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度司票字第 556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5562號 聲 請 人 航嘉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正凱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立捷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鍾淑惠間請求 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相對人公司登記事項資料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