┤
│三九│國泰世華商銀(07│張玉宛│ 29,989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成功│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000) │ │ │表示張玉宛因轉帳時操作錯│月6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 │ │ │ │誤未完成轉帳,需重新轉帳│ │ │有期徒刑叁月,減為有期徒刑壹月│
│ │ │ │ │付款,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 │又拾伍日。 │
│ │ │ │ │遂依對方指示,至自動櫃員│ │ │ │
│ │ │ │ │機前依其指示操作匯款而遭│ │ │ │
│ │ │ │ │詐騙 │ │ │ │
├──┼────────┼───┼──────┼────────────┼───┼──┼───────────────┤
│四十│國泰世華商銀(07│王思蓉│ 0元│接獲自稱假網路賣家電話,│96年 1│失敗│甲○○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0000000000) │ │ │表示王思蓉因轉帳時操作錯│月6 日│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
│ │ │ │ │誤,以致於現需分期付款,│ │ │,處有期徒刑貳月,減為有期徒刑│
│ │ │ │ │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遂依對│ │ │壹月。 │
│ │ │ │ │方指示,至自動櫃員機前依│ │ │ │
│ │ │ │ │其指示操作匯款,惟並未成│ │ │ │
│ │ │ │ │功匯至詐騙帳戶,故未受損│ │ │ │
│ │ │ │ │失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