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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7 年度司促字第 1893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司促字第18938號 債 權 人 榞榮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耀仁 上列債權人債務人龍邑設計有限公司、王藝芝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補繳聲請費新台幣500元。 二、補正足以釋明對債務人有請求依據之文件( 經查,通訊軟體   通訊紀錄以及銷貨單上的簽收姓名均為陳建倫,公司名稱為   立裕衛浴材料行,債務人) 。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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