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執字第 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6 日
裁判案由:
爭議調解執行裁定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13年度勞執字第2號
聲 請 人 郭嘉琳
上列
聲請
人與
相對人
益禾進口水果即余孟輝間聲請爭議調解執行裁定事件,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陳明聲請裁定准許
強制執行
之金額。
二、提出調解指定匯入之銀行帳戶(
聲請人
於彰化銀行西螺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自民國113年1月4日起之交易明細或存摺封面、內頁影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勞工法庭法 官
黃一馨
以上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
不得
抗告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黃巧吟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