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促字第2972號
債 權 人 恩興營造有限公司
上列
債權人對
債務人宏季興業有限公司間
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理 由
一、
按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508條至第511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又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
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亦有明定。查
本件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債權人「如聲證1包價明細表所示鋼筋(高拉可焊,SD420W)190公噸」,經核並
非係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其請求核發支付命令與前述規定有違,
自屬無據,應予駁回。
二、
爰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2 日
本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