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1 年度補字第 26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補字第265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訴訟代理人 劉士銘 被   告 仙香軒香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明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 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係以原告主張因變更分配表而得增加之 分配額為標準定之(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2782號判例意旨參照 ),故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即原告得增加之分配額,核定為新臺幣 (下同)560,799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170 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 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黃漢權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施春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