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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0 年度除字第 66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665號 聲 請 人 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榮賢 訴訟代理人 葉怡君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0 年12月28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遺失附表所載支票1 紙,前經聲請本 院以100 年度司催字第380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於民國100 年6 月16日新聞紙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 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支票無效等語。 理 由 一、附表所載支票,業經本院100 年度司催字第380 號公示催 告在案,本院依職權調閱該卷卷宗,查核無訛。 二、附表所載支票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100 年10月16日屆滿, 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自應准許 。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靜梅 ┌──────────────────────────────────────────────────────┐ │支票附表: 100年度除字第665號│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00│大英營造有限公司 │遠東商業銀行大興分│民國100年4月20日 │24,000元 │BW九0一五六七│ │ │1 │黃楊麗仙 │行 │ │ │九 │ │ └─┴─────────┴─────────┴───────────┴────────┴────────┴──┘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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