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司促字第3382號
債 權 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上列
債權人與
債務人禾悅產後護理之家(原名:愛兒堡站前館產後護理之家)、榮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
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
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債務人禾悅產後護理之家(原名:愛兒堡站前館產後護理之家)更名資料。
二、提出債務人榮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事項資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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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謄本(記事勿省)。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