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訴字第1082號
上 訴 人 啟鈺建設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楊思祖間因本院112年訴字第1082號請求
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
本件上訴
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161,850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22,783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七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8 日
民事第六庭法 官 黃莉雲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