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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45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訴字第455號 原   告 吳錦凉 兼   上 訴代理人 張家語 被   告 朱許嬌春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等案件,經原告於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 損害賠償民事訴訟(103 年度附民字第118 號),由本院刑事庭 裁定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04 年10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 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吳錦凉新台幣陸萬元、給付原告張家語新台幣貳 萬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第一項原告吳錦凉以新台幣貳萬元;原告張家語以新台幣 柒仟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本件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 各款所列情形,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方面: ㈠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每人新台幣(下同)100 萬元;並均 願供擔保請求准予宣告假執行。 ㈡陳述: ⒈被告曾因妨害自由案件(鈞院100 年度易字第702 號)為 鈞院判處拘役30日確定在案,被告不滿等在上開刑事 案件中到庭作證內容,竟對渠等心存怨懟,於附表一所 示時間,在其住處後院以擴音器放送如附表一所示內容, 使不特定多數人聽聞該內容,致渠等名譽受損。 ⒉又被告於附表二所示時間、地點,及以附表二所示方法及 內容詆毀渠等名譽。 ⒊因被告上開行為不法侵害渠等名譽,致渠等受有財產上 損害,爰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及第195 條第1 項規定提 起本訴。 二、被告方面: 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作何 聲明或陳述。 三、本院之判斷: ㈠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又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 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 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 償相當之金額(同法第195 條第1 項前段)。所謂名譽,係 指人在社會所享有一切對其品德、聲譽所為之評價,職是, 人之聲譽是否已受侵害,須以該人在社會上之評價是否已遭 貶損為斷,至於其主觀上是否感受到損害,則非認定之標準 。而違法行為若構成刑法上妨害名譽罪時,自亦可認定為 構成民法上侵害名譽權。其次,名譽被侵害者,關於非財產 上之損害,加害人雖應對之負賠償責任,但以相當之金額為 限,所謂相當,自應以實際加害情形與其名譽影響是否重大 ,及被害者之身分地位與加害人經濟狀況等關係定之(最高 法院47年台上字第1221號民事判例意旨參照)。 ㈡經查: ⒈被告於附表一、二所示之時間、地點、方法及內容公然侮 辱、毀謗原告,被告因而為本院刑事庭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及拘役確定在案,有本院103 年度易字第263 號刑事判決 、移送函各1 份在卷(見本案卷第4 、9 -21頁)可憑。 被告對上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 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為爭執,堪信原告起 訴所主張之情節為真實。 ⒉又被告明知原告2 人在雲林縣大埤鄉農會任職,竟對原告 吳錦凉以收賄、欺壓農民等子虛烏有言詞加以羞辱;又以 白賊七、夭壽、惡質、生子沒屁眼等語詞辱罵原告張家語 ,對渠等之品德、聲譽難謂未構成損害。其次,原告吳錦 凉00年0 月0 日生,大學畢業,事發當時任職大埤農會總 幹事,名下有數筆農地及汽車1 部,原告張家語00年00月 0 日生,大學畢業,事發當時任職大埤農會職員,有汽車 0 部及數筆股票投資,被告則係00年0 月00日生,師專畢 業,現為退休人員,名下僅有公同共有之土地1 筆等情, 有警訊筆錄及本院依職權所調閱之兩造財產、所得明細表 (見卷尾證物袋)可稽。從而,本院審酌兩造之身分、地 位、經濟能力、智識程度、被告之加害手段,原告名譽受 損程度等一切情狀,認被告應賠償原告吳錦凉之非財產上 之損害以6 萬元為當,應賠償原告張家語之非財產上之 損害以2 萬元為適當;至逾此部分之請求,則不應准許。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假執行,就渠等勝訴部分核無不 合,爰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許之;至原告其餘請求部分既 經駁回,則渠等就該部分之假執行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 駁回。 五、本件事證明確,原告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經 本院審酌後,認核於判決結果無影響,毋庸一一論列,附此 敘明。 六、本件係原告於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之民事損害賠償事件 ,經本院刑事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規定裁定移送 前來,而依同條第2 項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無徵收裁判 費,且本件於審理過程,亦無其他費用支出,是本件既無訴 訟費用支出,故毋庸為訴訟費用負擔之知。 七、結論: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 第385 條第1 項前段、第390 條第2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蔣得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廿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巧玲 附表一: ┌──┬────┬─────────────────────┬────┐ │編號│時間 │ 被 告以擴音器對外放送之內容 │被害對象│ ├──┼────┼─────────────────────┼────┤ │ │ │……你這個查某,連白賊話攏逗嘸好勢…. 白賊│ │ │ │ │嘴. . . . . . . . 你這個查某,你不驚生子無│ │ │ │ │屁股…. . . . 你這個查某,你甘嘸聽人在講,│張家語 │ │ │ │枉屈人你的嘸好的下場,攏會受報應,張家語我│ │ │ │ │跟妳說,妳今日所作的. . . 妳要付出代價. . │ │ │ │ │.沒那麼簡單會放你煞。 │ │ │ │ ├─────────────────────┼────┤ │ │102年4月│總幹事吳錦凉,你這種無法無天無天良行為,咁│ │ │ 壹 │15日上午│講你不驚受報應嗎?……可惜你是一個為富不仁│ │ │ │8 -10時│的總幹事,竟然用這種方法來欺壓老農民…總幹│ │ │ │許 │事吳錦凉勾斗南分局那些麻吉,實在是很垃圾…│吳錦凉 │ │ │ │…恁娘咧,總幹事的嘴臉,祕書的嘴臉,這種嘴│ │ │ │ │臉,齷齟!代表總幹事都在收錢,1萬、2萬……│ │ │ │ │. . 這種嘴臉的總幹事,皮笑肉不笑,恁娘咧,│ │ │ │ │賴偉大,塞恁娘,財大氣粗,農會社會的敗類…│ │ │ │ │垃圾啦… │ │ │ │ ├─────────────────────┼────┤ │ │ │大埤農會張家語,○年0月0日生,身份證號P│ │ │ │ │220XXXXXX ,雲林縣大埤鄉○○(真實年籍均詳│ │ │ │ │卷),以上…這個查某所作的夭壽代誌……要唸│張家語 │ │ │ │給大家知道,張家語你這個查某,惡質,夭壽,│ │ │ │ │…要讓全庄的人知道……你是一個夭壽的查某…│ │ ├──┼────┼─────────────────────┼────┤ │ │ │……恁娘咧,總幹事的嘴臉,祕書的嘴臉,這種│ │ │ │ │嘴臉,齷齟!代表總幹事都在收錢,一萬、二萬│ │ │ │ │、對農會淘空,垃圾鬼,來這種地方. . 你看!│ │ │ │ │你看!…. . 這種嘴臉的總幹事,皮笑肉不笑,│ │ │ │ │恁娘咧,多偉大,塞恁娘,財大氣粗,農會、台│吳錦凉 │ │ │ │灣、社會的敗類……這種總幹事,吳錦涼你實在│ │ │ │ │無天良…你不驚到報應嗎? …你身為一個農會總│ │ │ │102 年4 │幹事…但是你為富不仁的人,你專門在欺壓弱勢│ │ │ │月16日14│的鄉民,…你有本事去告我。 │ │ │ 貳 │時許 ├─────────────────────┼────┤ │ │ │大埤農會張家語,○年0月0日生,身份證號P│ │ │ │ │220XXXXXX ,雲林縣大埤鄉○○(真實年籍均詳│ │ │ │ │卷)以上,白紙黑字…白賊話,你這個查某所作│ │ │ │ │的夭壽代誌,又照白紙黑字要唸給大家知道,張│ │ │ │ │家語你這個查某,你的惡質,你的夭壽,再來我│ │ │ │ │會去你庄內, 很熱鬧,很熱鬧要讓全庄的人知道│張家語 │ │ │ │,你是個夭壽查某…99年…你這個查某,連白賊│ │ │ │ │攏逗嘸好勢…你這個查某,你不怕生子嘸屁…99│ │ │ │ │年…你這個查某、你這個查某,你甘嘸聽在講,│ │ │ │ │亡哭,攏會嘸好的下場,攏會受報應,張語我跟│ │ │ │ │妳說,妳今日所作的…所亡哭. 妳要付出價…沒│ │ │ │ │那麼簡單會放你煞。 │ │ ├──┼────┼─────────────────────┼────┤ │ │ │你這種嘴臉比黑道還黑道…你竟然含血噴天…總│ │ │ │ │幹事吳錦凉! 無天良! 吳錦涼! 無天良! 你這種│ │ │ │ │無良的話,你麻吐也出,大埤農會總幹事吳錦凉│ │ │ │ │是什麼款的人,就有什麼款的職員,孫瑞和,洪│ │ │ │ │健發,陳金雄,又一個查某,張家語,你們出來│吳錦凉 │ │ │102 年5 │作證時,異口同聲…尤其張家語, 你這個查某…│張家語 │ │ 叄 │月2 日上│像這款這麼惡質的查某,會處罰妳太過搖擺,應│ │ │ │午8 時許│該受天公伯給妳處罰,給你絕子絕孫,死無人哭│ │ │ │ │,這妳應該得的報應,再來張家語,你這個查某│ │ │ │ │,在100 年…你真正是得了便宜又賣乖,再來10│ │ │ │ │1 年…妳竟然那麼抹見笑, 那麼惡質…叫我向你│ │ │ │ │道歉! │ │ │ │ │呸!你是什麼東西,你搞清楚,總幹事吳錦凉你│ │ │ │ │要知道天外有天, 人外有人… │ │ ├──┼────┼─────────────────────┼────┤ │ │ │…第一句你娘哩!應該改做我娘哩!總幹事的嘴│ │ │ │ │,這種嘴臉,齷齟!代表總幹事都在收錢,對農│ │ │ │ │會淘空,垃圾鬼……沒看過這種嘴臉的總幹事,│吳錦凉 │ │ │ │皮笑肉不笑,恁娘哩,多偉大…塞恁娘,改做塞│ │ │ │ │我娘…改做…改做幹,財大氣粗,農會、台灣、│ │ │ │ │社會的敗類… │ │ │ │102 年5 ├─────────────────────┼────┤ │ 肆 │月6 日上│再來大埤農會張家語,○年0月0日生,身份證│ │ │ │午8時許 │號P220XXXXXX ,雲林縣大埤鄉○○(真實年籍│ │ │ │ │均詳卷)以上,白紙黑字…白賊話,你這個查某│ │ │ │ │所作的夭壽代誌,又照白紙黑字要唸給大家知道│ │ │ │ │,張家語你這個查某,惡質,夭壽,再來我會去│ │ │ │ │你庄內,很熱鬧,很熱鬧要讓全庄的人知道,你│張家語 │ │ │ │是一夭壽的查某…99年…你這個查某,連白賊話│ │ │ │ │攏逗嘸好勢…你這個查某,你不怕生子嘸屁股…│ │ │ │ │你這個查某、你這個查某,你甘嘸聽人在講,亡│ │ │ │ │哭,你的嘸好的下場,攏會受報應,張家語我跟│ │ │ │ │妳說,妳今日所作的…亡哭…妳要付出代價,沒│ │ │ │ │麼簡單會放你煞。 │ │ ├──┼────┼─────────────────────┼────┤ │ │102年6月│ │吳錦凉 │ │ 伍 │27日上午│張家語…妳生子沒屁眼…吳錦凉你為富不仁… │張家語 │ │ │9時許 │ │ │ └──┴────┴─────────────────────┴────┘ 附表二: ┌───────┬───────────┬────────────────────────┐ │ 時 間 │ 地 點 │ 紙板書寫內容 │ ├───────┼───────────┼────────────────────────┤ │102 年8 月13日│將寫有誹謗吳錦凉及張家│大埤鄉農會張家語你用莫須有也代誌,陷害無辜許甘坐│ │上午某時許 │語之紙板懸掛於腳踏車上│牢以及朱武儀尪阿某被判刑,天空伯會懲罰你的,你那│ │ │,並將該腳踏車放置於大│隻水雞會爛,爛到任何人攏無法度使用 │ │ │埤鄉農會外 ├────────────────────────┤ │ │ │吳阿錦凉害無辜也人,你未爛,你的子孫也先爛,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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