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司字第4號
聲 請 人 賴俊成
相 對 人 世紀基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主 文
指定賴俊成(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世紀基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各項簿冊及文件保存人。
理 由
一、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相對人已經清算完結,經
准予備查在案,
爰依法聲請指定
聲請人為各項簿冊及文件保存人等語。
二、公司應自清算完結聲報法院之日起,將各項簿冊及文件,保存10年。其保存人,由
清算人及其
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公司法第332條定有明文。
三、
經查,本件聲請,
業據聲請人提出相對人民國112年11月21日股東臨時會議紀錄、臨時會簽到簿、本院112年12月21日桃院增民唐112年度司司字第308號函、簿冊保管人同意書、簿冊及文件保存人保管清單、身分證反面影本等件為憑,並經本院
依職權調取本院112年度司司字第308號聲報清算完結卷宗核閱屬實,
揆諸前開規定,本件聲請
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
非訟事件法第18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孫健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