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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09 年度簡上字第 3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鄰地使用權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39號 上 訴 人 沈松銀 訴訟代理人 沈龍進 被 上訴人 綠園家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麗珍 訴訟代理人 藍庭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鄰地使用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廖國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7 日 書記官 洪明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