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促字第11921號
債 權 人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二0五廠
上列
債權人與
債務人星球時空科技有限公司間請求
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星球時空科技有限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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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提出經
兩造簽署之
系爭「完整」訂購軍品契約書影本。
三、請提出債權人因債務人逾期履約而於民國110年12月30日主張
解除契約之解約函及經債務人簽收之回執正、反面影本
四、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整,將全部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4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