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促字第3168號
債 權 人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模趣新媒體娛樂影像有限公司
一、
債務人應向
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下同)壹拾陸萬柒仟壹佰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一月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四點五計算之利息,
暨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一月十九日起至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止按
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之
違約金,並連帶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
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法官提出
異議。
二、
債權人陳述
略以:如後附
聲請狀所載,並已履行其對待給付。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
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
附記: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
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