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系統更新將於8/15-8/16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 10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2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清算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00號
債 務 人 陳震達即陳宗賢
           住○○市○○區○○00號7樓之1   
           居桃園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代 理 人 李欣怡律師
債 權 人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街00號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住同上
代 理 人 蔡宗翰  住○○市○○區○○路00號4樓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9樓、10
            樓及11樓            
法定代理人 楊文鈞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邱玉蘭、孫碧珠
           住○○市○○區○○路000號3樓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1樓及
            地下1樓             
法定代理人 林淑真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曹雯琪、吳琬雯
           住○○市○○區○○路0段000號7樓 
債 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號5樓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住同上
代 理 人 謝政達  住○○市○○區○○路000號1樓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及11
            7號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住同上
代 理 人 喬湘秦  住○○市○○區○○○街00巷00弄00號
           送達代收人 葉佐炫  
           住同上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1、2
            樓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住同上
代 理 人 丁駿華  住○○市○○區○○路000號7樓   
           送達代收人 馮景憶  
           住○○市○○區○○路000號6樓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1、2 
            、3、5、8、12樓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黃鈺茹、陳瑩穎
           住○○市○○區○○○路0段00號7樓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66、168、17
            0、186、188號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何姿敏、何宣鋐
           住○○市○○區○○路00巷00號7樓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13樓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住同上
代 理 人 戴安妤  住○○市○○區○○路0段000號14樓A
            室               
債 權 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設臺北市○○區○○○路0段0號   
法定代理人 白麗真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謝小姐  
           住○○市○○區○○路0段00號    
債 權 人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健保署
           設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  
法定代理人 石崇良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何先生  
           住同上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1至10
            樓及68號1樓、2樓、2樓之1、7樓、9
            樓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住同上
代 理 人 黃勝豐  住○○市○○區○○○路0段00號5樓 
債 權 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段0號54樓  
法定代理人 紀睿明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陳世雄  
           寄南港○○○0000○○○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00號15、17
            樓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住同上
           送達代收人 羅慧雯  
           住○○市○○區○○○路0段00號3樓 
債 權 人 合作金庫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區○○路00號3樓 
法定代理人 周俊隆  住同上
代 理 人 袁宜榛  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程序終止。
    理  由
一、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後,如清算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第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時,法院因管理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終止清算程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9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債務人之財產,僅有對於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解約金,此部分預估解約金為新臺幣1,719元,顯已不敷清償消債條例第108條所定費用及債務,故無納入清算財團實施變價之實益;又經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9日使債權人就本件清算程序是否裁定終止、或是否尚有其他清算財團之財產等事有陳述意見之機會,債權人在合法收受送達後未有提出債務人存有其他財產之資料到院,是依消債條例第129條第1項之規定,本件自應裁定終止清算。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楊勝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