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侵訴字第1號
公 訴 人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金泉
選任辯護人 林俊賢
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
第632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丙○○犯
強制性交罪,處
有期徒刑肆年。
事實及理由
壹、犯罪事實
丙○○於民國106 年9 月下旬某日,在位於雲林縣○○鎮○
○里○○00號住處飲酒,見代號0000-000000 號之成年女子
(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甲○)經過其上址住處門口,招
手邀約甲○進入飲酒,甲○進入丙○○上址住處後,丙○○
竟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將甲○強行推拉進上址住處附屬建
築物之廢棄房間內,以身體堵住出路,強行撫摸甲○胸部、
下體、脫去甲○之內衣及內褲,並以雙手壓制甲○上半身,
復脫去自己之內褲及外褲,以手指及陰莖進入甲○陰道之方
式,以強暴手段對甲○為性交1 次。
貳、程序事項
一、行政機關、
司法機關及軍法機關所製作必須公示之文書,不
得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及其他足資識別
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第2 項定有明
文。本案被害人甲○屬性侵害犯罪之被害人,依前揭規定,
本判決關於被害人、被害人叔叔即代號0000-000000A之男子
(真實姓名年籍詳卷,下稱乙男)之姓名、年籍等足資識別
被害人身分之資訊均予隱匿。
二、
證據能力:
㈠被告丙○○及其辯護人爭執
證人即被害人、證人乙男於警詢
時證述之
證據能力(本院侵訴卷第56頁至第57頁、第67頁)
,其中被害人並未製作警詢筆錄,被告及辯護人此部分主張
容有誤會,至證人乙男於警詢時之陳述,
核屬被告以外之人
於審判外之陳述,並無刑事訴訟法所定例外得為證據之情事
,依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第1 項規定,對被告無證據能力。
㈡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依刑事訴訟法第
159 條第1 項規定,原則上固無證據能力;然符合同法第15
9 條之1 至之5 所規定者,則例外地賦予證據能力。被告以
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刑事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
之4 規定,而經
當事人於
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
審酌
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情況,認為
適當者,亦得為證
據,同法第159 條之5 第1 項定有明文;本條之立法意旨,
在於確認當事人對於
傳聞證據有處分權,得放棄反對
詰問權
,同意或擬制同意傳聞證據可作為證據,屬於證據傳聞性之
解除行為,如法院認為適當,不論該傳聞證據是否具備刑事
訴訟法第159 條之1 至之4 所定情形,均容許作為證據(最
高法院106 年度台上字第217 號判決要旨
參照)。本判決其
餘所引用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均經檢
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審理中,表示同意作為本案之證
據或知有傳聞證據之情形而未於
言詞辯論終結前
聲明異議(
本院侵訴卷第55頁至第61頁、第85頁至第110 頁、第157 頁
至第162 頁、第355 頁至第397 頁),本院審酌該等證據製
作時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顯不可信之情況,爰依
旨揭規定
,均認有證據能力。
㈢以下引用不具傳聞性質之證據,因皆非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
證據,依法亦應有證據能力。
參、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訊據被告於本院審理程序中固坦承有於上開時、地,以陰莖
插入被害人陰道,與被害人為性交1 次之事實,惟
矢口否認
有何強制性交
犯行,辯稱:當天甲○是自己進來的,衣服也
是她自己脫的,她還幫我脫衣服,我沒有違反她的意願,她
把衣服脫掉,不是我用強的云云。經查:
一、證人即被害人於
偵查中
具結作證,針對當日案發過程,詳述
其於前揭案發時間,行經被告住處前門,被告招手邀約喝酒
,進入後被告強行推拉被害人,並摸其胸部、下體、脫去被
害人衣褲及自身褲子,以手指、陰莖插入被害人陰道為性交
1 次,過程中有以雙手強壓住被害人上半身、站在門口堵住
使被害人無法出去及反抗,違反被害人意願,被害人曾有推
被告及表達不要
等情,證述內容清晰明確。經本院於
準備程
序中
勘驗被害人全程偵訊錄影光碟(勘驗結果如附件所示)
,可見被害人於檢察官
訊問時,應答簡潔、態度自然,得以
充分自由陳述,語意清晰,提及部分被害情節致情緒激動時
會突然站立,若非確有其事,應無法陳述得如此具體明確,
並為上開情緒反應;過程中雖有乙男等人陪同在庭,曾協助
向被害人說明具結意義、鼓勵被害人慢慢講、沒關係、建議
或配合被害人進行動作展示、提醒被害人遺漏部分等互動,
被害人亦不時看向乙男,惟在場之人均未主動插話,或以何
等明示或暗示方式誘導被害人,以致影響其自主完整陳述之
情形;被害人雖於訊問快結束時稱「我想要把他講的惡劣一
點,因為我覺得他太過分了,我怕我把他講的太好,是不是
我講錯話,到時候告不成功,他不會罷休的,他不會善罷干
休的,他也許下一次,他已經被告了,如果沒有被關的話,
他可能還會再強姦我」等語,似有強烈欲入被告於罪之意,
惟細究被害人關於被害事實之陳述,除被告有強行拉其入內
、強行脫去被害人衣褲、以雙手壓制被害人、堵住出路阻止
被害人離去等以強暴手段違反其意願部分外,針對被害人招
手邀約其入內、被告拿出保險套、撫摸其下體、胸部等身體
部位、與被
告發生性行為等節,與被告所辯情節大致相符,
未就與被告相遇至發生性交等過程有不現實之說明,亦未天
馬行空陳述被告施以其他何等不合理之強暴、
脅迫、恐嚇、
催眠術或其他違反甲○意願方法之手段,難認其先前實際陳
述被害過程時有誇大或虛構被害情節之情,應僅係被害人於
訊問之末,欲確認其
證言是否已完整陳述被告之行為、是否
可使檢察官認定被告犯罪事實而已;另被害人雖稱:我有說
叫被告去拿保險套;我為了讓他射精,只好讓他做愛等語,
然其亦進而陳述:因為我會害怕、我力氣很小,他一定會上
成功,至少要保護自己的衛生;因為我知道射完精,才有可
能離開現場等語明確,而被害人前已陳明當下確有推拒被告
、告知不要等舉措,在其衡量力氣不及被告、應無從反抗之
情況下,難以其有要求被告使用保險套以自我保護、希望盡
快結束性交過程得以離開現場之舉動及想法,即認定被告性
交行為未違反被害人意願或被害人指述內容有前後矛盾之情
形。被害人上開證述,應屬平實可信。
二、證人乙男於偵查中具
結證稱:昨天(106 年10月1 日)下午
,甲○在哭,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她很怕那個叔叔,她前幾
天被強姦,他有揮手叫她,她看到就怕,所以才知道此事。
這一、二星期,她非常浮躁、很恐懼,看起來怪怪的,我問
甲○為何不
告訴我,她說怕別人知道不好,面子問題。她很
害怕,怕二度傷害又受傷,我們當下就報警。被告還想第二
、三次對甲○招手,要她進去,甲○看到他很害怕,就跑了
(他卷第4 頁至第6 頁);於本院審理時結證稱:有一天我
從田裡回來甲○哭得很嚴重,她跟我說大約在一個禮拜之前
她被被告欺負了,被告在前面坐著,然後揮手叫她進去,進
去後他就用強暴式的方式對她性侵害,不讓她出來,然後對
她做強暴式的性侵害,恐嚇她,不讓她出去,強制性的要她
配合他,恐嚇她、強暴式的把門堵住不讓她出去,她是這樣
跟我說的,聽完我們請警察過來,在她很激動的跟我說她被
被告強迫式的性侵害後,她有時候就會很恐慌,有時睡到半
夜會大喊大叫,就是一直很恐慌,甲○還有跟我說,她之所
以會告訴我,是因為她受不了了,她說每次經過被告的門口
,他又會揮手叫她進去,本來她不敢講,怕又再被被告欺負
,所以才講出來等語(本院侵訴卷第369 頁至第384 頁),
前後證述情節互核一致,
足證甲○於案發後,確有哭泣、浮
躁、畏懼、恐慌等與案發前不同之負面情緒狀態,與一般人
遭遇性侵害等創傷後之情緒反應相符;其因擔心遭他人知曉
、傷面子,未於第一時間報案,但因與被告仍有日常生活接
觸,害怕再次遇害,遂告知親近家人即證人乙男後報案處理
,種種舉動亦符合常情。證人乙男之證述,得以補強被害人
前揭指述。
三、被告針對當日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之方式,於偵查時供稱:
甲○進到我家後,我與她喝酒,我有摸她胸部,有用手指伸
入被害人下體陰道內,我有拿保險套出來,但我不行,沒有
辦法,硬不起來,我還有摸她的胸部及下體(他卷第10頁至
第12頁);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坦承有撫摸被害人胸部,並
以手指和陰莖進入被害人陰道(本院侵訴卷第55頁至第61頁
);於本院審理時又改稱:我有用陰莖插入,手沒有(本院
侵訴卷第357 頁至第359 頁),前後供述情節已有不一致,
惟本院審酌被害人陳述被告當日有撫摸其胸部、下體,並係
以手指及陰莖進入其陰道之方式為性交行為,過程清楚明確
,而倘未發生上開事實,被告應無於偵查、本院準備程序或
審理中一度承認之可能,案發現場房間內經警前往蒐證時,
亦確有發現未使用及已使用之保險套,有現場照片30張附卷
可查(警卷第17頁至第30頁,他卷第2 頁),被告復
自承當
日有取出保險套乙情,若被告非係以陰莖進入被害人陰道之
方式為性交,應無準備並使用保險套之必要,是被告確有於
案發時地,撫摸被害人胸部、下體,並以手指及陰莖進入被
害人陰道之方式為性交行為,應可認定。衡以被告與被害人
前無特殊親誼關係,亦非交往中之男女朋友,僅為同村莊之
人,二人年紀相距甚大,平日無甚交集,再觀諸案發現場為
廢棄之房間,內部牆上有不雅之大型三字經塗鴉,油漆斑駁
脫落,地面散落雜物、垃圾、樹葉,環境雜亂,門口僅容一
人通行,無安全隱密性可言,有上開現場照片30張附卷可查
,是以被害人縱然有可能於案發時應被告邀請答應進入被告
住宅或開放式庭院一同飲酒,然綜合上述被告與被害人之關
係及現場環境,殊難想像被害人有自願與無親近關係、年紀
相差甚大之被告,於髒亂、廢棄、無安全隱密性之房間內發
生性行為之可能性,則被告確有如被害人所述,以強拉被害
人、以雙手壓制被害人、擋住出路阻止被害人離去之強暴手
段,違反被害人意願,對其為上開性交行為之事實,亦足以
認定。
四、被告雖以前詞置辯,被告之辯護人亦為被告利益辯護稱:本
件被害人在案發的時間之前,就有診斷出精神上的症狀,如
曾經出現神情恍惚、說話胡言亂語、情緒起伏大,也有咆哮
家人、揚言殺死全家、放火燒屋、想死或要讀哈佛、選總統
等等幻想、妄想的狀況,亦有提到說她本身講話也會顛三倒
四、前後矛盾,其精神狀況異常應是持續很久的事情,故被
害人之陳述,無法擔保與事實相符,性侵案件實務上過度偏
重被害人的陳述來認定事實,應從嚴檢視被害
人證述
證明力
,被害人陳述先天上即有有相當大的問題,本案又無其他
補
強證據可以輔佐,被告犯罪嫌疑應為不足。惟查:
㈠被告就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之方式為何,歷次供述已有不一
,是否屬實,本屬有疑。再經向被告確認如何得知被害人有
同意與其發生性行為,其於偵查中陳稱:她沒有抗拒,乖乖
讓我摸,我摸她胸部及下體時她惦惦的(臺語)沒有反應,
我摸她和手指進入她陰道沒有問,她沒有反抗,她的褲子是
她自己脫的,她都沒有講話,她自己將褲子脫下來的(他卷
第10頁反面至第12頁),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卻稱:她沒有意
見,她說可以,她把衣服脫掉我問她她說可以(本院侵訴卷
第58頁至第59頁),針對被害人究竟如何同意被告性交、有
無明示、默示同意,前後供述有明顯差異,本院實難認其所
言屬實,而認定被告於與被害人性交前已取得被害人同意,
被告該部分所辯,不足採信。
㈡被害人於案發前固然即有多次至含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
醫院雲林分院(下稱臺大醫院雲林分院)在內之醫療機構就
診之紀錄,
嗣於案發後106 年10月2 日經診斷並開立診斷證
明書,病名為重鬱症合併精神病症狀,於106 年10月10日因
情緒起伏大,一直要往外跑,家人擔心其安全問題,照顧困
難,故至急診救治住院治療等情,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
險署南區業務組107 年9 月13日健保南費二字第1075013104
號書函及所附就醫紀錄明細表(本院侵訴卷第123 頁,本院
密字卷第21頁至第25頁)、臺大醫院雲林分院診斷證明書(
密他卷第5 頁)、106 年11月7 日台大雲分資字第10600109
47號函
暨入院紀錄、門診病歷紀錄、急診檢傷評估紀錄、來
診病歷等資料(密偵卷第18頁至第44頁)、107 年10月12日
台大雲分資字第1070010487號函及所附病歷資料(本院侵訴
卷第129 頁,本院密字卷第29頁至第195 頁)
可參,於106
年10月10日就診時,病史欄甚至記載被害人因吸毒(種類、
使用時間不詳)出現神情恍惚、說話胡言亂語、幻覺、情緒
起伏大之情況,半年前返回雲林與叔叔、祖父同住,自104
年10月12日開始至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門診就診,但是未
按時
服藥及就診,叔叔介紹手工給被害人做,持續度約3 個月,
之後賦閒在家無所事事,坐立不安、四處閒晃、夜眠差(半
夜跑出去遊蕩),情緒起伏大,咆哮家人,揚言要殺死全家
、放火燒屋、想死、要讀哈佛及選總統、自言自語、話多、
幻聽干擾(有人一直叫她出去)等情,綜觀上開病歷資料,
可知被害人於案發後就醫治療,確有妄想、幻聽、言語誇大
、現實感不佳等精神病症,但於案發後之就醫
期間,並未見
被害人有告知醫護人員與本案類似之遭他人性侵害之陳述或
妄想情節,而被害人於偵訊時所述上開遭被告性侵害之過程
,內容平實,除被告有施以強暴手段外,與被告歷次所述案
發過程並無太大出入,復無何等脫離現實之被害情節或妄想
誇大之處,業如前述,是本院認難以被害人於案發前即因精
神疾病有就醫紀錄,案發後再行就醫,且呈現上開精神上病
理症狀,即認其證言均不可採。
㈢綜上,被告及辯護人所辯,均不足以作為對被告有利之認定
,難以採信。
五、
綜上所述,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
堪以認定,應予
依法論
科。辯護人固提出傳訊被害人奶奶、調取被害人被害紀錄及
請求對被害人為精神
鑑定(本院侵訴卷第108 頁)、複製被
害人偵訊光碟以確認其陳述有無遭陪同之家人影響或干涉(
本院侵訴卷第160 頁)、
傳喚證人即被害人到庭接受
交互詰
問(本院侵訴卷第69頁、第331 頁、第359 頁至第360 頁)
、函詢醫院被害人就診過程及上開病史記載依據(本院侵訴
卷第384 頁)等證據調查之
聲請,惟被害人奶奶業已去世,
無調查之可能性;被害人之性經驗或先前被害經過,與本案
亦無關聯性;被害人於偵訊時未受陪同訊問之家人影響、干
涉,得為自發性陳述,經本院勘驗並論述如前;本院於審理
時三度傳喚被害人,被害人均未到庭,且經家人表示不願再
讓被害人接受精神鑑定,衡以被害人為罹患精神疾病之人,
而本案情節涉及常人最私密而不欲人知之隱私、性侵被害過
程,為避免對其身心造成二次傷害,本宜高度尊重其供述及
取證意願,被告雖因此不能行使
詰問權,然本院於審理時已
踐行法定
調查程序,給予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充分適當
之攻擊防禦、辯論機會,補償其不利益,是本院認不宜再傳
喚被害人到庭接受檢辯雙方交互詰問,而被害人縱於案發前
即有上開病史記載之精神病況,惟本院認並不因此影響被害
人於本案指述之可信度,亦經論述如前,自無再行確認該部
分病歷記載依據及被害人就醫經過,或強使被害人接受精神
鑑定之必要,併此敘明。
肆、論罪
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21 條第1 項之強制性交罪。被告
於對甲○為性交前撫摸甲○胸部之猥褻行為,應為性交行為
所吸收;而被告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於過程中強拉甲○、
強脫其衣褲、以雙手壓制甲○上半身、堵住出路等行為,皆
屬強制性交之強暴手段,均不另論罪。被告以手指及陰莖插
入甲○陰道對甲○為強制性交,其所為時間密接,地點同一
,應係基於同一犯意,侵害同一
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
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
,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
一行為,
始足當之,故應成立
接續犯,以一罪論。
二、本案被害人雖為具有
精神障礙之人,惟被告與被害人並無深
厚情誼,平素應未特別往來,是無從認定被告得於案發時與
被害人短暫接觸之時間內,即認知被害人之精神狀態與常人
不同,既無證據證明被告明知或可得而知被害人為具有精神
障礙之人,尚難認被告所為符合刑法第222 條第1 項第3 款
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之
加重
構成要件,併此敘明。
三、辯護人雖請求對被告為精神鑑定,確認其是否有
責任能力減
輕之情形(本院侵訴卷第304 頁、第393 頁),惟被告及辯
護人並未提出任何被告之就診紀錄或其他證據資料,且被告
於警詢、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中均能陳述案發過程及自行為
答辯,應答並無異於常人之處,實難認其行為時有何無法辨
識事理之情狀,自無鑑定之必要。
四、爰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竟對被害人為強制性交行為,對
他人之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權利欠缺尊重之概念,造成被害
人身心受創,精神狀況益發不穩定,
犯後復否認犯行,未見
悔悟之意,雖然此為被告
防禦權之行使,本院不得以此作為
加重量刑之依據,但此與其他相類似、已坦承全部犯行之案
件相較,自應納入量刑因素之一部
予以通盤考量,兼衡被告
自陳職業為務農,種植土豆、稻米,家中尚有父母,有兩段
婚姻,無子女之生活狀況、國中畢業之
智識程度,暨本案犯
罪情節、手段、所造成之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
之刑。檢察官雖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惟本案被告所
犯之罪,
法定刑為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復查無法定
加重事由之存在,檢察官求處之刑度,為法定最高本刑以上
,咸屬過重,併此敘明。
五、辯護人雖表示對被告而言刑罰並無實質意義,希望除
科刑判
決外,給予被告治療或
保安處分,惟刑法第91條之1 有關
強
制治療處分之規定,業於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
7 月1 日起生效施行,同條第1 項規定:「犯第221 條至第
227 條、第228 條、第229 條、第230 條、第234 條、第33
2 條第2 項第2 款、第334 條第2 款、第348 條第2 項第1
款及其特別法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入相當處所
,施以強制治療:一、徒刑執行期滿前,於接受輔導或治療
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犯之危險者。二、依其他
法律規
定,於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後,經鑑定、評估,認有再
犯之危險者。」是以該規定已將刑前治療改為刑後治療。被
告本案犯行之行為時間係在前揭修法之後,自應於被告徒刑
執行期滿前,於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認為有
再犯之危險者,再施以強制治療,
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 條第1 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乙○○提起公訴,檢察官檢察官李文潔、江炳勳、
李濂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陵萍
法 官 簡伶潔
法 官 黃麗文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
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
上訴理由者,應於
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
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
勿逕送
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
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黃佑怡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7 日
附錄本案
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
(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
而為性交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
未遂犯罰之。
附件:被害人偵訊光碟勘驗筆錄
┌─────────────────────────────┐
│內容:被害人於106 年10月2 日之偵訊筆錄 │
│檔名:106偵0-000000-0000000000000i.264 │
│ ㈠ 錄音長度:55分50秒。 │
│ ㈡ 畫面說明: │
│ ⒈被害人坐在畫面左側座位,著淺藍色短袖上衣、應答簡潔、 │
│ 態度自然,激動時會自座位處站立說話,應答過程中亦不時 │
│ 看向乙男。另被害人座位旁著黑色短袖上衣男子(下稱甲男 │
│ ),應係社工;被害人叔叔(下稱乙男);被害人後方女子 │
│ (下稱丙女)。 │
│ ⒉錄影畫面略模糊、錄音連續無中斷。 │
│ ㈢ 內容: │
│ (訊問被害人姓名年籍部分略) │
│ 問:了解。阿因為妳現在 │
│ 答:我精神狀態不是很穩定喔,我先跟妳強調。 │
│ 問:好,沒關係、妳不用緊張 │
│ 答:因為我有重度憂鬱症 │
│ 問:妳就當作聊天,這樣就好了,嘿呀。就是當作我們是朋友 │
│ 這樣,聊天。 │
│ 答:好。 │
│ 問:因為我年紀也沒有跟妳差很多阿。這樣、嘿阿。阿、要、 │
│ 等一下、妳會、是妳、妳,等一下妳說的話要老實說喔, │
│ 就是把妳那個發生的事情的經過老實跟我講,那要請妳具 │
│ 結這樣。這樣可以理解嗎? │
│ 答:具結? │
│ 問:就是 │
│ 答:(甲男向被害人說明「具結」意義)了解。 │
│ 問:嗯了解齁(請被害人具結)。(02:50)○○(被害人名,│
│ 下均以○○代之)齁,妳前一兩個禮拜是不是有騎腳踏車阿│
│ ?出門,有騎腳踏車出門嗎? │
│ 答:叔叔進來好了。 │
│ 問:請你叔叔進來,好。妳需要叔叔是不是? │
│ 答:他比較了解、他知道,還是不要好了,我自己講比較勇敢 │
│ 。 │
│ 問:妳可以自己講,好。 │
│ 答:(甲男遞面紙給被害人) │
│ 問:妳不用緊張。 │
│ 答:媽媽說,我不要那麼的難過,不然她會難過(甲男:妳慢 │
│ 慢講沒關係) │
│ 問:對阿,妳那天騎腳踏車的時候是怎麼樣,妳從妳家裡出發 │
│ 嗎?從北港的家出發嗎? │
│ 答:我全部講給你聽(臺語),我就是讓人、我全部講臺語可以│
│ 嗎? │
│ 問:可以。 │
│ 答:我讓人拉進去。我和那個、那個人,叔叔進來好了。 │
│ 問:要請叔叔進來? │
│ 答:對。 │
│ 問:好。(03:43甲男離開座位)妳等一下喔。(04:08告訴 │
│ 人叔叔【下稱乙男】進入偵查庭)所以妳那一天是騎腳踏 │
│ 車,從妳們家出門,阿騎到哪裡? │
│ 答:騎到那個人、男生的家裡。 │
│ 問:那個男生 │
│ 答:我騎到那個人家前門經過 │
│ 問:嘿 │
│ 答:我經過他家門前,他向我招手,妳來、妳來(以左手抬起 │
│ 招手之動作)進來,喝酒、喝燒酒 │
│ 問:喝燒酒,嘿。 │
│ 答:我聽了我(看向乙男,乙男:沒關係妳講) │
│ 問:妳講 │
│ 答:我覺得,老實說,我是(看向乙男),老實說 │
│ 問:嗯 │
│ 答:他找我喝酒,我還真的以為他要找我喝酒 │
│ 問:妳以為他要找妳喝酒嘛,因為他就把妳招手,來來來喝燒 │
│ 酒 │
│ 答:如果他真的找我喝酒,我會想跟他一起喝,因為我是一個 │
│ 酒鬼。 │
│ 問:了解。 │
│ 答:然後他找我進去以後, │
│ 問:嘿、然後 │
│ 答:我真的想說要喝,因為我真的想好要,我真的想跟他喝酒 │
│ 。 │
│ 問:嘿。 │
│ 答:不過進去以後,他竟然就馬上把我拉過去(被害人快速起 │
│ 身站立,以左手比劃【拉】之動作)。 │
│ 問:嘿。 │
│ 答:他根本就沒有要請我喝酒,他直接就(被害人依序看向乙 │
│ 男、甲男、乙男,後方女子1 名【下稱丙女】上前示範) │
│ 問:對、示範。 │
│ 答:他找我、妹妹、來、喝酒、喝酒(被害人先面對丙女,移 │
│ 動至丙女右側,雙手架住丙女往畫面右側前進,再以右手 │
│ 抓丙女胸部)(05:33被害人回應訊台前) │
│ 問:就是摸胸部嘛,把妳拉進家裡。 │
│ 答:好像下體是在,沒有,還沒有摸下體(05:44被害人坐下 │
│ )。 │
│ 問:然後他摸妳胸部的時候妳是什麼反應? │
│ 答:嚇到阿。 │
│ 問:妳就嚇到。 │
│ 答:不然咧。 │
│ 問:對阿,要是我也會嚇到,嘿阿,一定會嚇到。阿妳有推, │
│ 有推他吧? │
│ 答:有阿。 │
│ 問:有齁。阿結果咧? │
│ 答:結果還是繼續阿。 │
│ 問:他還是繼續摸妳的胸部。 │
│ 答:繼續,而且要把我硬上弓,硬要上我,好像已經想要強姦 │
│ 我了,就感覺想要強姦我阿。 │
│ 問:他繼續怎樣?他、妳推他 │
│ 答:他繼續,意思要、感覺是要(06:19被害人起身)把我吃 │
│ 掉阿。 │
│ 問:繼續的意思就是繼續拉妳嗎? │
│ 答:(被害人再坐下)繼續拉我,摸我胸部,一直要弄,然後 │
│ 就是要把我吃掉,我就甩頭就走了。 │
│ 問:然後妳甩頭,妳就想要甩頭就走? │
│ 答:(被害人起身站立)我甩頭要把他,我想要、其實、我很 │
│ 想欺負他,因為他這樣對我。 │
│ 問:嗯。 │
│ 答:我很生氣。 │
│ 問:嘿。 │
│ 答:然後,他摸我胸部之後,其實我也很(被害人坐下) │
│ 問:沒關係,妳慢慢講,他不是找妳喝酒嗎?那這樣妳 │
│ 答:他根本就沒有找我喝酒,他只是想要假借喝酒之意,他沒 │
│ 事就想要招我進去他家,因為覬覦我的身體很久了,看到 │
│ 我長得很漂亮,然後覺得我皮膚很白、很漂亮,一直想要 │
│ 摸我。 │
│ 問:妳那時候說妳想要 │
│ 答:他以前就摸過我一次手了,我是覺得很噁心(07:08)。 │
│ 問:妳那時候說妳就很生氣,妳就甩頭就走,阿結果他又拉回 │
│ 來? │
│ 答:我其實沒有想要甩頭就走 │
│ 問:還是妳走不了? │
│ 答:我很好奇他到底想要做些什麼(被害人起身),而且我想 │
│ 要再看看他是不是要做壞事(被害人再坐下)。 │
│ 問:所以妳有想要走的意思?還是沒有? │
│ 答:我有阿,當然是想要走,我想要、我想、喝、酒 │
│ 問:就是他摸完妳胸部之後,妳就想要走嗎? │
│ 答:..已經不想了,我想走了、我想走了 │
│ 問:妳想走了。 │
│ 答:因為我生氣了。 │
│ 問:妳很生氣妳想走。阿結果他又做什麼事?接下來 │
│ 答:我以為他如果,真的你摸我,我不跟你計較沒有關係,你 │
│ 摸我就算了,可是你如果要請我喝酒,那請你快點把酒拿 │
│ 出來,因為酒不是也要錢,人家請,我可以喝免費的。 │
│ 問:嘿。 │
│ 答:結果他就說,妳先進去那一間裡面等我。只要進去那一間 │
│ 密室等我,那一間房間等我。 │
│ 問:妳想要走,他說他要請妳喝酒,然後他叫妳去房間等妳、 │
│ 等他是這樣嗎? │
│ 答:對,他說,我說不是要喝酒嗎? │
│ 問:喔。 │
│ 答:剛才男生如果要請我喝酒,看到這麼畫面也會想要強姦我 │
│ ,因為看到都有這種好的機會了(08:34)。(乙男發言 │
│ 語意不清)有拉我(被害人看向乙男)。 │
│ 問:阿妳怎麼進去房間的? │
│ 答:他推著我進去的(被害人以右手比劃【推、拍】,被害人 │
│ 有與乙男交談,內容部分聽不清楚,但有聽到乙男說「不要說 │
│ 謊」)。 │
│ 問:(09:34)妳慢慢講、對阿、就慢慢回想,不會記錯。 │
│ 答:他好像就是主動要拉我進去那間密室。 │
│ 問:他主動拉妳進去、嘿、密室、拉妳。 │
│ 答:我記得他是有拉我的。 │
│ 問:拉妳。 │
│ 答:因為我、因為我看了不對勁阿(被害人起身),情況不對 │
│ 。 │
│ 問:嗯。然後咧? │
│ 答:我是想要進,其實我是一個想要看、調皮的小女孩,然後 │
│ 我就會到處,我本來就喜歡到處走、到處看,然後我看他 │
│ 叫我去那個房間,我也是沒有什麼心,我也就是沒有存什 │
│ 麼心,我就是、我就是在,我就是只是站在那裡,看一下 │
│ 環境,我在了解環境。 │
│ 問:嘿。 │
│ 答:然後我並沒有想到他會做,我並沒有想到他最後會強暴我 │
│ ,前面我只是想說,他講說叫我進,因為他很好騙阿,因 │
│ 為這個人也跟我沒有太熟,所以(被害人坐下)對於他講 │
│ 什麼我也不是很重視,他如果真的請,他真的對我怎麼樣 │
│ 。 │
│ 問:那進去房間之後咧?他拉妳進去房間之後,他做了什麼事 │
│ ? │
│ 答:他就開始、上下其手。 │
│ 問:上下其手是什麼意思? │
│ 答:(乙男建議被害人找丙女示範)他叫我坐下(丙女坐下) │
│ ,這樣摸摸摸(被害人以左手自丙女左胸向下摸),然後 │
│ 開始要這樣子(被害人以左手碰觸丙女下體處)。 │
│ 問:是怎樣,是先摸? │
│ 答:(丙女:然後再脫衣服?)對(11:12),然後開樣這樣 │
│ 把我胸部、胸罩都弄起來(被害人面對丙女比劃自腰部將 │
│ 衣服上推脫衣,胸前解胸罩)。 │
│ 問:他先摸妳胸部,然後摸妳下體,然後後來把妳衣服掀起來 │
│ ,掀起來、脫掉? │
│ 答:對。 │
│ 問:然後 │
│ 答:沒有脫光光。(丙女:包含內衣有脫嗎?)沒有脫。解扣 │
│ 子而已。 │
│ 問:解扣子。 │
│ 答:然後把我褲子有脫掉。 │
│ 問:褲子有脫掉。 │
│ 答:對。(丙女:妳那天是穿長褲還是短褲?)應該是短褲, │
│ 我忘了。 │
│ 問:褲子脫掉,是內褲也有脫掉嗎? │
│ 答:對。內褲也脫掉了,但是我看那個密室,只有一個門,他 │
│ 一直想,他在那個門擋住,他堵住門了,他堵住門了,他 │
│ 堵住門。 │
│ 問:堵住門。 │
│ 答:我不能出去,所以我也不能反抗。 │
│ 問:他站在門口就對了? │
│ 答:對。 │
│ 問:他站在門口堵住門。所以你沒辦法出去,沒辦法反抗(12 │
│ :22),是這個意思? │
│ 答:對。 │
│ 問:那 │
│ 答:並且我是還相信著他是否會拿酒來,他也沒有。嗯、因為 │
│ 我在想他應該是好人,我沒有想那麼多。 │
│ 問:那內褲脫掉之後他做了什麼事阿? │
│ 答:用手。 │
│ 問:嘿。 │
│ 答:放進去。 │
│ 問:用手放進去是? │
│ 答:插我的下體(乙男說話語意不清)。然後我就很緊張。 │
│ 問:他用手指嗎?是手指 │
│ 答:然後他就開始準備脫他褲子了(被害人站立,模擬脫褲子 │
│ ,隨即再坐下),他摸我的、他摸我的。 │
│ 問:妳說他把手指插入妳的下體嗎? │
│ 答:他好像是摸我的陰蒂,也摸到我的陰唇 │
│ 問:他有摸我的陰蒂跟陰唇,然後也有插入這個動作嗎? │
│ 答:插入動作我有點,好像有吧。 │
│ 問:就是他有把手指插進去妳的下面那裡嗎? │
│ 答:有。 │
│ 問:有齁。然後妳剛說他自己也把褲子解開是不是? │
│ 答:他自己在我面前準備好,好像一付我們已經是夫妻了,趕 │
│ 快我們要上床。 │
│ 問:嘿。 │
│ 答:好像我跟他已經是夫妻的樣子。 │
│ 問:嗯(14:10)。 │
│ 答:還很熟的樣子,可是他根本就是在強暴我。 │
│ 問:所以他就把他褲子也解開? │
│ 答:(被害人起身)他就把他褲子打開,然後脫掉。 │
│ 問:脫掉他的褲子。 │
│ 答:然後就說趕快趕快。 │
│ 問:他有脫掉他的內褲? │
│ 答:有,他說趕快趕快,快點。 │
│ 問:說趕快趕快、快點(被害人坐下)。快點,然後咧? │
│ 答:而且我精神狀況還是不穩定的狀況下, │
│ 問:嗯 │
│ 答:他還這樣子做,我根本就不知道要怎麼反抗。 │
│ 問:那他說趕快趕快快點,褲子已經脫、內褲都已經脫掉了, │
│ 那他下一步是做什麼事? │
│ 答:就是要上我阿。 │
│ 問:上妳的意思是什麼,妳可以描述清楚一點嗎? │
│ 答:就是要強姦我阿。 │
│ 問:阿是用他的什麼地方弄妳什麼地方? │
│ 答:是要用他的小雞雞,他已經把他那個地方露出來了,準備 │
│ 好要勃起了,然後要放進去我那裏,然後要我趕快準備好 │
│ ,然後我那時候已經快要發瘋了,我那時候還想說乾脆給 │
│ 他強姦算了。 │
│ 問:所以他是身體的什麼地方有碰觸,有進入到妳的? │
│ 答:陰莖。 │
│ 問:他的身體的什麼地方? │
│ 答:身體的 │
│ 問:嘿、他的陰莖 │
│ 答:他的重要部位。 │
│ 問:嘿(16:10)。重要部位。 │
│ 答:他用他的重要部位 │
│ 問:他用他的重要部位陰莖,然後咧?去 │
│ 答:他那時候我坐著,他站著,他在我前面,他說趕快妳腿、 │
│ 腿打開,然後叫我快準備好,他要來了,他要上我了。然 │
│ 後我說不要這樣子,然後我又不知道怎麼辦。 │
│ 問:他叫妳把腿打開,然後 │
│ 答:對。 │
│ 問:說快點,是不是? │
│ 答:就是叫我趕快,好像我是他老婆? │
│ 問:嗯。 │
│ 答:他要跟我進行那種事情,做那種事情,好像我們已經是夫 │
│ 妻了。 │
│ 問:那他、所以他是他的陰莖是有進入 │
│ 答:勃起 │
│ 問:有勃起,阿有進入妳的下面嗎? │
│ 答:有,我說、有,我知道他會進入我,知道他在強姦我,所 │
│ 以我、所以我做了一件事情,不知道這樣講,他勃起以後 │
│ 他就想要進入了,後來他就進入了(丙女:妹妹那個保險 │
│ 套的部分呢?)。 │
│ 問:(等一下等一下我還沒問完)(17:56)那他進入之後, │
│ 答:中間剛剛 │
│ 問:那他進入、他陰莖要去進入妳的下面的時候 │
│ 答:我不敢看他的陰莖進入我的陰道,所以我做了、我叫他戴 │
│ 問:妳有沒有,妳有做什麼反應嗎? │
│ 答:有,我說你去拿保險套。 │
│ 問:妳跟他說你去拿保險套? │
│ 答:他說好他有準備好了,他好像早就想好要跟我做愛一樣, │
│ 他就馬上拿出來了,準備好了。 │
│ 問:是妳叫他拿保險套嗎? │
│ 答:是我叫他拿,因為我、因為我、是我 │
│ 問:妳為什麼會想叫他拿保險套? │
│ 答:因為我知道他,因為我怕他會,因為 │
│ 問:嘿、沒關係妳慢慢講。 │
│ 答:我會害怕阿。 │
│ 問:妳會害怕。 │
│ 答:因為這是性行為,而且是不正,而且是不對的性,而且他 │
│ 這是在強姦我耶,而且我知道,因為我知道我力氣很小, │
│ 我知道我力氣很小,他一定會,他一定會上成功,所以真 │
│ 的會上成功,那至少要。 │
│ 問:嗯、要 │
│ 答:要保護、保護自己的那個衛,那個叫什麼,怕有細菌還是 │
│ 什麼,我也不知道怎麼講。對、我怕會感染到,而且他看 │
│ 起來很髒,他都沒有洗澡,他看起來都是酒味,很噁心的 │
│ 樣子。 │
│ 問:所以他看起來,因為他看起來很髒是不是?所以妳要保護 │
│ 自己、沒有洗澡。 │
│ 答:所以我想要,而且我不知道他有沒有洗澡。 │
│ 問:那後來他有去拿保險套嗎(19:38)? │
│ 答:他馬上就拿出來了。 │
│ 問:他馬上拿出來了,從哪裡拿出來? │
│ 答:不到一分鐘,不知道去哪裡拿的。 │
│ 問:所以是放在他的身上嗎? │
│ 答:不曉得。 │
│ 問:妳只知道 │
│ 答:我只知道要趕快逃離而已。拿保險套的用意,絕對不是我 │
│ 想要做愛,而是我想要保護我自己的衛生。如果他有愛滋 │
│ 病,還會感染到我。 │
│ 問:妳說拿保險套絕對不是妳想要? │
│ 答:我絕對不想跟他做愛。 │
│ 問:不想跟他做愛,妳只是想要保護自己嘛,怕他有愛滋病對 │
│ 不對? │
│ 答:對(甲男試圖與被害人說明,被害人:我不想跟你講話) │
│ 。 │
│ 問:阿妳說妳想要逃阿,然後他是有做什麼方式不讓你逃走嗎 │
│ ? │
│ 答:就一直強壓制我阿(被害人起身轉向面對乙男,抓住乙男 │
│ 雙上臂),強壓。 │
│ 問:強壓住你 │
│ 答:我要怎麼弄他就怎麼弄阿(21:11被害人坐下),還很急 │
│ 的,戴保險套的時候還很急,趕快趕快,不然外面會有人 │
│ 看到。 │
│ 問:他怎麼壓住你,你描述清楚一點? │
│ 答:(被害人起身面對乙男,雙手抓住乙男雙上臂、肩膀) │
│ 問:是用雙手壓住你的肩膀是不是? │
│ 答:我忘了,一開始還沒有要,就脫完衣服後就開始,要這樣 │
│ 子(似用左手摸乙男胸部,再往下體移動),然後一直這 │
│ 樣(掀衣服),做那一些很色的動作。 │
│ 問:所以他是以雙手壓住你的上半身? │
│ 答:對。 │
│ 問:然後,妳剛動作,就是他有壓妳,同時又摸妳。 │
│ 答:(乙男:)我沒有,我就不知怎麼對他,我有推開他,我 │
│ 絕對有推,因為我。他就開始把手伸到下體,伸到我的下 │
│ 體。 │
│ 問:然後他在用陰莖要進入妳下體的時候,妳也都是有反抗他 │
│ 的,也是像妳剛那樣,就是想要推 │
│ 答:我那時候已經失去理智了,那時候已經嚇到失去理智了。 │
│ 問:(22:38)所以妳當時嚇到了,阿有做什麼動作嗎? │
│ 答:我有說我要走了(被害人起身靠近乙男),他就說「水某 │
│ 妳麥走、妳麥走」。他說一下下就好,很快我就出來了。 │
│ 問:那他進入妳的陰道,插入之後,後來妳們做了什麼事情? │
│ 妳怎麼離開那個房間? │
│ 答:再說一、妳再重複一次可以嗎? │
│ 問:就是他的陰莖插入妳的下面的時候阿,他 │
│ 答:我為了要讓他射精,只好讓他做愛了。 │
│ 問:阿後來 │
│ 答:因為我知道射完精,才有可能離開現場。我是想要趕快逃 │
│ 離這個地方。我也知道是強姦。 │
│ 問:嗯。 │
│ 答:我知道這不是,這是他的一廂情願,而不是兩情相悅。 │
│ 問:那射完精之後咧,他又做了什麼事? │
│ 答:他射精的時候,還叫我給他摸胸部,他要想要很爽,他想 │
│ 要很爽,然後想要射精,然後、然後說快出來了(甲男遞 │
│ 面紙給乙男)。我一開始在那個暗室就應該離開,但是我 │
│ 沒有,因為我很愛玩、我想說那是一個小空間而已,可能 │
│ 兩個人只是兩小,就是一個大,他是一個怪叔叔嘛。 │
│ 問:嗯。 │
│ 答:我想說怪叔叔不是都很有趣嘛,應該很好玩,應該是要帶 │
│ 我玩遊戲,還是什麼的。結果沒想到他是要做這種事情。 │
│ 問:嗯。 │
│ 答:我不知道。 │
│ 問:沒關係,這不是妳的問題、對阿。 │
│ 答:我沒有要跟他做。 │
│ 問:這不是妳的問題。 │
│ 答:我沒有要跟他做。 │
│ 問:對阿(25:08)。○○妳要知道這完全不是妳的問題喔, │
│ 是這個壞人的問題。 │
│ 答:我不喜歡。 │
│ 問:對阿。 │
│ 答:他這樣是在強姦我,不是我 │
│ 問:對,是他不對,不是妳的問題 │
│ 答:如果到他房間我是覺得還好,可是是帶到暗室這樣就不對 │
│ 了。 │
│ 問:對阿,他這樣做是不對的,跟妳沒有關係。 │
│ 答:可是我怕我 │
│ 問:阿妳今天很勇敢 │
│ 答:我怕我會失敗 │
│ 問:說出來 │
│ 答:我怕我告他會告不成功。 │
│ 問:沒關係,妳要相信檢察官這邊,我們大家都會幫妳,還有 │
│ 社工,還有那個警察也都會幫妳。對阿,妳不用擔心。 │
│ 答:而且他是
故意的,他(被害人起身)一定是想強姦我很久 │
│ 了,他每次看到我就說,好美喔、好美喔,然後還這樣子 │
│ 。 │
│ 問:所以他是之前就有看過妳了是不是? │
│ 答:之前,他就是我鄰居阿。 │
│ 問:喔他是妳的鄰居。 │
│ 答:他之前就在阿嬤、爸爸也在,有一次爸爸在喔,爸爸也在 │
│ 旁邊,他就這樣摸我手(被害人面對乙男,雙手拿起乙男 │
│ 左手),這樣戳我一下。忘記什麼,反正就是摸,喔、好 │
│ 像藉機拿東西給我吃,還是就摸我手,然後覺得我皮膚很 │
│ 白、很漂亮、覺得我皮膚很白。 │
│ 問:拿東西給妳吃,就趁機摸妳的手,說妳皮膚很白、很漂亮 │
│ 。 │
│ 答:這是第一次我覺得很噁心他要
性騷擾我的事。 │
│ 問:嗯(26:28)。 │
│ 答:他摸我的手,而且我有跟他講你不準再摸我的手。而且我 │
│ 都直接用講的。我只是沒想到會強姦人啦(被害人坐下) │
│ 。 │
│ 問:那、那天妳怎麼離開那個房間的,那個密室? │
│ 答:做愛完之後,我覺得,我也不知道我怎麼了,我只覺得我 │
│ 變了一個人。 │
│ 問:嘿。 │
│ 答:好像很恐怖。 │
│ 問:嘿。 │
│ 答:我覺得我怪怪的。 │
│ 問:嘿。妳說妳那天覺得很恐怖,妳好像變了一個人。我覺得 │
│ 我怪怪的是不是? │
│ 答:就給他強姦完之後,其實我想息事寧人了。我知道、他、 │
│ 我知道我做了,是我做了不好的事。 │
│ 問:沒有、沒有,不是妳的 │
│ 答:因為我讓別人強姦我了。所以我不對。 │
│ 問:沒有、沒有。○○妳不能這樣想。這件事都不是妳的問題 │
│ 。這完全是這個壞人的問題。妳沒有做錯妳要相信自己。 │
│ 答:我自己做錯事情,所以我選擇離開,趕快回到家裡。但是 │
│ 我沒有那麼難過啦(看向乙男)。 │
│ 問:所以妳是離開,自己就騎腳踏車回家嗎?還是怎樣 │
│ 答:我、他還叫我趕快,(被害人起身)他、他,他一直、他 │
│ 真的很壞,他是真的很壞,他還叫我,明明外面有人,他 │
│ 還叫我,他就是,感覺真的想要強姦我很久了,感覺他真 │
│ 的想要強姦我很多次,因為我覺得他不單純,他竟然都講 │
│ 、叫我、他叫我,他。 │
│ 問:沒關係,那個 │
│ 答:他叫我趕快出去,不然別人會看到 │
│ 問:他叫我趕快出去 │
│ 答:叫我先出去。 │
│ 問:他叫我先出去不然別人會看到。 │
│ 答:然後他在那裡窗戶,然後他有保險套,然後保險套我也知 │
│ 道,我們本來是好朋友,本來我跟他是好朋友的喔,不管 │
│ 有沒有強姦我,原本是好朋友,然後我知道他,我知道保 │
│ 險套被看到,別人就知道。 │
│ 問:嘿、所以 │
│ 答:我也不知道這算不算強姦(28:47),我也不知道我在幹 │
│ 嘛,其實我連自己在幹嘛都不知道 │
│ 問:嘿 │
│ 答:我就只是把保險套,我跟他說,因為怕被發現,我就把他 │
│ ,叫他丟出去窗外,湮滅證據 │
│ 問:是他丟的,還是? │
│ 答:我請他丟的。 │
│ 問:妳為什麼會請他丟? │
│ 答:因為 │
│ 問:沒關係妳慢慢說(被害人坐下)。 │
│ 答:其實我原本是很喜歡這位叔叔的,原本我對這位叔叔是很 │
│ 尊敬的(被害人起身),是很喜歡他。 │
│ 問:嘿。 │
│ 答:因為他很可愛、很搞笑。 │
│ 問:嗯。 │
│ 答:但是他竟然會這麼主動的要跟我做愛。 │
│ 問:嗯。 │
│ 答:而且也不怕,也不看我的心情,我已經很 │
│ 問:原本妳覺得他人很可愛? │
│ 答:很好。 │
│ 問:很好? │
│ 答:沒有很好,因為他本來沒有很好喔,我跟妳講他是壞人。 │
│ 問:好我知道。 │
│ 答:他每次看到我都要摸我的手。 │
│ 問:嘿。 │
│ 答:每一次看到就要摸一次。每一次看到就一直盯著我,盯著 │
│ 我瞧,然後還會嚇我,還會做鬼臉嚇我,我是被他嚇到, │
│ 然後除了這些之外 │
│ 問:嗯。 │
│ 答:(看向乙男)他平常就是感覺好像把我當成AV女優一樣, │
│ 好像隨時就想要上我。 │
│ 問:那,那為什麼妳會叫他把保險套丟到窗外阿? │
│ 答:因為 │
│ 問:嘿。 │
│ 答:我跟他做愛,而且我也不能說是被強姦阿(30:19)。我 │
│ 就覺得我是受害人,但是我又沒有權利說,所以我就覺得 │
│ 要把保險套往外丟,如果沒有叔叔在,我還不覺得這有什 │
│ 麼被害人,我有點傻傻的(被害人坐下),我現在才知道 │
│ 我是被害人,而且(被害人起身)我的身體給人家侵犯了 │
│ 耶,這是對方的錯,好像不是,好像我,好像我沒有錯耶 │
│ ,我現在這樣想一想。 │
│ 問:對阿,妳沒有錯(被害人坐下)。所以妳是說叫他把保險 │
│ 套丟出去外面是因為妳覺得妳是? │
│ 答:我在幫助他(被害人起身)。 │
│ 問:妳在保護他? │
│ 答:我怕他怎麼樣,因為我很愛這位叔叔,我對他其實是很喜 │
│ 歡的,我喜歡他,但是不是那種喜歡,是出於鄰居感情很 │
│ 好那一種,關心的。 │
│ 問:是怕他怎樣? │
│ 答:我對每個人都是這種心 │
│ 問:我對每個人都是這種心 │
│ 答:我對每個人都是喜歡、欣賞、愛慕的。 │
│ 問:嗯。 │
│ 答:而且都是很友好的,我對每個人都沒有敵意,所以我才會 │
│ 這樣子被強姦,我很容易被強姦,我以前也被強姦過,我 │
│ 第一次就是被強姦的(被害人坐下)。 │
│ 問:那、那一天是妳自己騎腳踏車離開的嗎?後來 │
│ 答:以前我第一次也是被強姦的。 │
│ 問:那一天啦。最後是,他把保險套丟去外面,然後妳自己回 │
│ 去嗎?還是怎麼樣? │
│ 答:我自己回去,我很難過、很受傷。 │
│ 問:難過、受傷,妳自己就騎腳踏車回去是不是? │
│ 答:自己騎腳踏車回到家裡,我也不敢講,不敢跟任何一個人 │
│ 講,(法警進入偵查庭朝檢察官前進)我也沒有哭,而且 │
│ 那個人很恐怖(被害人起身,法警通過被害人左側柵欄) │
│ ,他、他、他、他、他(被害人左手比向甲男方向,似因 │
│ 看制服法警),就是他走路的時候,跟這個警察一樣,有 │
│ 那個皮帶的什麼,那個那個什麼聲音喔。 │
│ 問:嘿(32:49)。 │
│ 答:所以他在那邊走來走去的時候我就會嚇到。 │
│ 問:了解。 │
│ 答:後來就從那一天強姦我 │
│ 問:嗯。 │
│ 答:就做那一件事情之後,做愛以後,我看到他我都會嚇到。 │
│ 問:嗯(被害人坐下)。阿妳回去之後,這幾天有跟、跟誰、 │
│ 哪一個家人說,說那天發生的事情,妳被強姦的事阿? │
│ 答:叔叔(被害人右手比乙男) │
│ 問:跟叔叔。叔叔是叫什麼名字? │
│ 答:△△△(被害人叔叔名字)。我第一個講的人是誰我忘記了│
│ 。 │
│ 問:但是有跟那個叔叔講?(乙男:對)答:我有跟叔叔講。 │
│ 阿我知道為什麼會這樣(被害人起身) │
│ 問:嘿 │
│ 答:是聽一個,聽說已經傳開了,聽說這個人他是一個壞人, │
│ 他還故意去宣揚,因為我那麼正阿,他有上了一個很正的 │
│ 女生,男孩子一定會想說,我要、我一定要炫耀對不對, │
│ 男生會有這種心態嘛,對吧。 │
│ 問:嗯。 │
│ 答:這是我所了解的男生。 │
│ 問:阿妳是哪一天什麼時候跟叔叔講的? │
│ 答:昨天。而且我有打電話給爸、報警。ㄟˊ昨天,我、我有 │
│ 報警嗎,我忘記了(丙女:昨天晚上),本來我想要,那 │
│ 我有打電話給我爸爸,說我被強姦了,爸爸說我是神經病 │
│ 。 │
│ 問:妳看一下是不是這個人,就是妳那天去他們家,然後被他 │
│ 用陰莖插入妳的下體,是不是這個人(提示)? │
│ 答:我猜他下次可能不是用陰莖,說不定他強暴我(34:45我 │
│ 又再難過)。 │
│ 問:好、不想看、沒關係、沒關係、那不要看。 │
│ 答:因為他以前 │
│ 問:所以是這個人、這個討厭的人嘛,對不對? │
│ 答:對,這是這個很討厭的人。他沒有懺悔的心阿。 │
│ 問:嗯。 │
│ 答:我看他根本就沒有在後悔。他絕對想再犯。因為我這個人 │
│ 的個性也是很討人厭,太容易被人欺負。 │
│ 問:那我現在請那個叔叔,那也要請你作證喔。 │
│ 答:(36:09)其實他很暴力。 │
│ 問:嗯。 │
│ 答:性暴力、性罷凌、性侵犯,並且他是用強姦的方式(丙女 │
│ 靠前,扶助被害人肩膀:妳只要陳述那天發生的事情就好 │
│ 了...)我只是想要強調。 │
│ 問:嗯、我知道,我了解,妳今天很勇敢,妳都講得很詳細跟 │
│ 檢察官姐這邊講,我們大家都會幫妳,不用擔心...。 │
│ 答:我還想要講更多,因為他太過分了。 │
│ 問:嗯。 │
│ 答:我記得的好像不是只有這些耶,我好像算是很簡單的陳述 │
│ 喔,他其實動作是更大力的,行為是更惡質的。他沒有我 │
│ 講得那麼好喔,他更壞。 │
│ 問:我知道。(37:22開始詢問乙男【內容略】) │
│ 答:(41:20)那個人強姦完,還一付若無其事的樣子。 │
│ 問:那○○我再問妳喔,妳記得那一天大概是 │
│ 答:下午 │
│ 問:幾天前阿?下午 │
│ 答:幾天前,大概是上上週的週末。 │
│ 問:上上週的什麼? │
│ 答:週末。 │
│ 問:禮拜六、日的時候,沒有上班上課的時候? │
│ 答:(被害人起身)應該是禮拜、應該是 │
│ 問:大概是什麼時候? │
│ 答:我想想看,我覺得這件事情不單純。 │
│ 問:大概是哪一天妳騎腳踏車出去的? │
│ 答:因為如果我身心正常的話, │
│ 問:嘿。 │
│ 答:我也不會那麼容易就被罷凌。 │
│ 問:阿時間哩,我是問妳 │
│ 答:因為我、我週末,(被害人看乙男)那一天我都在教會對 │
│ 不對? │
│ 問:喔、妳都會去教會那一天是不是? │
│ 答:所以我覺得不太正常,因為我如果禮拜六被強姦,我禮拜 │
│ 天一定就會去教會,心裡一定有什麼事情一定會講,那我 │
│ 都沒有講,所以我估計應該是禮拜天,因為我已經辭職工 │
│ 作了,沒有事情做,所以我有可能是禮拜一被強姦,也有 │
│ 可能,大約是往前推14到13天,13至14天之前(中間乙男 │
│ 有說話內容不是很清楚,被害人坐下)。心裡有狀況,去 │
│ 教會一定是有感覺的。他要精神賠償我。而且虧我還這麼 │
│ 相信他,我以為他是一個好人。 │
│ 問:所以應該是禮拜一?然後大概是兩個禮拜前?(43:57) │
│ 答:兩個禮拜前,大約、嘿肯定、比較肯定的是禮拜日,因為 │
│ 我有跟一群小朋友出去玩。 │
│ 問:阿因為妳不是禮拜天會去教會,所以這是去教會之前,還 │
│ 是去教會之後? │
│ 答:去完之後。 │
│ 問:去教會之後嘛。 │
│ 答:對、因為。 │
│ 問:阿妳去教會的時間都是早上的時間? │
│ 答:(乙男:對)早上時間。 │
│ 問:那是跟教會同一天發生的事情嗎? │
│ 答:應該是。 │
│ 問:所以是禮拜天囉?就是去完教會之後。 │
│ 答:不然妳問那個人也可以。 │
│ 問:我先問妳阿。所以就是去教會的那一天,然後去完教會後 │
│ ,所以早上去教會的話,就變成說,這個時候應該、可能 │
│ 是下午的時候,是不是? │
│ 答:什麼意思? │
│ 問:就是那個阿,因為妳不是禮拜天會去教會嗎? │
│ 答:對阿。 │
│ 問:阿妳說發生事發生在去完教會後嘛。 │
│ 答:對,下午傍晚的時候。 │
│ 問:而且是同、跟教會同一天。 │
│ 答:對。 │
│ 問:是不是? │
│ 答:對。我是很單純的少女。我可以講一下他平常的行為嗎? │
│ 問:嗯。妳可以講一下阿(45:32)。 │
│ 答:他有好幾次進到我們家,都會站我的旁邊,然後從第一次 │
│ 被摸手以後,就有好幾次都想要摸我。而且他有好幾次都 │
│ 做這種動作(被害人起身,以雙手掌呈【抓】之動作), │
│ 我騎腳踏車從他家門前經過,他就這樣(被害人面對乙男 │
│ ,以雙手呈【抓】之動作),就是要摸我胸部。 │
│ 問:嗯。 │
│ 答:然後就一直看(呈【探頭】之動作,隨即坐下)。而且強 │
│ 姦那一天,他也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好像強姦我,是一 │
│ 件很正確的事情,並不是壞事。 │
│ 問:好,那我了解了 │
│ 答:好像他根本就沒有錯 │
│ 問:那個○○妳不用擔心,我們之後會調查,因為妳今天很勇 │
│ 敢,謝謝妳幫我們這個忙,就是把這個所有事情都描述得 │
│ 很清楚,對阿,接下來就是我們的工作了,妳就回家好好 │
│ 休息這樣,阿這件事不要太自責,跟妳沒有關係(46:42 │
│ ,乙男:我可以講一下話嗎. . . )。 │
│ 答:(46:57被害人起身隨即再坐下)他一直要我去他家裡。 │
│ 問:好、那我了解,那妳們可以回去了(47:48) │
│ 答:妳可以講給我聽,我大概講得狀況嗎,我想知道我講的 │
│ 問:好,我們印出來會給妳看、印出來給妳看。 │
│ 答:我真的有表達的完全正確嗎? │
│ 問:有有有。 │
│ 答:因為我剛精神狀態也不是很好。 │
│ 問:我印出來起可以看一下。 │
│ 答:我想要把他講的惡劣一點,因為我覺得他太過分了,我怕 │
│ 我把他講的太好,是不是我講錯話,到時候告不成功,他 │
│ 不會罷休的,他不會善罷干休的,他也許下一次,他已經 │
│ 被告了,如果沒有被關的話,他可能還會再強姦我,(48 │
│ :28,以下被害人看筆錄)我現在對男生都很反感。 │
│ 問:妳看一下筆錄。 │
│ 答:我站著看比較清醒,不是自家裡出發,是自、玩遊戲、跟 │
│ 小朋友玩遊戲,然後回到家。而且是很用力的摸我胸部, │
│ 我有嚇到,我有推他。而且我很大力的推,他還是繼續。 │
│ 不是從教會要回到家裡,已經傍晚了,是跟小朋友出去玩 │
│ 。 │
│ 問:先去教會,教會完之後然後跟小朋友玩,然後才發生這件 │
│ 事? │
│ 答:對。早上去,中午回到家裡,再出門騎腳踏車出門玩,下 │
│ 午快回到家,才發生這件事情的。 │
│ 問:早上是去教會,下午出門找小朋友玩後 │
│ 答:傍晚要回家的時候,黃昏的時候 │
│ 問:黃昏的時候大概是5 點嗎?現在差不多都是5 點太陽下山 │
│ 。 │
│ 答:大約5 點多了,要回家吃飯了。(51:30)我覺得講得很 │
│ 好。 │
│ 問:阿沒問題就簽名(以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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