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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度除字第 18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88號 聲 請 人 天下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文進 訴訟代理人 鄒年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9 年8 月26日言詞辯論 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載之票據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原執有如附表所載之票據,因不慎遺 失,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3 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並公 告於法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 聲請宣告如附表所載之票據無效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載之票據,業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3 號裁 定准予公示催告在案,並於民國109 年3 月19日公告於法院 網站,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 票據,有司法院網站公告、本院民事科查詢簡答表在卷為憑 。是聲請人聲請宣告如附表所載之票據無效,為有理由,應 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淳尹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蔡佳芳 ┌────────────────────────────────────────────────────────┐ │支票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款人 │ 發票日 │ 票面金額( │ 支 票 號 碼 │受款人 │ │號│ │ │ │ 新台幣) │ │ │ ├─┼─────────┼───────┼───────┼──────┼─────────┼───────────┤ │1│天下景觀工程有限公│陽信銀行東桃園│108年12月27日 │1,000 萬元 │AG0000000│安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 │ │司 黃文進 │分行 │ │ │ │司價金履約保證專戶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