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起訴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223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3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238號 原   告 仙奇製衣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恭 上列原告與被告聯成金屬製造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 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03 萬4,335 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1萬1,296 元,扣除已繳納之500 元,尚應補繳1 萬796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 裁定送達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孫健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   日                書記官 鄧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