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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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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促字第 1248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促字第12484號 債 權 人 圓恩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品葳 上列債權人債務人鍾沛圻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具狀表明正確請求金額究為新台幣(下同   )65000 元?或為30000 元?(110 年10月13日聲請狀之請   求標的為65000 元,然110 年10月21日補正狀表明請求標的   為30000 元,如有誤,請具狀更正聲請事項,並表明請求金   額、利息)。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