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勞補字第44號
聲 請 人 鍾文萍
上列
聲請人與
相對人穠全農產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事件,
聲請人聲請調解未據繳納
裁判費,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06,000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0第1項、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第15條第1項之規定,應徵調解聲請費1,000元,請聲請人於本裁定送達之日起5日內補繳,逾期不補繳,即
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黃偉銘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