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4 年度除字第 40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2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0號
聲  請  人  陳驛鑫  
代  理  人  曾朝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3年度催字第165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並經本院網路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爰聲請判決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附表所載股票,業經本院113年度催字第165號公示催告在案,且定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聲請人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規定聲請宣告該票據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子涵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   日
                書記官 賴棠妤
附表: 
股票附表:114年度除字第000040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號




001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2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3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4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5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6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7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8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09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
010
立昌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
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