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人即告訴人胡淡武112年2月15日之警詢筆錄(偵4458卷第13頁至第16頁)
㈡證人即被害人張瑞枝112年3月23日之警詢筆錄(偵6194卷第7頁至第9頁)
㈢證人即告訴人謝清榮:
⒈謝清榮112年3月22日之警詢筆錄(偵7433卷第33頁至第37頁)
⒉謝清榮112年10月2日於法官面前之準備程序筆錄(本院卷一第159頁)
㈣證人即告訴人高仲霆:
⒈高仲霆112年2月13日之警詢筆錄(南警646卷第15頁至第17頁)
⒉高仲霆112年12月11日於法官面前之準備程序筆錄(本院卷一第411頁)
㈤證人即告訴人張美連:
⒈張美連112年2月10日之警詢筆錄(本院卷一第253頁至第256頁;偵5699卷第39頁至第42頁)
⒉張美連112年12月11日於法官面前之準備程序筆錄(本院卷一第411頁)
㈥證人即受害人謝明峰:
⒈謝明峰112年2月18日之警詢筆錄(高警400卷第27頁至第29頁、本院卷一第305頁至第307頁)
⒉謝明峰112年12月11日於法官面前之準備程序筆錄(本院卷一第411頁)
㈦證人即被害人楊培根:
⒈楊培根112年10月27日之警詢筆錄(本院一卷第351頁至第353頁)
㈠戶名陳明霖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基本資料及客戶存款往來交易明細表1份(偵4458卷第19頁至第23頁;偵6194卷第15頁至第19頁;偵7433卷第125頁至第131頁;南警646卷第19頁至第28頁)
㈡報案資料:
⒈告訴人胡淡武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1份(偵4458卷第25頁至第26頁、第35頁至第39頁、第57頁至第59頁)
⒉被害人張瑞枝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1份(偵6194卷第21頁至第23頁)
⒊告訴人謝清榮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宋屋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1份(偵7433卷第39頁至第45頁、第85頁)
⒋告訴人高仲霆之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華雅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1份(南警646卷第35頁至第38頁)
㈢告訴人胡淡武之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1紙(偵4458卷第45頁)
㈣告訴人胡淡武與詐騙集團成員對話紀錄擷取圖片26幀(偵4458卷第47頁至第53頁)
㈤被害人張瑞枝之華南商業銀行匯款回條聯1紙(偵6194卷第27頁)
㈥被害人張瑞枝與詐騙集團成員對話紀錄擷取圖片15幀(偵6194卷第32頁至第46頁)
㈦戶名謝清榮之中國信託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款存摺影本1紙(偵7433卷第49頁)
㈧告訴人謝清榮提出之轉帳明細1紙(偵7433卷第61頁)
㈨告訴人謝清榮與詐騙集團成員對話紀錄擷取圖片1份(偵7433卷第63頁至第67頁、第99頁至第119頁)
㈩告訴人高仲霆之臺灣土地銀行匯款申請書1紙(南警646卷第41頁)
告訴人高仲霆與詐欺集團成員對話紀錄擷圖2幀(南警646卷第44頁)
帳戶個資檢視2份(偵4458卷第27頁至第28頁;偵7433卷第29頁至第32頁)
雲林地檢署112年7月20日公務電話紀錄單1紙(偵4458卷第85頁)
鼎鼎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112年4月21日鼎鼎(財)字第1120007號函1紙(偵5275卷第122頁)
告訴人高仲霆之台灣土地銀行新營分行帳戶活期性存款存摺封面1紙(南警646卷第43頁)
被告陳明霖提出之手機通訊錄擷圖1幀(偵5275卷第39頁)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8月30日王道銀字第1125601560號函、開戶人基本資料及112年2月7日交易明細資料(本院卷一第55頁至第67頁)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8月23日中信銀字第112224839311122號函、存款基本資料及存款交易明細(本院卷一第69頁至第77頁)
第一商業銀行總行112年8月23日一總營集字第001217號函、客戶基本資料、存摺存款客戶歷史交易明細表(本院卷一第79頁至第82頁)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 年9 月5 日兆銀總集中字第1120049201號函、個人網路銀行/ 行動銀行業務申請書
暨服務契約、提升數位存款帳戶權限申請書暨約定條款、客戶存款往來交易明細表、國外匯兌- 水單資料查詢、國內匯款- 匯入匯款多筆查詢(本院卷一第91頁至第103 頁)
戶名陳明霖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基本資料及客戶存款往來交易明細表1份【含身分證影本及開戶影像資料】(偵5699卷第21頁至第28頁、第31頁至第33頁)
報案資料:
⒈告訴人張美連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太平派出所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1份(本院卷一第247頁至第252頁、第285頁至第287頁、第289頁;偵5699卷第43頁至第44頁、第71頁至第76頁)
告訴人張美連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匯出匯款憑證1紙(本院卷一第269頁;偵5699卷第101頁)
告訴人張美連提與詐騙集團成員LINE對話紀錄擷取圖片21幀(本院卷一第291頁至第301頁;偵5699卷第77頁至第87頁)
手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申登人資料、雙向通聯及上網歷程記錄1份(偵5699卷第139頁至第168頁)
帳戶個資檢視1份(偵5699卷第37頁至第38頁)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7月24日兆銀總集中字第1120040136號函1紙暨所附戶名陳明霖、帳號00000000000帳戶之網路銀行服務申請暨約定表、提升數位存款帳戶權限申請書暨約定條款、開戶往來作業檢核表、個人網路銀行/行動銀行業務申請書暨服務契約1份(偵5699卷第121頁至第130頁)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年9月28日凱銀集作字第11200041714號函1紙暨所附戶名黃萍芬、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申設人資料及交易明細1份(本院卷一第237頁至第241頁)
戶名張美連之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及內頁影本1份(本院卷一第261頁至第263頁;偵5699卷第93頁至第95頁)
戶名張美連之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1紙(偵5699卷第117頁)
門號0000000000號手機號碼申登人資料、雙向通聯紀錄及上網歷程查詢1份(偵5699卷第173頁至第274頁)
報案資料:
⒈告訴人張美連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太平派出所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1份(本院卷一第247頁至第252頁、第285頁至第287頁、第289頁;偵5699卷第43頁至第44頁、第71頁至第76頁)
⒉被害人謝明峰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外埔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1紙(高警400卷第31頁至第32頁、第37頁至第38頁、第57頁;本院卷一第304頁、第308頁至第310頁、第315頁至第316頁)
被害人謝明峰提供之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擷取照片9幀(高警400卷第39頁至第41頁;本院卷一第329頁至第331頁)
被害人謝明峰提供之轉帳交易結果通知擷取照片6幀(高警400卷第49頁至第51頁;本院卷一338頁至第340頁)
被害人謝明峰提供之虎尾幫建倉保密協議書1紙(高警400卷第55頁;本院卷一第343頁)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112年10月27日職務報告1紙(本院卷一第349頁)
被害人楊培根提供之國內匯款申請書及關懷客戶提問檢核表照片共2幀(本院卷一第355頁至第357頁)
戶名楊培根之新光銀行東台北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摺存款對帳單1紙(本院卷一第359頁)
㈠兆豐銀行網銀登陸IP查詢光碟1片(偵5699卷後方錄音光碟存放袋內光碟)
㈡112年2月3日臨櫃辦理網路銀行之影像光碟1片(偵5699卷後方錄音光碟存放袋內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