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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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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執助字第 4525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1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助字第4525號
債  權  人  新拓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登雄  
代  理  人  陳永來律師
代  理  人  許庭豪律師
法定代理人  曾儀庭  
債  務  人  創詰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儀庭  

代  理  人  林郁君  
第  三  人  星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儀庭  

上列當事人間給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權人就附表動產強制執行聲請駁回
駁回部分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    由
一、執行法院如發見債權人查報之財產確債務人所有者,應命債權人另行查報,於強制執行開始後始發見者,應由執行法院撤銷其執行處分。強制執行法第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權人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並聲請執行附表動產,附表動產經第三人星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附表動產查封程序應予撤銷確定,故債權人就附表動產強制執行聲請於法未合,應予駁回,依法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 司法事務官 蔡毅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標別: 2
113年司執助字004525號 強制執行事件動產附表 財產所有人:創詰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
物品名稱
數 量
單 位
物品所在地
最低拍賣價格
(新臺幣元)
備註
3
CNC立式綜合加工機
1
桃園市○○區○○路000號

型號:PC-700HSC,品牌:AKIRA SEIKI
4
CNC立式綜合加工機
1
桃園市○○區○○路000號

型號:PC-700HSC,品牌:AKIRA SEIKI
6
CNC立式綜合加工機
1
桃園市○○區○○路000號

型號:AV-650,品牌:亞崴,序號:18008
7
聯贏激光
1
桃園市○○區○○路000號1樓

型號:HWLCHY01
8
聯贏激光
1
桃園市○○區○○路000號1樓

型號:HWLW-300A
9
不斷電系統
1
桃園市○○區○○路000號

型號:YTAM-40GKG YEATAY
10
冷水機
1
桃園市○○區○○路000號1樓

型號:PH-LW85-THP/0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