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2 年度重訴字第 50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8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返還租賃物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2年度重訴字第506號
原 告 大境環保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鄭文家
訴訟代理人
陳俐螢
律師
張百欣律師
陳志峯律師
黃俊華律師
范振中律師
被 告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碧雲
訴訟代理人 黃曙展律師
上列
當事人
間請求返還租賃物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
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譚德周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陳欣汝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