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343號 聲 請 人 蘭媛
上列 聲請人聲請 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12年12月21日 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聲請人執有憶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如附表所示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26號 公示催告,並刊登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 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理 由 一、 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126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2年11月13日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漢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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