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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桃園簡易庭 104 年度桃簡字第 121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4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桃簡字第121號 原   告 泰昌廚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清棋 訴訟代理人 朱淇彬       梁智淵 被   告 海華國際室內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博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4 月2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新臺幣肆拾壹萬陸仟玖佰陸拾叁元,及自民國一百零 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 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為民事訴訟法第25 5 條第1 項第3 款定有明文。原告原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原 告新臺幣(下同)416,963 元,及自支付命令繕本送達翌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嗣於本院審理 中將請求利息起算日變更為被告聲明異議日之翌日(即103 年12月16日),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揆諸首揭規 定,應予准許。 二、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原告聲請由其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被告承攬訴外人益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工程,並將廚具部 分發包給原告,兩造於102 年12月間簽立工程承攬合約(下 稱系爭契約),由原告承攬如附表所示之廚具及配件工程, 依約原告已於103 年1 月間施工完畢,則被告於103 年2 月 完工付款,惟被告迄今尚未給付如附表所示工程承攬報酬共 計416,963 元,經原告以存證信函催告,被告仍拒不給付, 爰依承攬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承攬報酬等語,並 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416,963 元,及自被告聲明異議狀送 達法院之翌日(即103 年12月16日),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 利息。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除對支付命令提 出異議,表明本件債務尚有糾葛外,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聲 明或陳述。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工程承攬合約 書、客戶別出貨明細表、存證信函、海華國際建築室內設計 工程合約書等件各1 份在卷為證,經核無訛。又被告就原告 主張之前揭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未於言詞辯 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第2 項、第280 條第3 項準用同條第1 項之規定,視同自 認,堪信原告主張之事實為真。 四、按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 成時給付之,民法第505 條第1 項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 告既已依約為被告完成如附件所示承攬之工作,自得請求被 告給付報酬。至被告雖以前詞置辯,惟迄至本院言詞辯論終 結止,仍未具體指明本件債務究有何糾葛之處,亦未提出任 何證據以佐其說,本院自無從審酌,其上開所辯,即非可取 。 五、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 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 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 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 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 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 率為5%,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及第20 3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聲明異議狀於103 年12 15日送達本院,有本院收狀章在卷可查,是原告請求被告給 付416,963 元,及自103 年12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利率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為有理由。 六、從而,原告依承攬契約之法律關係,訴請被告給付如主文第 1 項所示之金額及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又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第1 項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 告敗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依 職權宣告假執行。 八、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 於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一一論列,併此敘明。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李珮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書記官 儲鳴霄 附表: ┌─┬────────┬──┬─────┬──────┐ │編│ 品名規格 │數量│ 單價 │ 未付報酬 │ │號│ │ │(新臺幣)│ (新臺幣) │ ├─┼────────┼──┼─────┼──────┤ │一│1.木櫥半吊(A )│ 963│ 45元 │ 43,335元 │ │ │-800高-469+170 │ │ │ │ │ │+354-30 │ │ │ │ ├─┼────────┼──┼─────┼──────┤ │二│1.(A )- 歐化木│ 963│ 60元 │ 57,780元 │ │ │櫥-469+170+354 │ │ │ │ │ │-30 │ │ │ │ ├─┼────────┼──┼─────┼──────┤ │三│1.韓國石抬面-469│ 963│ 50元 │ 48,150元 │ │ │+170+354-30 │ │ │ │ ├─┼────────┼──┼─────┼──────┤ │四│1.崁把手加價 │2349│ 5元 │ 11,745元 │ ├─┼────────┼──┼─────┼──────┤ │五│歐式單水池SE-860│ 1 │ 6,300元 │ 6,300元 │ │ │-i厚-1.0 │ │ │ │ ├─┼────────┼──┼─────┼──────┤ │六│1.下崁工資建 │ 1 │ 1,200元 │ 1,200元 │ │ │-302+305崁把手-B│ │ │ │ ├─┼────────┼──┼─────┼──────┤ │七│台面式RO三用水龍│ 1 │ 2,800元 │ 2,800元 │ │ │頭 聯鑫PB-870 │ │ │ │ ├─┼────────┼──┼─────┼──────┤ │八│進口鋁抽-45CM │ 16 │ 1,800元 │ 28,800元 │ │ │ │ │ │ │ ├─┼────────┼──┼─────┼──────┤ │九│進口鋁抽-90CM │ 2 │ 2,200元 │ 4,400元 │ ├─┼────────┼──┼─────┼──────┤ │十│高昇櫃-40CM │ 1 │ 5,280元 │ 5,280元 │ ├─┼────────┼──┼─────┼──────┤ │十│高身櫥五層置物架│ 1 │ 7,300元 │ 7,300元 │ │一│H-00000-0-r 金華│ │ │ │ │ │鴻 │ │ │ │ ├─┼────────┼──┼─────┼──────┤ │十│高昇櫃門板美背 │ 2 │ 3,454元 │ 6,908元 │ │二│ │ │ │ │ ├─┼────────┼──┼─────┼──────┤ │十│低身櫃多功能架 │ 1 │ 3,135元 │ 3,135元 │ │三│C 組-ST-G-21350 │ │ │ │ │ │金華鴻 │ │ │ │ ├─┼────────┼──┼─────┼──────┤ │十│烤箱- 豪山 │ 1 │16,500元 │ 16,500元 │ │四│SMEG-SC561T-8白 │ │ │ │ ├─┼────────┼──┼─────┼──────┤ │十│油機- 藍天 │ 1 │ 9,600元 │ 9,600元 │ │五│BS-9011H │ │ │ │ ├─┼────────┼──┼─────┼──────┤ │十│瓦斯爐-林內 │ 1 │10,600元 │ 10,600元 │ │六│RN-270GF液 │ │ │ │ ├─┼────────┼──┼─────┼──────┤ │十│烘碗機-豪山 │ 2 │9,500元 │ 19,000元 │ │七│FD-6209 │ │ │ │ ├─┼────────┼──┼─────┼──────┤ │十│牆面貼玻璃 │ 1 │1,750元 │ 1,750元 │ │八│-76*69CM G1 │ │ │ │ ├─┼────────┼──┼─────┼──────┤ │十│牆面貼玻璃 │ 1 │ 990元 │ 990元 │ │九│-43*69CM │ │ │ │ ├─┼────────┼──┼─────┼──────┤ │二│牆面貼玻璃 │ 1 │10,800元 │ 10,800元 │ │十│-469*69CM │ │ │ │ ├─┼────────┼──┼─────┼──────┤ │二│牆面貼玻璃 │ 2 │ 750元 │ 1,500元 │ │一│-30*73CM │ │ │ │ ├─┼────────┼──┼─────┼──────┤ │二│牆面貼玻璃 │ 2 │ 1,500元 │ 3,000元 │ │二│-65*69CM │ │ │ │ ├─┼────────┼──┼─────┼──────┤ │二│牆面貼玻璃 │ 2 │ 720元 │ 1,440元 │ │三│-27*80CM │ │ │ │ ├─┼────────┼──┼─────┼──────┤ │二│牆面貼玻璃 │ 1 │ 3,900元 │ 3,900元 │ │四│-170*69CM │ │ │ │ ├─┼────────┼──┼─────┼──────┤ │二│1.(A)-歐化木櫥│593 │ 60元 │ 35,580元 │ │五│-472+151-30 │ │ │ │ ├─┼────────┼──┼─────┼──────┤ │二│1.韓國石抬面 │593 │ 50元 │ 29,650元 │ │六│-472+151-30 │ │ │ │ ├─┼────────┼──┼─────┼──────┤ │二│1.崁把手加價 │620 │ 5元 │ 3,100元 │ │七│建-302崁把手B │ │ │ │ ├─┼────────┼──┼─────┼──────┤ │二│歐式單水池 │ 1 │ 6,300元 │ 6,300元 │ │八│SE-860-1-厚1.0 │ │ │ │ ├─┼────────┼──┼─────┼──────┤ │二│1.下崁工資 │ 1 │ 1,200元 │ 1,200元 │ │九│聯鑫PB-870 │ │ │ │ ├─┼────────┼──┼─────┼──────┤ │三│RO三用水龍頭 │ 1 │ 2,800元 │ 2,800元 │ │十│ │ │ │ │ ├─┼────────┼──┼─────┼──────┤ │三│進口鋁抽 │ 9 │ 1,800元 │ 16,200元 │ │一│-45CM │ │ │ │ ├─┼────────┼──┼─────┼──────┤ │三│烘碗機-豪山 │ 1 │ 9,500元 │ 9,500元 │ │二│FD-6209 │ │ │ │ ├─┼────────┼──┼─────┼──────┤ │三│下廚美背 │ 1 │ 600元 │ 600元 │ │三│(水晶) │ │ │ │ ├─┼────────┼──┼─────┼──────┤ │三│牆面貼玻璃 │ 1 │ 4,410元 │ 4,410元 │ │四│-472*28CM │ │ │ │ ├─┼────────┼──┼─────┼──────┤ │三│牆面貼玻璃 │ 1 │ 1,410元 │ 1,410元 │ │五│-151*28CM │ │ │ │ ├─┴────────┴──┴─────┼──────┤ │ 共 計 │416,96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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