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8年度桃簡字第1724號
原 告 鵬興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廖美珍
訴訟代理人 廖能堂
被 告 強達自動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志軒(原名:陳志銘)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1 月7 日
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玖拾伍萬貳仟壹佰壹拾伍元,及如附
表票面金額欄所示之各項金額自如附表利息起算日欄所示之日起
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
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
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 255
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本件原告原起訴請求:被告應給付
原告新臺幣(下同)1,952,115 元及各自如
起訴狀附表
所載
之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6 %計算之利息。
嗣於
本院審理中,變更如附表編號3 至編號4 所示支票之利息起
算日為如附表所示,
核屬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與前開
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二、被告經
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
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
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
爰依同法第433 條之3 規定,
依職
權由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原告執有被告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4 紙(下
稱
系爭支票),屆期提示付款均因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而
遭
退票,爰依票據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票款等語,
並
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
何聲明或陳述。
三、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又發票人應照支
票文義
擔保支票之支付;執票人向支票
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
,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
利6 釐計算,票據法第5 條第1 項、第126 條、第133 條分
別定有明文。
經查,原告主張前開事實,
業據其提出與所述
相符之支票及退票理由單等件影本為憑(見本院卷第6 至12
頁),至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而未於言詞辯論期
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以為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
3 項前段
準用同條第1 項之規定,應視同
自認,
堪信原告之
主張為真實。本件被告既簽發系爭支票,即應依票上所載文
義負責,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系爭支票票款合計1,952,115
元,及僅自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
%計算之利息,
洵屬有據。
四、從而,原告依票據之
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 項
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係依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
389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
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7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郭于嘉
以上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
繕本)。
如委任
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
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17 日
書記官 王冠雁
附表:
┌──┬─────┬────┬───────┬───────┬───────┬──────┬─────┐
│編號│ 發票人 │ 受款人 │
發票日 │ 提示日 │ 利息起算日 │ 票面金額 │ 票號 │
│ │ │ │ (民國) │ (民國) │ (民國) │ (新臺幣) │ │
├──┼─────┼────┼───────┼───────┼───────┼──────┼─────┤
│ 1 │強達自動化│鵬興機械│108 年8 月20日│108 年8 月20日│108 年8 月21日│ 52,605元 │LB0000000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2 │強達自動化│鵬興機械│108 年8 月20日│108 年8 月20日│108 年8 月21日│ 371,365 元 │KA0000000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3 │強達自動化│鵬興機械│108 年9 月20日│108 年9 月20日│108 年9 月21日│1,517,880 元│KA0000000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4 │強達自動化│鵬興機械│108 年9 月20日│108 年9 月20日│108 年9 月21日│ 10,265元 │KA0000000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