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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和解成立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促字第 3176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1761號 債 權 人 全方位資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進福 上列債權人債務人洪振豪即元詳水電工程行間請求支付命令事 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債務人洪振豪即元詳水電工程行設立登   記資料及其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