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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99 年度訴字第 82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偽造文書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訴字第82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何翊苹 選任辯護人 曾政祥律師       張育祺律師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8年度偵字第 9093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何翊苹共同違反非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之規定,處有期徒刑 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附表三之一 所列之物沒收。 事 實 一、何翊苹自民國98年3 月26日起,任職於址設桃園縣平鎮市○ ○路○ 段○○號3 樓之富耀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富耀康 公司)延平分公司,擔任行政助理一職,與富耀康公司之負 責人邱睿鋒(另行判決)、副總經理黎章麒(另行判決)及 附表一所示之其餘受僱員工均明知未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 給證券商之許可證照,不得經營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 、代理等證券業務,仍共同基於經營證券業務之犯意聯絡, 由邱睿鋒分別自太陽神網站購得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冠利運公司,販售期間:97年8 月至12月)、均宣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均宣公司,販售期間:97年3 月至4 月)、 凱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普公司,販售期間:97年7 月至8 月)、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威力公司,販售 期間:97年11月至98年7 月)、瑞德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瑞德公司,販售期間:98年3 月至4 月)、摩比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下稱摩比佳公司,販售期間:96年12月間)等 公司之未上市股票後,以每股新臺幣(下同)59元作為對外 銷售價格,何翊苹及其餘附表一所示員工即依照邱睿鋒指示 向不特定人表示上開未上市股票即將上市,投資報酬率相當 高,惟數量不多須以抽籤圈選方式,並需透過富耀康公司與 各該公司之關係始取得股票認購權等說詞,且邱睿鋒、黎章 麒另提出未經上開公司同意而私自製作之不實營運計畫書, 供上開不知情之員工作為對外販售之依據,何翊苹及附表一 所示其餘員工與邱睿鋒、黎章麒等人即陸續以此方式將上開 公司股票以附表二所示之價格銷售予如附表二所示之人。邱 睿鋒並以每賣出1 張未上市股票可抽取4 千至8 千元不等之 佣金,藉此鼓勵上開員工銷售股票。遭檢舉後,始查悉上 情,並扣得如附表三之一及附表三之二所示物品。 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 署檢察官自動檢舉簽分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 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定有明文 。查證人曾育鈴、邱嘉宜於警詢中之證述,係被告以外之人 於審判外之言詞陳述,業經被告之辯護人於準備程序中爭執 其證據能力,且無符合其他傳聞證據排除法則之例外情形, 則依前揭法條意旨,上開證人於警詢中之證詞,無證據能力 。 二、次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 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第2 項定有明文。又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所為之陳述,因其陳 述未經被告詰問,應認屬於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並非無證 據能力,而禁止證據之使用。本件證人即共同被告邱嘉宜、 曾育鈴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所為之陳述,業經具結(見98年 度偵字第9093號卷一第129 頁、同偵字卷二第17頁),且檢 察官原則上均能遵守法律規定,不致違法取供,另依其陳述 作成時之客觀條件及環境而為判斷,均係出於供述者之真意 ,並無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其等於檢察官訊問時之陳述,本 具證據能力。又本院亦依檢察官之聲請,於審判期日使證人 邱嘉宜、曾育鈴到庭接受被告及其辯護人之對質詰問,已經 完足合法證據調查,被告之對質詰問權已受保障,依上說明 ,其等前揭偵訊陳述自得作為認定被告犯罪之證據。 三、扣案之由同案被告邱嘉宜保管之早會紀錄表/ 夕會紀錄表、 出勤打卡表、同案被告曾育鈴保管之何翊苹面試記錄表、人 事資料等,均係屬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於營運過程中,基 於通常業務過程中所需製作之紀錄及文書,並非因應本件訴 訟程序中所特別製作,應認有證據能力。 四、再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 之1 至之4 等4 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審判程序同意作為 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 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 證據時,知有前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 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 5 定有明文。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其餘被告以外之人 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審理時對於 其證據能力均不爭執,且言詞辯論終結前亦未聲明異議 ,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 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而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依刑 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5 規定,應認前揭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 力。 貳、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 一、訊據被告何翊苹矢口否認涉有本件未經許可經營證券業務犯 行,辯稱:伊僅至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任職數日,僅有打 掃與上課,並未販售未上市公司股票,亦不知悉公司業務情 況云云,惟查: ㈠證人即同案被告曾育鈴於偵訊中證稱:伊從97年4 月開始在 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任職,擔任襄理工作,延平分公司之 最高主管為協理邱嘉宜,內部尚有協理黃雅惠、襄理葉麗芬 、主任郭語喬、專員彭素琴和何翊苹等,員工內部訓練由黎 章麒、葉麗芬、黃雅惠和伊負責,伊亦有推銷販售,如果客 戶想了解更多,協理邱嘉宜會協助說明等語(見98年度偵字 第9093號卷二第19至20頁);復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的工 作項目包含幫新進人員上課,上課內容係公司上市前之流程 及買未上市公司股票會有多少獲利等,伊係何翊苹之主管, 有幫何翊苹上過課,上課的時候,伊會跟新進員工說買這張 股票放個幾年獲利會很高,其他主管會在旁邊慫恿新進員工 購買,並會要新進員工邀朋友到公司來或參加法說會,由主 管去說明未上市公司股票獲利的部分,因為新進人員比較不 知道要怎麼講等語(見本院卷三第44至46頁);核與證人即 同案被告邱嘉宜於偵訊中證稱:伊自96年起擔任富耀康公司 延平分公司協理,係為該分公司最高主管,曾育鈴為該分公 司襄理,何翊苹為專員,伊的工作是幫業務洽談,公司販售 的方式是從認識的人內找客戶,伊負責主談等語(見98年度 偵字第9093號卷一第131 、133 頁)相符,則富耀康公司招 募新進員工後,即施以教育訓練告知員工購買未上市公司股 票獲利豐厚,除吸引員工自身購買,並藉由員工向周圍友人 推銷方式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情可認定。 ㈡被告於98年3 月24日至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應徵正職人員 ,並於98年3 月26日報到任職乙節,有扣案之證人曾育鈴保 管之面試記錄表、複審人事資料及證人邱嘉宜保管之出勤打 卡表可憑。被告前於警詢中供稱:扣案之伊所有筆記本係用 以記載未上市股票教育訓練課程的紀錄,客戶統計表2 張係 襄理曾育鈴要伊把手機電話裡的朋友抄錄出來過濾,目的是 先聯絡感情,以便於將來行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語(見98年 度偵字第17637 號卷一第278 頁反面),再佐以扣案之上開 被告自行製作客戶統計表,其上除記載「姓名、性別、年齡 、關係、職業、聯絡電話」內容外,尚記載有「結婚、單身 或育有子女、收入數額、有否貸款」等家庭及財務狀況資訊 ,是被告既確於到職後參與教育訓練、復以自身友人資料製 作客戶統計表,並由友人之年齡、薪資、家庭、財務狀況等 作為判斷該人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之可能性,其顯然知悉富 耀康公司之業務內容即為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甚明。 ㈢證人曾育鈴於本院審理時證稱:被告自己有買1 張未上市公 司股票,伊在擔任被告主管期間,也有一次陪同被告去跟被 告朋友吃飯,那次是為了招攬業務去的,有聊到公司有未上 市股票,獲利不錯,當天係由伊介紹,看看對方有無意願, 如果有意願,再請公司主管說明等語(見本院卷三第44頁反 面、第45頁反面、第46頁反面至第47頁正面),核與證人戴 慶儒於本院審理時證稱:伊於98年1 月進入仁寶電腦上班, 被告在任職富耀康公司期間有邀伊與被告同事曾育鈴會面吃 飯,當日談話內容為被告與曾育鈴工作情況及私生活,工作 情況好像是他們公司在招攬一些活動,賣一些未上市公司股 票等語(見本院卷五第64至65頁反面)相符,又證人邱嘉宜 於本院審理時證稱:因為伊係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之負責 人,所以扣案之早會紀錄表、夕會紀錄表製作後由伊保管, 98 年4月6 日早會紀錄表記載「翊萍:慶儒PM7 :00open( 育鈴陪同)」內容,係指由曾育鈴陪同被告於98年4 月6 日 晚上7 點與客戶戴慶儒見面,而98年4 月7 日夕會紀錄表記 載「翊苹- 開門話術很制式,邱協有重新教,昨日客戶狀況 ,有玩盤上的都玩短線的,在仁寶上班2 、3 個月,70年次 ,聊天都扯東扯西」內容,則係業務人員在出門時,會有一 段銷售話術,因為被告的銷售話術是死背的,伊有重新教被 告,當天確實有一個70年次在仁寶上班的客戶等語(見本院 卷五第160 頁),佐以扣案之被告製作客戶統計表載有「戴 慶儒、男、27、同事、單身、093******1(詳見扣案物)、 31000 、2~3 月、星期一晚上」之身分、薪資收入等資料, 被告提供證人戴慶儒之資訊並加以連絡約定時間後,由證人 曾育鈴陪同見面,在該次會面中,證人曾育鈴基於招攬業務 目的而談及未上市公司股票之獲利情況,以試探證人戴慶儒 是否有意購買,嗣後亦將該次見面結果記載於公司之夕會紀 錄表向主管邱嘉宜回報。被告雖辯稱:伊邀約證人戴慶儒與 證人曾育鈴見面係為請證人戴慶儒協助判斷富耀康公司是否 為正派公司,並未談及股票云云,惟證人戴慶儒證稱:(問 :你方稱,你與何翊萍及其同事會面過一次,請問會面之前 何翊苹如何跟你邀約?)當時伊係單身,被告說公司有同事 是單身,所以一起出來吃飯,要幫伊介紹女朋友,吃完飯後 ,伊有私下問被告,被告有跟伊說要賣公司股票,但是要自 己去找人,伊聽起來像直銷,伊對直銷比較排斥,所以建議 被告離開公司等語(見本院卷五第65至66頁),又證人曾育 鈴已明確證稱當日係為推銷股票而赴約,並顯已事先報備公 司上開行程且於事後回報結果,可推知被告雖以介紹女朋友 為由邀約證人戴慶儒,但實際上亦安排證人曾育鈴前往招攬 業務,又餐後證人戴慶儒雖有私下建議被告離開公司,但係 因證人戴慶儒對直銷類型銷售方式之不認同,再被告既於餐 後明確告知證人戴慶儒要賣公司股票,則被告知悉富耀康公 司之業務內容即為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乙節,實屬灼然,被 告上開所辯,不足採信。 ㈣被告辯稱:伊係應徵行政助理,並非業務工作云云,查證人 曾育鈴於偵查中證稱:公司薪水計算方式有兩種,一種領底 薪,一種按職務層級抽佣金,職務升級條件係按賣出張數等 語(見98年度偵字第9093號卷二第20頁),復於本院審理時 證稱:被告係應徵行政助理職位,專員就是行政助理,公司 會說行政助理要打雜務,後來公司都會變相,如果購買股票 之後,職位就會變成主任,行政助理的薪水面試說2 萬2 千 元,但短時間就會告訴他沒有底薪,所以要求行政助理多帶 朋友來購買股票,每個新人都會有主管告知沒有底薪之事等 語(見本院卷三第46頁),是被告上開應徵行政助理辯詞, 雖非無據,惟被告既於任職後,已知公司之業務內容為販賣 未上市公司股票,亦提供友人資料並實際邀約證人戴慶儒見 面以利證人曾育鈴陪同招攬業務,已如上述,被告與附表一 所示同案被告,就共同經營證券業務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行 為,應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㈤被告另辯稱:伊已於98年4 月2 日上網找尋其他工作云云, 然一般人於任職原先工作之際,因興趣、待遇、家庭、陞遷 等各種因素而同時謀求其他工作,本屬自然,被告縱於任職 富耀康公司延平分公司之同時亦有其餘謀職作為,然被告既 有上開與同案被告邱嘉宜、曾育鈴等人販賣未上市公司股票 行為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謀職之說實不足作為有利被告 之認定。 ㈥綜上,本件被告未經許可經營證券業務事證明確,被告犯行 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叁、論罪科刑部分 ㈠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 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證券交易法第44條第1 項定有明 文。又有價證券之承銷、自行買賣、行紀、居間、代理等即 係所謂之證券業務,同法第15條亦定有明文。再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係一種構成要件類型,亦即立法者針對特定刑罰 規範之構成要件,已預設其本身係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具 備反覆、延續之行為特徵,或具有重複特質之職業性、營業 性或收集性犯罪,將之總括或擬制成一個構成要件之「集合 犯」行為,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 等行為概念者均屬之;此種犯罪,以反覆實行為典型、常態 之行為方式,具侵害法益之同一性,因刑法評價上為構成要 件之行為單數,僅成立一罪(最高法院95年度臺上字第1079 號、96年度臺上字第3064號判決參照)。而證券交易法第44 條第1 項所謂經營證券業務,本質上即具有反覆性,倘行為 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間及空間內反覆從 事證券業務,無非執行業務所當然,於行為概念上,應認為 包括的一罪,無併合論罪可言。核被告所為,係違反證券交 易法第44條第1 項證券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之規定,應依同 法第175 條之規定論處。 ㈡次按「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 ,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如甲分別邀約乙、丙犯 罪,雖乙、丙間此並無直接之聯絡,亦無礙於其為共同正 犯之成立」(最高法院77年度臺上字第2135號判例意旨參照 );又按「共同正犯於其犯意聯絡範圍內,雖僅參與部分犯 行之實施,仍應對其他共犯所分擔實施之犯行負全部事實之 刑責;且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並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 限,即有間接之聯絡者,亦包括在內」(最高法院81年度臺 上字第6601號判決意旨參照)。本案被告何翊苹與共犯邱嘉 宜、曾育鈴、葉麗芬、黃雅惠、朱益輝、古于忻、郭語喬、 彭素琴、賴育柔、游敏琪、黃楚珺、陳寶銀、徐鴻伸、蔣安 昱、曾秀蓮、陳薏安、梁心怡、徐珮珍、洪曼睿、黃國勝、 吳澤鑫、張曉雲、戴雯淩、李宛芹、李淑美、曾亭方、楊雅 婷、陳于暄、劉軍鶴、邱睿鋒、黎章麒彼此間均有犯意聯絡 及行為分擔,均為共同正犯。 ㈢爰審酌被告知悉未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證券商之許可證 照,不得經營證券業務,竟共同招攬不特定大眾購買未上市 之公司股票,罔顧法律規範,貪圖僥倖而獲取不法利益,其 手段導致多數不特定投資大眾因購買未上市股票投資失利, 追索無門,危害證券交易秩序,及其於本案係受僱於共犯邱 睿鋒,所擔任職務、犯罪情節、素行,並兼衡被告之犯後態 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知易科罰金之折 算標準,以資懲儆。 ㈣扣案如附表三之一所列之物,為被告何翊苹及共犯邱嘉宜、 曾育鈴、葉麗芬、黃雅惠、朱益輝、古于忻、郭語喬、彭素 琴、賴育柔、游敏琪、黃楚珺、陳寶銀、徐鴻伸、蔣安昱、 曾秀蓮、陳薏安、梁心怡、徐珮珍、洪曼睿、黃國勝、吳澤 鑫、張曉雲、戴雯淩、李宛芹、李淑美、曾亭方、楊雅婷、 陳于暄、劉軍鶴、邱睿鋒、黎章麒等供本案犯罪所用,且分 屬被告及共犯所有(詳附表三之一所載),業據渠等供承在 卷,爰依刑法第38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均予沒收。至附表三 之二編號1 至5 號等物品雖分為本案共犯所有(詳附表三之 二所載),核該等扣案物並無證據證明係供被告等犯罪所用 、犯罪預備之物、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亦非違禁物,自 均不予宣告沒收。又附表三之二編號6 至30號等物,均非本 案被告或共犯所有之物,且非屬違禁物,亦不得宣告沒收, 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證券交易法第 175 條、第44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38條第1 項第2 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鍾信一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劉為丕 法 官 謝枚霏 法 官 翁儀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 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吳采蓉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5 日 附錄法條 證券交易法第44條 證券商須經主管機關之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方得營業;非證券 商不得經營證券業務。 證券商分支機構之設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 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及 發給許可證照。 證券商設置標準及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證券交易法第175 條 違反第18條第1 項、第22條、第28條之2 第1 項、第43條第1 項 、第43條之1 第2 項、第3 項、第43條之5第2 項、第3 項、第 43條之6 第1 項、第44條第1 項至第3 項、第60條第1 項、第 62條第1 項、第93 條 、第96條至第98條、第120 條或第160 條 之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 十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 │編號 │姓名 │工作地點 │職稱 │備註 │ │ │ │(富耀康公司 │ │ │ │ │ │下列分公司) │ │ │ ├───┼───────┼────────┼──────┼──────┤ │1 │邱嘉宜 │延平分公司 │協理 │已判決 │ ├───┼───────┼────────┼──────┼──────┤ │2 │曾育鈴 │延平分公司 │襄理 │已判決 │ ├───┼───────┼────────┼──────┼──────┤ │3 │葉麗芬 │延平分公司 │襄理 │已判決 │ ├───┼───────┼────────┼──────┼──────┤ │4 │黃雅惠 │延平分公司 │人事 │已判決 │ ├───┼───────┼────────┼──────┼──────┤ │5 │朱益輝 │延平分公司 │講師 │已判決 │ ├───┼───────┼────────┼──────┼──────┤ │6 │古于忻 │延平分公司 │業務員 │已判決 │ ├───┼───────┼────────┼──────┼──────┤ │7 │郭語喬 │延平分公司 │專員 │已判決 │ ├───┼───────┼────────┼──────┼──────┤ │8 │彭素琴 │延平分公司 │專員 │已判決 │ ├───┼───────┼────────┼──────┼──────┤ │9 │賴育柔 │八德分公司 │協理 │已判決 │ ├───┼───────┼────────┼──────┼──────┤ │10 │游敏琪 │八德分公司 │經理 │已判決 │ ├───┼───────┼────────┼──────┼──────┤ │11 │黃楚珺 │八德分公司 │襄理 │已判決 │ ├───┼───────┼────────┼──────┼──────┤ │12 │陳寶銀 │八德分公司 │副理 │已判決 │ ├───┼───────┼────────┼──────┼──────┤ │13 │徐鴻坤 │八德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14 │蔣安昱 │八德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15 │曾秀蓮 │八德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16 │陳薏安 │八德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17 │梁心怡 │八德分公司 │業務助理 │已判決 │ ├───┼───────┼────────┼──────┼──────┤ │18 │徐珮珍 │八德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19 │洪曼睿 │八德分公司 │副理 │已判決 │ ├───┼───────┼────────┼──────┼──────┤ │20 │黃國勝 │賓士分公司 │經理 │已判決 │ ├───┼───────┼────────┼──────┼──────┤ │21 │吳澤鑫 │賓士分公司 │總監 │已判決 │ ├───┼───────┼────────┼──────┼──────┤ │22 │張曉雲 │賓士分公司 │協理 │已判決 │ ├───┼───────┼────────┼──────┼──────┤ │23 │戴雯淩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4 │李宛芹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5 │李淑美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6 │曾亭方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7 │楊雅婷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8 │陳于暄 │賓士分公司 │行政助理 │已判決 │ ├───┼───────┼────────┼──────┼──────┤ │29 │劉軍鶴 │賓士分公司 │主任 │已判決 │ ├───┴───────┴────────┴──────┴──────┤ │備註 │ │延平分公司: │ │96年11月間設立於桃園縣平鎮市○○路○ 段○○號3 樓 │ │ │ │八德分公司: │ │97年1 至2 月間設立於桃園市○○路○○○ 號5 樓 │ │ │ │賓士分公司: │ │97年3 至4 月間設立於新竹縣竹北市○○○路○○號3 樓 │ └──────────────────────────────────┘ 附表二 ┌──┬─────┬──────┬────┬──┬────────┐ │編號│購買人姓名│購買股票名稱│每股價格│數量│金額(新臺幣) │ ├──┼─────┼──────┼────┼──┼────────┤ │1 │黃健生 │均宣公司股票│59元 │5張 │295,000元 │ │ │ │凱普公司股票│59元 │10張│590,000元 │ │ │ │冠利運公司股│58元 │10張│580,000元 │ │ │ │票 │ │ │ │ │ │ │威力公司股票│59元 │8張 │472,000元 │ │ │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1張 │59,000元 │ ├──┼─────┼──────┼────┼──┼────────┤ │2 │劉文俊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8張 │472,000元 │ │ │ │票 │ │ │ │ │ │ │冠利運公司股│12元 │20張│240,000元 │ │ │ │票 │ │ │ │ │ │ │威力公司股票│58元 │5張 │290,000元 │ │ │ │威力公司股票│25元 │5張 │125,000元 │ │ │ │瑞德公司股票│58元 │2張 │116,000元 │ │ │ │摩比佳公司股│59元 │2張 │118,000元 │ │ │ │票 │ │ │ │ ├──┼─────┼──────┼────┼──┼────────┤ │3 │陳威如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2張 │118,000元 │ ├──┼─────┼──────┼────┼──┼────────┤ │4 │張祐齊 │威力公司股票│36.3元 │10張│363,000元 │ │ │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5張 │295,000元 │ ├──┼─────┼──────┼────┼──┼────────┤ │5 │金家宇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3張 │177,000元 │ ├──┼─────┼──────┼────┼──┼────────┤ │6 │周小雲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6張 │354,000元 │ ├──┼─────┼──────┼────┼──┼────────┤ │7 │蔡振坤 │均宣公司股票│59元 │25張│1,475,000元 │ ├──┼─────┼──────┼────┼──┼────────┤ │8 │馮睿璇 │均宣公司股票│59元 │10張│590,000元 │ │ │ │凱普公司股票│59元 │10張│590,000元 │ │ │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3張 │177,000元 │ │ │ │票 │ │ │ │ │ │ │冠利運公司股│12元 │6張 │72,000元 │ │ │ │票 │ │ │ │ ├──┼─────┼──────┼────┼──┼────────┤ │9 │林照雄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8張 │472,000元 │ ├──┼─────┼──────┼────┼──┼────────┤ │10 │李後瑋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2張 │118,000元 │ ├──┼─────┼──────┼────┼──┼────────┤ │11 │林柏筠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1張 │59,000元 │ ├──┼─────┼──────┼────┼──┼────────┤ │12 │曾群傑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5張 │295,000元 │ ├──┼─────┼──────┼────┼──┼────────┤ │13 │李瑞恆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1張 │59,000元 │ ├──┼─────┼──────┼────┼──┼────────┤ │14 │江姵儀 │凱普公司股票│59元 │7張 │413,000元 │ │ │ │凱普公司股票│25元 │1張 │25,000元 │ │ │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13張│767,000元 │ │ │ │票 │ │ │ │ ├──┼─────┼──────┼────┼──┼────────┤ │15 │黃聖育 │凱普公司股票│59元 │1張 │59,000元 │ │ │ │凱普公司股票│25元 │1張 │25,000元 │ │ │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2張 │118,000元 │ │ │ │票 │ │ │ │ ├──┼─────┼──────┼────┼──┼────────┤ │16 │陳立筠 │凱普公司股票│59元 │4張 │236,000元 │ │ │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1張 │59,000元 │ │ │ │票 │ │ │ │ ├──┼─────┼──────┼────┼──┼────────┤ │17 │黃國莞 │冠利運公司股│59元 │1張 │59,000元 │ │ │ │票 │ │ │ │ │ │ │冠利運公司股│58元 │10張│580,000元 │ │ │ │票 │ │ │ │ ├──┼─────┼──────┼────┼──┼────────┤ │18 │戴松穎 │瑞德公司股票│59元 │5張 │29,5000元 │ │ │ │威力公司股票│59元 │1張 │59,000元 │ └──┴─────┴──────┴────┴──┴────────┘ 附表三之一 ┌──┬────────────┬───┬──────┬───────┐ │編號│ 物品名稱 │ 數量 │ 所有人 │扣押物品 │ │ │ │ │ │原編號 │ ├──┼────────────┼───┼──────┼───────┤ │1 │瑞德電能股票 │1冊 │賴育柔 │D-1 │ ├──┼────────────┼───┼──────┼───────┤ │2 │客戶資料 │1冊 │賴育柔 │D-2 │ ├──┼────────────┼───┼──────┼───────┤ │3 │進度表、週工作計畫表 │1冊 │賴育柔 │D-3 │ ├──┼────────────┼───┼──────┼───────┤ │4 │面試紀錄簿 │1冊 │賴育柔 │D-4 │ ├──┼────────────┼───┼──────┼───────┤ │5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冊 │賴育柔 │D-5 │ │ │申購委託書 │ │ │ │ ├──┼────────────┼───┼──────┼───────┤ │6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資料│1冊 │賴育柔 │D-6 │ ├──┼────────────┼───┼──────┼───────┤ │7 │佣金分配表 │1冊 │賴育柔 │D-7 │ ├──┼────────────┼───┼──────┼───────┤ │8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空白│1冊 │賴育柔 │D-8 │ │ │股票申購委託書 │ │ │ │ ├──┼────────────┼───┼──────┼───────┤ │9 │IPO市場介紹資料 │4本 │賴育柔 │D-9 │ ├──┼────────────┼───┼──────┼───────┤ │10 │合作金庫銀行空白存款憑條│1疊 │賴育柔 │D-10 │ │ │(戶名已填寫游敏琪) │ │ │ │ ├──┼────────────┼───┼──────┼───────┤ │11 │筆記本(咖啡色、咖啡花色│3本 │賴育柔 │D-11 │ │ │相間、粉紅色各1本) │ │ │ │ ├──┼────────────┼───┼──────┼───────┤ │12 │勤惰卡 │1疊 │賴育柔 │D-12 │ ├──┼────────────┼───┼──────┼───────┤ │13 │徵人廣告資料 │1疊 │賴育柔 │D-13 │ ├──┼────────────┼───┼──────┼───────┤ │14 │名片 │1盒 │賴育柔 │D-14 │ ├──┼────────────┼───┼──────┼───────┤ │15 │富耀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營│1張 │賴育柔 │D-15 │ │ │利事業登記證 │ │ │ │ ├──┼────────────┼───┼──────┼───────┤ │16 │冠峰企業集團聘書 │2張 │賴育柔 │D-16 │ ├──┼────────────┼───┼──────┼───────┤ │17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張 │賴育柔 │01 │ ├──┼────────────┼───┼──────┼───────┤ │18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服務│1顆 │賴育柔 │02 │ │ │專用章 │ │ │ │ ├──┼────────────┼───┼──────┼───────┤ │19 │鼎紘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統一│1顆 │賴育柔 │03 │ │ │發片專用章 │ │ │ │ ├──┼────────────┼───┼──────┼───────┤ │20 │橡皮章 │8顆 │賴育柔 │04 │ ├──┼────────────┼───┼──────┼───────┤ │21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特│1袋 │賴育柔 │05 │ │ │定人增資繳款書 │ │ │ │ ├──┼────────────┼───┼──────┼───────┤ │22 │合作金庫銀行南桃園分行戶│1本 │賴育柔 │06 │ │ │名賴育柔,帳號0000000000│ │ │ │ │ │125 │ │ │ │ ├──┼────────────┼───┼──────┼───────┤ │23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營│1本 │賴育柔 │07 │ │ │運計畫書 │ │ │ │ ├──┼────────────┼───┼──────┼───────┤ │24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本 │賴育柔 │08 │ │ │申購委託書 │ │ │ │ ├──┼────────────┼───┼──────┼───────┤ │25 │富耀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員│1本 │賴育柔 │09 │ │ │工薪水支領方式確認書 │ │ │ │ ├──┼────────────┼───┼──────┼───────┤ │26 │佣金分配表 │1本 │賴育柔 │10 │ ├──┼────────────┼───┼──────┼───────┤ │27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相│1本 │賴育柔 │11 │ │ │關資料 │ │ │ │ ├──┼────────────┼───┼──────┼───────┤ │28 │中華海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袋 │賴育柔 │12 │ │ │更名換發新股通知書 │ │ │ │ ├──┼────────────┼───┼──────┼───────┤ │29 │收支簿 │3本 │賴育柔 │13 │ ├──┼────────────┼───┼──────┼───────┤ │30 │現金支出傳票 │1本 │賴育柔 │14 │ ├──┼────────────┼───┼──────┼───────┤ │31 │2008工作日誌 │1本 │賴育柔 │15 │ ├──┼────────────┼───┼──────┼───────┤ │32 │經理游靖敏名牌 │1張 │游敏琪 │01 │ ├──┼────────────┼───┼──────┼───────┤ │33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等│1本 │游敏琪 │03 │ │ │公司報導資料 │ │ │ │ ├──┼────────────┼───┼──────┼───────┤ │34 │面試紀錄表 │1本 │游敏琪 │04 │ ├──┼────────────┼───┼──────┼───────┤ │35 │客戶資料 │1疊 │游敏琪 │05 │ ├──┼────────────┼───┼──────┼───────┤ │36 │雜記紙 │1疊 │游敏琪 │06 │ ├──┼────────────┼───┼──────┼───────┤ │37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袋 │黎章麒 │A-1 │ │ │申購委託書 │ │ │ │ ├──┼────────────┼───┼──────┼───────┤ │38 │客戶資料 │1袋 │黎章麒 │A-2 │ ├──┼────────────┼───┼──────┼───────┤ │39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資料│2袋 │黎章麒 │A-3 │ ├──┼────────────┼───┼──────┼───────┤ │40 │徐鴻伸座位富耀康公司資料│2袋 │徐鴻伸 │B │ ├──┼────────────┼───┼──────┼───────┤ │41 │面試紀錄表 │1冊 │黃楚珺 │C-2 │ ├──┼────────────┼───┼──────┼───────┤ │42 │客戶統計表和客戶資料 │1疊 │黃楚珺 │C-3 │ ├──┼────────────┼───┼──────┼───────┤ │43 │有關威力能源公司報章雜誌│1疊 │黃楚珺 │C-4 │ │ │報導資料 │ │ │ │ ├──┼────────────┼───┼──────┼───────┤ │44 │雜記紙 │1疊 │黃楚珺 │C-5 │ ├──┼────────────┼───┼──────┼───────┤ │45 │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營運│1本 │黃楚珺 │C-6 │ │ │計畫書 │ │ │ │ ├──┼────────────┼───┼──────┼───────┤ │46 │蔣安昱座位富耀康公司資料│2袋 │蔣安昱 │E │ ├──┼────────────┼───┼──────┼───────┤ │47 │富耀康公司資料曾秀蓮座位│2袋 │曾秀蓮 │F │ ├──┼────────────┼───┼──────┼───────┤ │48 │富耀康公司資料 │1袋 │陳薏安 │K │ ├──┼────────────┼───┼──────┼───────┤ │49 │名片(陳寶銀) │1盒 │陳寶銀 │G01 │ ├──┼────────────┼───┼──────┼───────┤ │50 │證券IPO市場箱型圖資料 │1冊 │陳寶銀 │G02 │ ├──┼────────────┼───┼──────┼───────┤ │51 │筆記本(藍白色) │1本 │陳寶銀 │G03 │ ├──┼────────────┼───┼──────┼───────┤ │52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2本 │陳寶銀 │G04 │ │ │計畫書 │ │ │ │ ├──┼────────────┼───┼──────┼───────┤ │53 │梁心怡座位富耀康公司資料│2袋 │梁心怡 │I │ ├──┼────────────┼───┼──────┼───────┤ │54 │筆記本(咖啡色、黑色各1 │2本 │洪曼睿 │J-1 │ │ │本) │ │ │ │ ├──┼────────────┼───┼──────┼───────┤ │55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張 │洪曼睿 │J-2 │ ├──┼────────────┼───┼──────┼───────┤ │56 │面試紀錄表 │1疊 │洪曼睿 │J-3 │ ├──┼────────────┼───┼──────┼───────┤ │57 │雜記紙 │1疊 │洪曼睿 │J-4 │ ├──┼────────────┼───┼──────┼───────┤ │58 │報紙剪報資料 │1疊 │洪曼睿 │J-5 │ ├──┼────────────┼───┼──────┼───────┤ │59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1本 │洪曼睿 │J-6 │ │ │計畫書 │ │ │ │ ├──┼────────────┼───┼──────┼───────┤ │60 │IPO市場介紹 │2本 │洪曼睿 │J-7 │ ├──┼────────────┼───┼──────┼───────┤ │61 │週工作計畫表 │1張 │洪曼睿 │J-8 │ ├──┼────────────┼───┼──────┼───────┤ │62 │新生幹部問題總彙 │1張 │洪曼睿 │J-9 │ ├──┼────────────┼───┼──────┼───────┤ │63 │名片 │1盒 │洪曼睿 │J-10 │ ├──┼────────────┼───┼──────┼───────┤ │64 │筆記本(粉紅色、格子花紋│2本 │游敏琪 │L-1 │ │ │各1本) │ │ │ │ ├──┼────────────┼───┼──────┼───────┤ │65 │標題「981」報表 │1張 │游敏琪 │L-2 │ ├──┼────────────┼───┼──────┼───────┤ │66 │面試紀錄表 │1冊 │游敏琪 │L-3 │ ├──┼────────────┼───┼──────┼───────┤ │67 │Q and A │1冊 │游敏琪 │L-4 │ ├──┼────────────┼───┼──────┼───────┤ │68 │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2份 │邱嘉宜 │01 │ ├──┼────────────┼───┼──────┼───────┤ │69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服務│24個 │邱嘉宜 │02 │ │ │專用章(股數) │ │ │ │ ├──┼────────────┼───┼──────┼───────┤ │70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購│8張 │邱嘉宜 │03 │ │ │書資料(客戶) │ │ │ │ ├──┼────────────┼───┼──────┼───────┤ │71 │鈺鴻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確認│1個 │邱嘉宜 │04 │ │ │書資料夾 │ │ │ │ ├──┼────────────┼───┼──────┼───────┤ │72 │富耀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營│1張 │邱嘉宜 │01 │ │ │利事業登記證正本 │ │ │ │ ├──┼────────────┼───┼──────┼───────┤ │73 │富耀康公司大小章 │2個 │邱嘉宜 │02 │ ├──┼────────────┼───┼──────┼───────┤ │74 │邱嘉宜名片 │1疊 │邱嘉宜 │03 │ ├──┼────────────┼───┼──────┼───────┤ │75 │上課筆記本(綠色、藍色各│2本 │邱嘉宜 │04 │ │ │1本) │ │ │ │ ├──┼────────────┼───┼──────┼───────┤ │76 │月曆筆試本(紅色、黃色各│2本 │邱嘉宜 │05 │ │ │1本) │ │ │ │ ├──┼────────────┼───┼──────┼───────┤ │77 │瑞德電能公司申購委託書 │10張 │邱嘉宜 │06 │ ├──┼────────────┼───┼──────┼───────┤ │78 │邱嘉宜花蓮第一信用合作社│1本 │邱嘉宜 │07 │ │ │0000000000000-0存摺 │ │ │ │ ├──┼────────────┼───┼──────┼───────┤ │79 │96年收支簿(辦公室) │1本 │邱嘉宜 │08 │ ├──┼────────────┼───┼──────┼───────┤ │80 │98 年 01 月薪俸袋( 3 萬│1個 │邱嘉宜 │09 │ │ │)紙信封 │ │ │ │ ├──┼────────────┼───┼──────┼───────┤ │81 │會議紀錄表 │1份 │邱嘉宜 │10 │ ├──┼────────────┼───┼──────┼───────┤ │82 │完款進度表 │1份 │邱嘉宜 │11 │ ├──┼────────────┼───┼──────┼───────┤ │83 │辦公室位置圖 │1份 │邱嘉宜 │12 │ ├──┼────────────┼───┼──────┼───────┤ │84 │出國旅遊拿現金大方加碼送│1份 │邱嘉宜 │13 │ │ │公告紙 │ │ │ │ ├──┼────────────┼───┼──────┼───────┤ │85 │前員工李昱聖勞資爭議紀錄│1份 │邱嘉宜 │14 │ ├──┼────────────┼───┼──────┼───────┤ │86 │瑞得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購│1份 │邱嘉宜 │15 │ │ │委託書(空白) │ │ │ │ ├──┼────────────┼───┼──────┼───────┤ │87 │瑞得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1本 │邱嘉宜 │16 │ │ │計畫書 │ │ │ │ ├──┼────────────┼───┼──────┼───────┤ │88 │瑞得電能股份有限公司宣傳│6份 │邱嘉宜 │17 │ │ │資料夾 │ │ │ │ ├──┼────────────┼───┼──────┼───────┤ │89 │管理部公告影本 │1份 │邱嘉宜 │18 │ ├──┼────────────┼───┼──────┼───────┤ │90 │人生投資規劃紀錄 │1份 │邱嘉宜 │19 │ ├──┼────────────┼───┼──────┼───────┤ │91 │面試人事資料 │1份 │邱嘉宜 │20 │ ├──┼────────────┼───┼──────┼───────┤ │92 │泰國五日遊海報 │1張 │邱嘉宜 │21 │ ├──┼────────────┼───┼──────┼───────┤ │93 │員工簽到簿 │1份 │邱嘉宜 │22 │ ├──┼────────────┼───┼──────┼───────┤ │94 │每日投資快報資料夾 │3本 │邱嘉宜 │23 │ ├──┼────────────┼───┼──────┼───────┤ │95 │早會紀錄表/夕會紀錄表 │1本 │邱嘉宜 │24 │ ├──┼────────────┼───┼──────┼───────┤ │96 │出勤打卡表 │10張 │邱嘉宜 │25 │ ├──┼────────────┼───┼──────┼───────┤ │97 │筆記本(咖啡色、封面有人│2本 │郭語喬 │01 │ │ │形圖畫各1本) │ │ │ │ ├──┼────────────┼───┼──────┼───────┤ │98 │日報表 │1張 │郭語喬 │02 │ ├──┼────────────┼───┼──────┼───────┤ │99 │週工作計畫表 │1張 │郭語喬 │03 │ ├──┼────────────┼───┼──────┼───────┤ │100 │客戶統計表 │1張 │郭語喬 │04 │ ├──┼────────────┼───┼──────┼───────┤ │101 │新生幹部問題總彙 │1張 │郭語喬 │05 │ ├──┼────────────┼───┼──────┼───────┤ │102 │富耀康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1張 │曾育鈴 │01 │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 │ │ │ ├──┼────────────┼───┼──────┼───────┤ │103 │楊雷森員工資料卡 │2張 │曾育鈴 │02 │ ├──┼────────────┼───┼──────┼───────┤ │104 │何翊苹面試紀錄表/ 複審人│7張 │曾育鈴 │03 │ │ │事資料 │ │ │ │ ├──┼────────────┼───┼──────┼───────┤ │105 │能緹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9張 │曾育鈴 │04 │ │ │等走勢圖、獲利概況資料 │ │ │ │ ├──┼────────────┼───┼──────┼───────┤ │106 │記事本(黑色、咖啡色各1 │2本 │曾育鈴 │05 │ │ │本) │ │ │ │ ├──┼────────────┼───┼──────┼───────┤ │107 │記載「先問新人是否知道公│17張 │曾育鈴 │06 │ │ │司規定」等內容之手寫稿 │ │ │ │ ├──┼────────────┼───┼──────┼───────┤ │108 │曾育鈴名片 │1盒 │曾育鈴 │07 │ ├──┼────────────┼───┼──────┼───────┤ │109 │記載「公司上市上櫃支流持│1疊 │曾育鈴 │08 │ │ │及法令規定」等內容簡報等│ │ │ │ │ │資料 │ │ │ │ ├──┼────────────┼───┼──────┼───────┤ │110 │報稿評核表資料夾 │1個 │曾育鈴 │09 │ ├──┼────────────┼───┼──────┼───────┤ │111 │資料夾(瑞德產品資料、富│1本 │葉麗芬 │01 │ │ │耀康創業公司營利事業登記│ │ │ │ │ │證影本) │ │ │ │ ├──┼────────────┼───┼──────┼───────┤ │112 │資料夾(股票專有名詞與注│1本 │葉麗芬 │02 │ │ │意事項、週工作計畫、日計│ │ │ │ │ │畫表、瑞德電能申購委託書│ │ │ │ │ │) │ │ │ │ ├──┼────────────┼───┼──────┼───────┤ │113 │筆記本(粉色) │1本 │葉麗芬 │03 │ ├──┼────────────┼───┼──────┼───────┤ │114 │黑色筆記冊 │1本 │葉麗芬 │04 │ ├──┼────────────┼───┼──────┼───────┤ │115 │客戶統計表 │1張 │葉麗芬 │05 │ ├──┼────────────┼───┼──────┼───────┤ │116 │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定│2張 │葉麗芬 │06 │ │ │人增資繳款書 │ │ │ │ ├──┼────────────┼───┼──────┼───────┤ │117 │威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7張 │葉麗芬 │07 │ │ │、股票專業名詞與注意事項│ │ │ │ │ │、公司上市上櫃之流程及法│ │ │ │ │ │令規定等資料 │ │ │ │ ├──┼────────────┼───┼──────┼───────┤ │118 │吳泓奕(名片) │1盒 │吳澤鑫 │A1 │ ├──┼────────────┼───┼──────┼───────┤ │119 │周玉絃(名片) │1盒 │吳澤鑫 │A2 │ ├──┼────────────┼───┼──────┼───────┤ │120 │證券IPO市場箱型圖資料 │9冊 │吳澤鑫 │A3 │ ├──┼────────────┼───┼──────┼───────┤ │121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營運│2本 │吳澤鑫 │A4 │ │ │計畫書 │ │ │ │ ├──┼────────────┼───┼──────┼───────┤ │122 │客戶資料 │1冊 │吳澤鑫 │A5 │ ├──┼────────────┼───┼──────┼───────┤ │123 │會議紀錄表 │1冊 │吳澤鑫 │A6 │ ├──┼────────────┼───┼──────┼───────┤ │124 │瑞德電能公司股票上櫃輔導│1本 │吳澤鑫 │A7 │ │ │契約 │ │ │ │ ├──┼────────────┼───┼──────┼───────┤ │125 │週工作計畫表 │1冊 │吳澤鑫 │A8 │ ├──┼────────────┼───┼──────┼───────┤ │126 │投資理財課程表 │1冊 │吳澤鑫 │A9 │ ├──┼────────────┼───┼──────┼───────┤ │127 │冠利運獲利市場預估 │1冊 │吳澤鑫 │A10 │ ├──┼────────────┼───┼──────┼───────┤ │128 │瑞德電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購│1冊 │吳澤鑫 │A11 │ │ │委託書(空白) │ │ │ │ ├──┼────────────┼───┼──────┼───────┤ │129 │盧秀伶等16位打卡單 │16張 │吳澤鑫 │A12 │ ├──┼────────────┼───┼──────┼───────┤ │130 │公告欄資料 │6張 │吳澤鑫 │A13 │ ├──┼────────────┼───┼──────┼───────┤ │131 │IPO未上市股票資料夾 │1本 │李淑美 │G1 │ ├──┼────────────┼───┼──────┼───────┤ │132 │李淑美名片 │2盒 │李淑美 │G2 │ ├──┼────────────┼───┼──────┼───────┤ │133 │筆記本(米色) │1本 │李淑美 │G3 │ ├──┼────────────┼───┼──────┼───────┤ │134 │富耀康公司資料 │1份 │曾亭方 │H1 │ ├──┼────────────┼───┼──────┼───────┤ │135 │富耀康公司資料 │1份 │曾亭方 │H2 │ ├──┼────────────┼───┼──────┼───────┤ │136 │富耀康公司資料 │1本 │曾亭方 │H3 │ ├──┼────────────┼───┼──────┼───────┤ │137 │公司及客戶資料 │1份 │曾亭方 │H4 │ ├──┼────────────┼───┼──────┼───────┤ │138 │綠色筆記本 │1本 │曾亭方 │H5 │ ├──┼────────────┼───┼──────┼───────┤ │139 │藍色筆記本 │1本 │曾亭方 │H6 │ ├──┼────────────┼───┼──────┼───────┤ │140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股│1張 │曾亭方 │H7 │ │ │票 │ │ │ │ ├──┼────────────┼───┼──────┼───────┤ │141 │稅單 │1張 │曾亭方 │H8 │ ├──┼────────────┼───┼──────┼───────┤ │142 │咖啡色筆記本 │1本 │曾亭方 │H9 │ ├──┼────────────┼───┼──────┼───────┤ │143 │名片 │1盒 │陳于暄 │L1 │ ├──┼────────────┼───┼──────┼───────┤ │144 │筆記本(黃色、咖啡色各1 │2本 │陳于暄 │L2 │ │ │本) │ │ │ │ ├──┼────────────┼───┼──────┼───────┤ │145 │簡報資料 │2夾 │陳于暄 │L3 │ ├──┼────────────┼───┼──────┼───────┤ │146 │公司日報表 │1夾 │陳于暄 │L4 │ ├──┼────────────┼───┼──────┼───────┤ │147 │上課筆記資料 │1疊 │陳于暄 │L5 │ ├──┼────────────┼───┼──────┼───────┤ │148 │公司管理部公告 │1張 │陳于暄 │L6 │ ├──┼────────────┼───┼──────┼───────┤ │149 │通訊錄 │2張 │陳于暄 │L7 │ ├──┼────────────┼───┼──────┼───────┤ │150 │客戶統計表 │1份 │楊雅婷 │I1 │ ├──┼────────────┼───┼──────┼───────┤ │151 │成功案例 │6份 │楊雅婷 │I2 │ ├──┼────────────┼───┼──────┼───────┤ │152 │市場箱型圖 │1份 │楊雅婷 │I3 │ ├──┼────────────┼───┼──────┼───────┤ │153 │客戶股票 │3張 │楊雅婷 │I4 │ ├──┼────────────┼───┼──────┼───────┤ │154 │客戶印鑑 │1枚 │楊雅婷 │I6 │ ├──┼────────────┼───┼──────┼───────┤ │155 │員工名冊 │15張 │戴雯凌 │D1 │ ├──┼────────────┼───┼──────┼───────┤ │156 │張曉雲之印章 │1顆 │戴雯凌 │D2 │ ├──┼────────────┼───┼──────┼───────┤ │157 │交戰守則 │1份 │戴雯凌 │D3 │ ├──┼────────────┼───┼──────┼───────┤ │158 │公司行程表 │1份 │戴雯凌 │D4 │ ├──┼────────────┼───┼──────┼───────┤ │159 │客戶票號、張數統計表 │3張 │戴雯凌 │D5 │ ├──┼────────────┼───┼──────┼───────┤ │160 │客戶施淑真活期存款憑條 │1份 │戴雯凌 │D6 │ ├──┼────────────┼───┼──────┼───────┤ │161 │公司刊登招募人員收據及報│1份 │戴雯凌 │D7 │ │ │章 │ │ │ │ ├──┼────────────┼───┼──────┼───────┤ │162 │客戶統計表 │3張 │戴雯凌 │D8 │ ├──┼────────────┼───┼──────┼───────┤ │163 │公司宣傳DM、報章剪貼 │3本 │戴雯凌 │D10 │ ├──┼────────────┼───┼──────┼───────┤ │164 │員工面試資料 │1本 │戴雯凌 │D11 │ ├──┼────────────┼───┼──────┼───────┤ │165 │市場箱型圖 │1份 │李宛芹 │E2 │ ├──┼────────────┼───┼──────┼───────┤ │166 │營運計畫書 │2本 │李宛芹 │E3 │ ├──┼────────────┼───┼──────┼───────┤ │167 │名片 │2盒 │李宛芹 │E4 │ ├──┼────────────┼───┼──────┼───────┤ │168 │名片 │3盒 │黃國勝 │B1 │ ├──┼────────────┼───┼──────┼───────┤ │169 │印章 │1枚 │黃國勝 │B2 │ ├──┼────────────┼───┼──────┼───────┤ │170 │筆記本(黑色) │1本 │黃國勝 │B3 │ ├──┼────────────┼───┼──────┼───────┤ │171 │名片 │4張 │黃國勝 │B4 │ ├──┼────────────┼───┼──────┼───────┤ │172 │股票買賣帳目資料 │1夾 │黃國勝 │B5 │ ├──┼────────────┼───┼──────┼───────┤ │173 │公司日報表、客戶統計表 │1夾 │黃國勝 │B6 │ ├──┼────────────┼───┼──────┼───────┤ │174 │剪報、上課講義資料 │2夾 │黃國勝 │B7 │ ├──┼────────────┼───┼──────┼───────┤ │175 │瑞德電能產品目錄 │1本 │黃國勝 │B8 │ ├──┼────────────┼───┼──────┼───────┤ │176 │瑞德電能營運計畫書 │1本 │黃國勝 │B9 │ ├──┼────────────┼───┼──────┼───────┤ │177 │國稅局證交稅一般代徵稅額│2張 │黃國勝 │B11 │ │ │繳款書 │ │ │ │ ├──┼────────────┼───┼──────┼───────┤ │178 │公司員工旅遊照相片 │2 張 │黃國勝 │B12 │ ├──┼────────────┼───┼──────┼───────┤ │179 │凱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張 │黎章麒 │01 │ ├──┼────────────┼───┼──────┼───────┤ │180 │筆記本(封面有「豁達」二│1本 │黎章麒 │02 │ │ │字) │ │ │ │ ├──┼────────────┼───┼──────┼───────┤ │181 │(陌生)客戶名單資料 │1份 │黎章麒 │03 │ ├──┼────────────┼───┼──────┼───────┤ │182 │會議紀錄 │1份 │黎章麒 │04 │ ├──┼────────────┼───┼──────┼───────┤ │183 │空白收款明細表 │1份 │黎章麒 │05 │ ├──┼────────────┼───┼──────┼───────┤ │184 │筆記資料 │1份 │黎章麒 │06 │ ├──┼────────────┼───┼──────┼───────┤ │185 │客戶收款資料 │1份 │黎章麒 │07 │ ├──┼────────────┼───┼──────┼───────┤ │186 │黑色筆記本 │1本 │黎章麒 │08 │ ├──┼────────────┼───┼──────┼───────┤ │187 │隨身硬碟 │3個 │黎章麒 │09 │ ├──┼────────────┼───┼──────┼───────┤ │188 │傳真機 │1台 │黎章麒 │10 │ ├──┼────────────┼───┼──────┼───────┤ │189 │垃圾袋(含傳真資料) │1包 │黎章麒 │11 │ ├──┼────────────┼───┼──────┼───────┤ │190 │位速科技公司簡介走勢圖(│10個 │邱睿鋒 │ │ │ │目框架) │ │ │ │ ├──┼────────────┼───┼──────┼───────┤ │191 │電腦主機 │1台 │邱睿鋒 │ │ │ │ │ │ │ │ ├──┼────────────┼───┼──────┼───────┤ │192 │筆記本(黑色) │1本 │劉軍鶴 │J1 │ │ │ │ │ │ │ ├──┼────────────┼───┼──────┼───────┤ │193 │申購委託書 │1份 │劉軍鶴 │J2 │ ├──┼────────────┼───┼──────┼───────┤ │194 │公告 │3張 │劉軍鶴 │J3 │ ├──┼────────────┼───┼──────┼───────┤ │195 │簡報夾 │1本 │彭素琴 │01 │ ├──┼────────────┼───┼──────┼───────┤ │196 │客戶統計書 │1張 │彭素琴 │02 │ ├──┼────────────┼───┼──────┼───────┤ │197 │申購書 │1張 │彭素琴 │03 │ ├──┼────────────┼───┼──────┼───────┤ │198 │筆記本(綠色) │1本 │何翊苹 │01 │ ├──┼────────────┼───┼──────┼───────┤ │199 │客戶表 │2張 │何翊苹 │02 │ └──┴────────────┴───┴──────┴───────┘ 附表三之二 ┌──┬────────────┬───┬──────┬───────┐ │編號│ 物品名稱 │ 數量 │ 所有人 │扣押物品 │ │ │ │ │ │原編號 │ ├──┼────────────┼───┼──────┼───────┤ │1 │筆記本(封面有2007字樣)│1本 │游敏琪 │02 │ │ │ │ │(私人使用)│ │ ├──┼────────────┼───┼──────┼───────┤ │2 │筆記本(粉白色) │1本 │黃楚珺 │C-1 │ │ │ │ │(私人使用)│ │ ├──┼────────────┼───┼──────┼───────┤ │3 │存款簿 │1本 │楊雅婷 │I5 │ │ │ │ │(私人使用)│ │ ├──┼────────────┼───┼──────┼───────┤ │4 │筆記本(黑色) │1本 │李宛芹 │E1 │ │ │ │ │(私人使用)│ │ ├──┼────────────┼───┼──────┼───────┤ │5 │新竹國際商銀存摺 │1本 │黃國勝 │B10 │ │ │ │ │(私人使用)│ │ ├──┼────────────┼───┼──────┼───────┤ │6 │筆記本(綠色、咖啡色各1 │2本 │黃瑄庭 │01 │ │ │本) │ │ │ │ ├──┼────────────┼───┼──────┼───────┤ │7 │面試紀錄表資料夾 │1本 │黃瑄庭 │02 │ ├──┼────────────┼───┼──────┼───────┤ │8 │公司各項空白用表資料夾 │1本 │黃瑄庭 │03 │ ├──┼────────────┼───┼──────┼───────┤ │9 │報紙廣告資料夾 │1本 │黃瑄庭 │04 │ ├──┼────────────┼───┼──────┼───────┤ │10 │「證券IPO 市場箱型圖」等│1疊 │黃瑄庭 │05 │ │ │雜誌剪報未上市股票資料 │ │ │ │ ├──┼────────────┼───┼──────┼───────┤ │11 │記載「接聽電話的話術」等│1疊 │黃瑄庭 │06 │ │ │內容之手寫資料 │ │ │ │ ├──┼────────────┼───┼──────┼───────┤ │12 │現金收支袋、發票、收據 │1袋 │黃瑄庭 │07 │ ├──┼────────────┼───┼──────┼───────┤ │13 │筆記本(黃米色) │1本 │呂玫珍 │01 │ ├──┼────────────┼───┼──────┼───────┤ │14 │公司上市上櫃之流程及法令│3張 │呂玫珍 │02 │ │ │規定 │ │ │ │ ├──┼────────────┼───┼──────┼───────┤ │15 │證券IPO市場箱型圖 │1張 │呂玫珍 │03 │ ├──┼────────────┼───┼──────┼───────┤ │16 │筆記本 │1本 │張翼顯 │01 │ ├──┼────────────┼───┼──────┼───────┤ │17 │股票、公司上市上櫃證券 │6張 │張翼顯 │02 │ │ │IPO市場箱型圖資料 │ │ │ │ ├──┼────────────┼───┼──────┼───────┤ │18 │羅淑璇郵局存簿 │1本 │羅淑璇 │F1 │ ├──┼────────────┼───┼──────┼───────┤ │19 │羅淑璇合作金庫存摺 │1本 │羅淑璇 │F2 │ ├──┼────────────┼───┼──────┼───────┤ │20 │陳火煌郵局存摺及印章 │各1 │羅淑璇 │F3 │ ├──┼────────────┼───┼──────┼───────┤ │21 │羅淑璇客戶資料 │1張 │羅淑璇 │F4 │ ├──┼────────────┼───┼──────┼───────┤ │22 │羅淑璇客戶通訊錄 │1本 │羅淑璇 │F5 │ ├──┼────────────┼───┼──────┼───────┤ │23 │羅淑璇瑞德電能申購委託書│2張 │羅淑璇 │F6 │ ├──┼────────────┼───┼──────┼───────┤ │24 │紅色筆記本 │1本 │羅淑璇 │F7 │ ├──┼────────────┼───┼──────┼───────┤ │25 │粉紅色筆記本 │1本 │羅淑璇 │F8 │ ├──┼────────────┼───┼──────┼───────┤ │26 │上課雜記(戴雯凌上課、授│1本 │曾玉蘭 │K1 │ │ │課) │ │ │ │ ├──┼────────────┼───┼──────┼───────┤ │27 │筆記本(粉白色) │1本 │曾玉蘭 │K2 │ ├──┼────────────┼───┼──────┼───────┤ │28 │筆記本(封面有卡通圖畫)│1份 │陳瀅如 │C1 │ ├──┼────────────┼───┼──────┼───────┤ │29 │客戶委託代購股票證明 │2份 │不詳 │D9 │ │ │(客戶吳建德) │ │ │ │ ├──┼────────────┼───┼──────┼───────┤ │30 │涂一中身份證正反面及護照│1份 │不詳 │D12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60 361 362 363 364 365 366 367 368 369 370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377 378 379 380 381 382 383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394 395 396 397 398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30 431 432 433 434 435 436 437 438 439 440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448 449 450 451 452 453 454 455 456 457 458 459 460 461 462 463 464 465 466 467 468 469 470 471 472 473 474 475 476 477 478 479 480 481 482 483 484 485 486 487 488 489 490 491 492 493 494 495 496 497 498 499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529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7 538 539 540 541 542 543 544 545 546 547 548 549 550 551 552 553 554 555 556 557 558 559 560 561 562 563 564 565 566 567 568 569 570 571 572 573 574 575 576 577 578 579 580 581 582 583 584 585 586 587 588 589 590 591 592 593 594 595 596 597 598 599 600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608 609 610 611 612 613 614 615 616 617 618 619 620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39 640 641 642 643 644 645 646 647 648 649 650 651 652 653 654 655 656 657 658 659 660 661 662 663 664 665 666 667 668 669 670 671 672 673 674 675 676 677 678 679 680 681 682 683 684 685 686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722 723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732 733 734 735 736 737 738 739 740 741 742 743 744 745 746 747 748 749 750 751 752 753 754 755 756 757 758 759 760 761 762 763 764 765 766 767 768 769 770 771 772 773 774 775 776 777 778 779 780 781 782 783 784 785 786 787 788 789 790 791 792 793 794 795 796 797 798 799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838 839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847 848 849 850 851 852 853 854 855 856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886 887 888 889 890 891 892 893 894 895 896 897 898 899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917 918 919 920 921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938 939 940 941 942 943 944 945 946 947 948 949 950 951 952 953 954 955 956 957 958 959 960 961 962 963 964 965 966 967 968 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