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促字第598號
債 權 人 巨富工業有限公司
上列
債權人與
債務人呂文景間請求
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呂文景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提出與請求金額相符之發票。
三、請提出敏盛綜合醫院檢驗報告(影本即可,
本件債務人車禍肇事後,債務人經敏盛綜合醫院檢驗報告-呈安
非他命陽性反應)。
四、請提出本件車禍後,債權人對債務人之索賠函及回執。
五、請提出管轄區之車禍(關於過失責任歸屬)肇事之「鑑定報告書」。
六、如台端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全,將全部
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4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4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