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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桃園簡易庭 104 年度桃簡字第 408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4 日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4年度桃簡字第408號 原   告 台灣佛雅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保民 被   告 駿傑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文隆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4 年7 月6 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叁萬貳仟肆佰零柒元,及民國一百零 四年三月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貳拾叁萬貳仟肆佰零柒元為 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事項 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 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依原告之聲請,由其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事項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03 年7 月至同年9 月間,陸續向原 告訂購裝飾耐火板商品,價金共計(下同)232,407 元,原 告於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二時間交付全部貨品。被告卻未依 約付款,屢經催繳,被告均置之不理,爰依民法買賣契約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等語,並聲明:(一)被告應給付 原告232,407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 假執行。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為 任何聲明或陳述。 三、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統一發票、台 灣佛雅有限公司收款對帳單、台灣佛雅有限公司送貨單及存 證信函為證,經核屬相符,且被告就原告主張之前揭事實, 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 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436 條之23、第436 條第2 項及第280 條第3 項準用第1 項之規定,視同自認信原告主張為真實。 四、按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之義務,此觀民法第 367 條規定甚明。經查本件原告既已將如附表所示之貨品 全數交付被告,揆諸上開規定,被告即負有依兩造間買賣契 約給付價金232,407 元之義務,是原告本於買賣契約之法律 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原告232,407 元,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 五、又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 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 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 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 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 利率為5%,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及第 203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起訴狀繕本於104 年3 月 13日送達被告受僱人,有送達證書1 紙附卷可稽(見本院卷 第16頁),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即 同年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屬 有據,應予准許。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買賣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 文第1 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七、本件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 條訴訟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 訴之判決,爰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又原告聲請供擔保宣告假執行之部分,僅係促 使法院職權發動,毋庸另予准駁之表示。另依同法第436 條 第2 項準用同法第392 條第2 項規定,依職權宣告被告預供 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八、本件事證明確,原告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核與本案事實 及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予一一審究,併此敘明。 九、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4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程欣儀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27 日 書記官 沈佳螢 ┌─────────────────────────────┐ │附表: 104年度桃簡字第408號│ ├─┬───────┬───────┬─────┬─────┤ │編│ 出貨日期 │ 貨物品項 │ 出貨單號 │ 價 金 │ │號│ (民國) │ │ │(新臺幣)│ ├─┼───────┼───────┼─────┼─────┤ │一│ 103年7月25日 │0.8mmX4`X8`鐵 │ 70511T │ 23,100元 │ │ │ │刀木-絨面 │ │ │ ├─┼───────┼───────┼─────┼─────┤ │二│ 103年9月22日 │0.8mmX4`X8`橙 │ 50217T │ 5,500元 │ │ │ │黃-絨面 │ │ │ │ │ ├───────┼─────┼─────┤ │ │ │0.8mmX4`X8`香 │ 30476T │ 12,500元 │ │ │ │草淡米-絨面 │ │ │ │ │ ├───────┼─────┼─────┤ │ │ │0.8mmX4`X8`翠 │ 5463T │ 2,000元 │ │ │ │綠-絨面 │ │ │ │ │ ├───────┼─────┼─────┤ │ │ │0.8mmX4`X8`青 │ 5250T │ 1,500元 │ │ │ │綠-絨面 │ │ │ │ │ ├───────┼─────┼─────┤ │ │ │0.8mmX4`X8`巧 │ 80609T │169,400元 │ │ │ │克力靚木-絨面 │ │ │ │ │ ├───────┼─────┼─────┤ │ │ │0.8mmX4`X8`鐵 │ 70511T │ 3,300元 │ │ │ │木刀-絨面 │ │ │ │ │ ├───────┼─────┼─────┤ │ │ │1.0mmX4`X8`野 │ F-7026 │ 4,040元 │ │ │ │莓紅 │ │ │ ├─┴───────┴───────┴─────┼─────┤ │共 計 │221,340元 │ ├───────────────────────┼─────┤ │含 稅 共 計 │232,40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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