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促字第4405號
債 權 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尊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債 務 人 呂欣育
一、
債務人尊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蔡佳蓉應向
債權人依附表編號一、二、三所示本金、利息及
違約金連帶清償。
二、債務人尊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蔡佳蓉及呂欣育應向
債權人依附表編號四、五、六、七所示本金、利息及違約金連帶清償,並連帶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
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法官提出
異議。
三、債權人陳述
略以:如後附
聲請狀所載,並已履行其對待給付。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
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8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
附記: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
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