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消債清字第134號
聲 請 人
上列
聲請人因
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
翌日起算七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資
料到院。
理 由
一、
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
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
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
本件聲請人聲請清算,尚應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
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呂如琦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一、請提出聲請人於113年1 月至3 月之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如
有
強制執行扣款等事由,請提出薪資明細表以供核對)、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併陳明聲請人現服務公司及每月平均收入。若無法提出,則請就此期間之收入簽立
切結書並陳報到院。
二、請陳明聲請人投保於112年 投保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壢
分公司封測四廠、三盈科技有限公司、三迎科技有限公司、力溦股份有限公司、億瓏加油站有限公司之緣由?聲請人有無領取薪資。
三、請陳明聲請人之父有受扶養必要之原因,及
扶養費1萬元之依據。聲請人之父有無工作?每月收入?有無其他
扶養義務人?幾人?
四、受聲請人扶養之人之
戶籍謄本(記事勿省)及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五、請說明聲請人及其父有無領取政府補助。如有領取,請一併陳報其補助項目、期間及金額。
六、請提出所有以聲請人為
要保人之有效人壽保險契約書,並陳
報其現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金額。
七、提出預定之還款計劃書(包括收入來源、必要支出、每期還
款金額、還款總額及期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